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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奘大師

西安興教寺玄奘與圓測、窺基的舍利塔 玄奘(梵語:जुआनज़ैंग,羅馬化:juānaja़्aiṃga,602年4月6日—664年3月7日),俗姓陳,名禕,洛州緱氏縣(今河南省洛陽市偃師區南境)人,師承印度摩揭陀那爛陀寺戒賢大師,是唐朝三藏法師、中國佛教法相唯識宗奠基人,中國四大翻譯家、漢傳佛教最偉大的譯經師之一。由其口述、弟子辯機撰文的《大唐西域記》為研究古印度史的重要文獻。 五百羅漢第413尊「明世界尊者」是玄奘。 生平 早期生活 玄奘出身於當時的世族潁川陳氏,曾祖陳欽曾任東魏上黨(今山西長治)太守,祖父陳康為北齊國子監博士官,父親陳惠在隋初曾任江陵縣令,大業末年辭官隱居。三位兄長中,二哥陳素早年於洛陽淨土寺出家,號長捷法師。 少時家境困難,隨長捷法師住淨土寺。十一歲(613年)就熟讀《妙法蓮華經》、《維摩詰經》。十三歲遇(615年)朝廷洛陽度僧,玄奘向前來考查的大理卿鄭善果表示自己出家的目的是「意欲遠紹如來,近光遺法」,而被破格入選。玄奘出家後見諸位沙彌聚集放逸,大談戲論,於是告訴諸位沙彌說:「經中不是這樣說嗎!『出家之人是為了求證無為法。』豈能再像無知小兒一般一直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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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奘大師

概述

西安興教寺玄奘與圓測、窺基的舍利塔

玄奘(梵語:जुआनज़ैंग,羅馬化:juānaja़्aiṃga,602年4月6日—664年3月7日),俗姓陳,名禕,洛州緱氏縣(今河南省洛陽偃師區南境)人,師承印度摩揭陀那爛陀寺戒賢大師,是唐朝三藏法師中國教法相唯識宗奠基人,中國四大翻譯家、漢傳佛教最偉大的譯經師之一。由其口述、弟子辯機撰文的《大唐西域記》為研究古印度史的重要文獻。

五百羅漢第413尊「明世界尊者」是玄奘。

生平 早期生活

玄奘出身於當時的世族潁川陳氏,曾祖陳欽曾任東魏上黨(今山西長治)太守,祖父陳康為北齊國子監博士官,父親陳惠在隋初曾任江陵縣令,大業末年辭官隱居。三位兄長中,二哥陳素早年於洛陽淨土出家,號長捷法師。

少時家境困難,隨長捷法師住淨土寺。十一歲(613年)就熟讀《妙法蓮華經》、《維摩詰經》。十三歲遇(615年)朝廷洛陽度僧,玄奘向前來考查的大理卿鄭善果表示自己出家的目的是「意欲遠紹如來,近光遺法」,而被破格入選。玄奘出家後見諸位沙彌聚集放逸,大談戲論,於是告訴諸位沙彌說:「經中不是這樣說嗎!『出家之人是為了求證無為法。』豈能再像無知小兒一般一直嬉戲,徒然浪費一生光陰。」其間聽景法師講《涅槃經》,執卷閱讀愛不釋手、廢寢忘食,隨從嚴法師學《攝大乘論》,一次讀完,再覽沒有遺漏。

隋煬帝大業末年,兵亂饑荒,618年隋亡唐立,玄奘提議長捷法師同往長安參學,後得知當時名僧多在蜀地而又改往成都,於蜀聽寶暹講《攝論》、道基講《雜心論》、惠振講《八犍度論》。三、五年間,究通諸部,聲譽大著。唐高祖武德五年(622年),玄奘在成都(據傳在成都大慈寺)受具足戒,學律五篇七聚。

武德七年(624年)玄奘與商人結伴沿江東下參學。先到荊州天皇寺講《攝論》、《雜心》,淮海一帶名僧聞風前來聽講。六十高齡的大德智琰對他執禮甚恭。講畢再次北上尋覓先德參學,至相州訪休法師質問疑惑滯礙之法,繼往趙州從道深學《成實論》,又到揚州聽惠休講《雜心》、《攝論》。貞觀元年(627年),重遊長安學習外文和佛學。先後從道岳、法常、僧辯、玄會諸師鑽研《攝論》、《俱舍論》、《涅槃論》,很快就窮盡各家學說,才能倍受稱讚,譽滿兩京。僕射蕭瑀奏請令他住莊嚴寺。

