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獻通考
十通 《[[通典》]] 《通志》 《文獻通考》 《續通典》 《續通志》 《[[續文獻通考》]] 《清朝通典》 《清朝通志》 《清朝文獻通考》 《清朝續文獻通考》 《文獻通考》,元朝馬端臨撰,以杜佑《通典》為藍本,將《通典》上之八門增擴為二十四門,記載上古至宋寧宗嘉定末年歷代典章制度的政書。元大德十一年(1307年)成書。後與《通典》、鄭樵《通志》,合稱「三通」。 內容 《文獻通考》,全書三百四十八卷,附考證三卷,分為二十四考,其中田賦、錢幣、戶口、職役、征榷、市糴、土貢、國用、選舉、學校、職官、郊社、宗廟、王禮、樂、兵、刑、輿地、四裔等十九考則多沿用《通典》舊有史料,並新增經籍、帝系、封建、象緯、物異五考。以《經籍考》最有成就。在《通典》的基礎上廣泛地搜集史料,詳細地加以考證,去偽存真,歸類分目,按時代先後排列比較。全書有「文」、「獻」、「考」三種。「文」是文獻網羅與考訂,「獻」是指前人之議論,「考」主要是馬端臨的按語。馬端臨的按語,貫串古今,折衷恰當,力求從歷史事實出發,作出審慎的結論,尤其對於土地制度、兵役制度所發表的見解為前人所未有。馬端臨生活在宋末元初,深知南宋政治腐敗是
文獻通考
概述
十通 《[[通典》]] 《通志》 《文獻通考》 《續通典》 《續通志》 《[[續文獻通考》]] 《清朝通典》 《清朝通志》 《清朝文獻通考》 《清朝續文獻通考》
《文獻通考》,元朝馬端臨撰,以杜佑《通典》為藍本,將《通典》上之八門增擴為二十四門,記載上古至宋寧宗嘉定末年歷代典章制度的政書。元大德十一年(1307年)成書。後與《通典》、鄭樵《通志》,合稱「三通」。
內容
《文獻通考》,全書三百四十八卷,附考證三卷,分為二十四考,其中田賦、錢幣、戶口、職役、征榷、市糴、土貢、國用、選舉、學校、職官、郊社、宗廟、王禮、樂、兵、刑、輿地、四裔等十九考則多沿用《通典》舊有史料,並新增經籍、帝系、封建、象緯、物異五考。以《經籍考》最有成就。在《通典》的基礎上廣泛地搜集史料,詳細地加以考證,去偽存真,歸類分目,按時代先後排列比較。全書有「文」、「獻」、「考」三種。「文」是文獻網羅與考訂,「獻」是指前人之議論,「考」主要是馬端臨的按語。馬端臨的按語,貫串古今,折衷恰當,力求從歷史事實出發,作出審慎的結論,尤其對於土地制度、兵役制度所發表的見解為前人所未有。馬端臨生活在宋末元初,深知南宋政治腐敗是導致王朝滅亡的主要原因。因此,他對宋代制度的研究功夫最深,對宋代的典章制度,記載也特別詳細,對兩宋政治的黑暗面進行了揭露,從而使書中有關宋代的記錄較為真實可靠史料價值超過了同類的其他著作。
《文獻通考》作為一部記敍歷代典章制度的政書,和司馬光的《資治通鑒》有了相輔相成的作用。是以僅讀《通鑒》而不讀《通考》,就好比讀「紀、傳」而不讀「志、表」,只知一代的人物事蹟,而不知一代的典章制度。相反,如唯讀《通考》而不讀《通鑒》,猶如知「志、表」而不知「紀、傳」。所以,只有兩部書結合起來讀,才會對中國上下幾千年的歷史有個較全面的認識。《文獻通考》材料較《通典》翔實,體例較《通志》嚴謹,於宋代制度尤為詳備,因而是政書中最有價值之作。《四庫全書總目提要》評曰;「(文獻通考)雖稍遜《通典》之簡嚴,而詳瞻實為過之,非鄭樵《通志》所及也。」馬端臨曾於《文獻通考序》中謂:「引古今謂之文,參以唐宋以來諸臣之奏疏、諸儒之議論謂之獻,故名『文獻通考』。」
目錄
《文獻通考》二十四考目錄:田賦考七卷(卷一至七)、錢幣考二卷(卷八至九)、戶口考二卷(卷十至十一)、職役考二卷(卷十二至十三)、征榷考六卷(卷十四至十九)、市糴考二卷(卷二十至二十一)、土貢考一卷(卷二十二)、國用考五卷(卷二十三至二十七)、選舉考十二卷(卷二十八至三十九)、學校考七卷(卷四十至四十六)、職官考二十一卷(卷四十七至六十七)、郊社考二十二卷(卷六十八至八十九)、宗廟考十五卷(卷九十至一百五)、王禮考二十二卷(卷一百六至一百二十七)、樂考二十卷(卷一百二十八至一百四十八)、兵考十三卷(卷一百四十九至一百六十一)、刑考十二卷(卷一百六十二至一百七十三)、經籍考七十六卷(卷一百七十四至二百四十九)、帝系考十卷(卷二百五十至二百五十九)、封建考十八卷(卷二百六十至二百七十七)、象緯考十七卷(卷二百七十八至二百九十四)、物異考二十卷(卷二百九十五至三百十四)、輿地考九卷(卷三百十五至三百二十三)、四裔考二十五卷(卷三百二十四至三百四十八)。
提要
《四庫提要》:「端臨字貴與,江西樂平人,宋宰相廷鸞之子也。鹹淳中,漕試第一。會廷鸞忤賈似道去國,端臨因留侍養,不與計偕。元初起為柯山書院山長。後終於台州儒學教授。是書凡《田賦考》七卷,《錢幣考》二卷,《戶口考》二卷,《職役考》二卷,《征榷考》六卷,《市糴考》二卷,《土貢考》一卷,《國用考》五卷,《選舉考》十二卷,《學校考》七卷,《職官考》二十一卷,《郊祀考》二十三卷,《宗廟考》十五卷,《王禮考》二十二卷,《樂考》十五卷,《兵考》十三卷,《刑考》十二卷,《經籍考》七十六卷,《帝系考》十卷,《封建考》十八卷,《象緯考》二十七卷,《物異考》二十卷,《輿地考》九卷,《四裔考》二十五卷。其書以杜佑《通典》為藍本。《田賦》等十九門,皆因《通典》而離析之。《經籍》《帝系》《封建》《象緯》《物異》五門則廣《通典》所未及也。自序謂「引古經史謂之『文』,參以唐宋以來諸臣之奏疏,諸儒之議論,謂之『獻』。故名曰《文獻通考》。」中如《田賦考》載唐租庸調之制,而據*《[[唐會要*》]],則自開元十六年以後,其法屢改。載五代田賦之制,而據《五代會要》,尚有天成四年戶部奏定三京諸府夏秋稅法一事,乃一概略之。楊炎定兩稅法奏疏,最關沿革,亦佚不載。《職役考》載口算之制,而*《[[漢書*》]]永建四年除三輔三年逋租過更口算芻稿詔書不載。《征榷考》詳載鹽鐵,而《五代會要》後唐長興四年諸道鹽鐵轉運使奏定鹽鐵條例不載。又《雜稅》載果菜之稅。而《漢書》永元六年流民販賣勿出租稅詔不載。《國用門》載漕運興廢,而《後漢書》建武七年罷護漕都尉,建初三年罷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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