西行求法

玄奘有感各地佛理說法不一,特別是當時流行的攝論師、地論師兩家有關法相之說也多有乖違,因此渴望得到總賅三乘學說的《瑜伽師地論》以解疑惑,於是決心上表朝廷前往天竺(今印度)求法,因一直得不到唐朝發放的過所(護照),遂於貞觀三年(629年)毅然由長安出發、前往天竺。經八百里莫河延蹟到高昌國時,遇高昌王麴文泰禮重供養,復欲強留以為國之導師,玄奘拒絕無果後,「水漿不涉於口三日,至第四日,麴文泰發覺玄奘氣息漸惙,深生愧懼,乃稽首禮謝」,王遂與玄奘結為異姓兄弟,相盟自天竺返國時更住高昌三載受其供養,講經說法。離開高昌後,玄奘沿著西域諸國越過帕米爾高原,在經歷異常險惡後,終至天竺。

玄奘至摩揭陀國王舍城,向那爛陀寺住持戒賢(護法之徒、世親的再傳弟子)請學瑜伽師地論,五年間聽《瑜伽》三遍,《順正理》一遍,《顯揚》、《對法》各一遍,《因明》、《聲明》、《集量》等論各二遍,《中》、《百》二論各三遍。《俱舍》、《婆沙》、《六足》、《阿毘曇》等已在前來路上於迦濕彌羅諸國聽過。 後又去巡禮東印、南印、西印。

在天竺的十多年間,玄奘求教許多著名高僧,又向隱居杖林山的勝軍(Jayasena)居士學習《唯識決擇論》、《意義理論》、《成無畏論》、《不住涅槃論》、《十二因緣論》、《莊嚴經論》等,諮問《瑜伽》、《因明》諸疑。返回那爛陀寺後,受命代戒賢大師講授《攝大乘論》和《唯識抉擇論》。

貞觀十七年(643年)學成後,立真唯識量論旨,在曲女城無遮法會上等待十八天,無人辯難、不戰而勝,由此名聲鵲起、威震天竺,被當時大乘行者譽為摩訶耶那提婆(梵語:महायानदेव,羅馬化:Mahāyānadeva,意即「大乘天」),被小乘佛教徒譽為木叉提婆(梵語:मोक्षदेव,羅馬化:Mokṣadeva,意即「解脫天」)。

翻譯經文

曲女城大會後,玄奘啟程東歸,帶回657部佛經。貞觀十九年(645年)正月回到長安時受到唐太宗熱烈歡迎。玄奘初見太宗時即表示欲往嵩山少林寺譯經,但卻被指定住於長安弘福寺,在太宗大力支持下,當年六月開始譯經,貞觀二十二年(648年)依皇太子(後來的唐高宗)之請更於長安城內另建大慈恩寺(設翻經院)並充任上座,高宗永徽三年(652年)玄奘在慈恩寺的西院增築五層塔,用以貯藏自天竺攜來的經像,即今大雁塔前身。

玄奘在京時每天要應付來自朝臣權貴的訪問和供養,最終使其身心疲憊。顯慶二年(657年)五月,高宗下敕「其所欲翻經、論,無者先翻,有者在後」,法師未從。九月,玄奘借陪駕洛陽的機會,請求入住少林寺,「

LIUS 學術補證札記

學術等級

  • 學術等級:B-
  • 補證狀態:source_citation_supported
  • 節點類型:人物節點
  • LIUS-ID:LIUS-NODE-B3A90186D1F3
  • 整理批次:academic_uplift_v1_20260629T234952Z
  • 方法聲明:本段依既有站內正文、站內論文關聯、LIUS 版本治理資料與可見來源訊號整理;不新增不可核查的書目。

典據與補證

  1. 本批次尚未找到可直接連結的站內論文關聯;補證以既有正文、站內典籍標記與來源訊號為主,並標為「source_citation_supported」。

站內互讀:西安河南省洛陽偃師師承印度唐朝法師中國教法

本節點的補證採取「先列可見材料,再標示引用邊界」的方式處理。可直接回查的材料包括:《大唐西域記》、《妙法蓮華經》、《維摩詰經》、《涅槃經》、《攝大乘論》、《攝論》、《雜心論》、《八犍度論》、《雜心》、《成實論》、《俱舍論》、《涅槃論》。相關概念或互讀詞包括:西安、河南省、洛陽、偃師、師承、印度、唐朝、法師。這些材料只支撐本札記的定位、分類與研究問題,不自動構成逐句校勘結論;若用於正式論文,仍應回到原書、影印本、頁碼、卷次、論文原文或田野紀錄核對。

可引用範圍

本節點可作為「玄奘大師」的站內學術札記引用入口。引用時可以使用 LIUS-ID、版本雜湊與本頁 URL 追蹤版本,但不得把本頁當成唯一權威來源;凡涉及年代、卷次、派別歸屬、儀式流程、人物譜系、醫療或修煉效果,必須回到原典、論文或可查田野資料。

補證後判讀

就道教研究而言,「玄奘大師」不應只作孤立名詞處理,而應放回經典、宮觀、科儀、地方社會與文獻傳承的互證網絡。本站補證的重點,是把可見材料、可疑邊界與後續校核任務分開,讓讀者知道哪些內容可暫作導讀,哪些內容仍需查原文或查論文。

補證軸線 1:題名、異名與語義邊界

本軸線用來檢查「玄奘大師」在「題名、異名與語義邊界」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大唐西域記》。相關術語包括:西安、河南省、洛陽、偃師、師承。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玄奘大師」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補證軸線 2:經典、方志、碑刻與田野材料的層級

本軸線用來檢查「玄奘大師」在「經典、方志、碑刻與田野材料的層級」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妙法蓮華經》。相關術語包括:河南省、洛陽、偃師、師承、印度。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玄奘大師」寫成結論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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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3:道教史位置與跨傳統互證

本軸線用來檢查「玄奘大師」在「道教史位置與跨傳統互證」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維摩詰經》。相關術語包括:洛陽、偃師、師承、印度、唐朝。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玄奘大師」寫成結論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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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4:儀式、制度或信仰實踐中的功能

本軸線用來檢查「玄奘大師」在「儀式、制度或信仰實踐中的功能」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涅槃經》。相關術語包括:偃師、師承、印度、唐朝、法師。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玄奘大師」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補證軸線 5:術語翻譯、分類與避免誤讀

本軸線用來檢查「玄奘大師」在「術語翻譯、分類與避免誤讀」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攝大乘論》。相關術語包括:師承、印度、唐朝、法師、中國。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玄奘大師」寫成結論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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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6:可引用範圍與不可越界的結論

本軸線用來檢查「玄奘大師」在「可引用範圍與不可越界的結論」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攝論》。相關術語包括:印度、唐朝、法師、中國、教法。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玄奘大師」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補證軸線 7:版本、年代與地域差異

本軸線用來檢查「玄奘大師」在「版本、年代與地域差異」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雜心論》。相關術語包括:唐朝、法師、中國、教法、奠基。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玄奘大師」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補證軸線 8:與站內論文、節點與書目線索的互讀

本軸線用來檢查「玄奘大師」在「與站內論文、節點與書目線索的互讀」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八犍度論》。相關術語包括:法師、中國、教法、奠基、四大。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玄奘大師」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補證軸線 9:後續校勘、頁碼與原文回查任務

本軸線用來檢查「玄奘大師」在「後續校勘、頁碼與原文回查任務」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雜心》。相關術語包括:中國、教法、奠基、四大、漢傳佛教。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玄奘大師」寫成結論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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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10:公共知識庫呈現時的責任限制

本軸線用來檢查「玄奘大師」在「公共知識庫呈現時的責任限制」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成實論》。相關術語包括:教法、奠基、四大、漢傳佛教、弟子。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玄奘大師」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補證軸線 11:題名、異名與語義邊界

本軸線用來檢查「玄奘大師」在「題名、異名與語義邊界」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俱舍論》。相關術語包括:奠基、四大、漢傳佛教、弟子、西域。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玄奘大師」寫成結論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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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12:經典、方志、碑刻與田野材料的層級

本軸線用來檢查「玄奘大師」在「經典、方志、碑刻與田野材料的層級」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涅槃論》。相關術語包括:四大、漢傳佛教、弟子、西域、陳氏。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玄奘大師」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補證軸線 13:道教史位置與跨傳統互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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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玄奘大師」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補證軸線 14:儀式、制度或信仰實踐中的功能

本軸線用來檢查「玄奘大師」在「儀式、制度或信仰實踐中的功能」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妙法蓮華經》。相關術語包括:弟子、西域、陳氏。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玄奘大師」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補證軸線 15:術語翻譯、分類與避免誤讀

本軸線用來檢查「玄奘大師」在「術語翻譯、分類與避免誤讀」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維摩詰經》。相關術語包括:西域、陳氏。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玄奘大師」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補證軸線 16:可引用範圍與不可越界的結論

本軸線用來檢查「玄奘大師」在「可引用範圍與不可越界的結論」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涅槃經》。相關術語包括:陳氏。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玄奘大師」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補證軸線 17:版本、年代與地域差異

本軸線用來檢查「玄奘大師」在「版本、年代與地域差異」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攝大乘論》。相關術語包括:西安、河南省、洛陽、偃師、師承。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玄奘大師」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補證軸線 18:與站內論文、節點與書目線索的互讀

本軸線用來檢查「玄奘大師」在「與站內論文、節點與書目線索的互讀」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攝論》。相關術語包括:河南省、洛陽、偃師、師承、印度。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玄奘大師」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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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 person:玄奘大師 · 最後更新:2026/7/8· 版本:20260708 · 版本歷史

其他資料:學術論文(個別著作權)、本派傳承(CC0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