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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書糾謬

《新唐書糾謬》是一部校正與批評北宋官修史書《新唐書》謬誤的史學著作,全書共二十卷,由宋代史學家吳縝編撰。吳縝在四川為官期間,利用公務之餘詳細披閱《新唐書》,將書中舛誤之處逐一記錄,分門別類予以糾正。該書於宋哲宗紹聖元年(1094年)由侍讀胡宗愈呈表朝廷,正式刊行於湖洲,成為研究唐代歷史與北宋史學編纂的重要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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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書糾謬

概述

《新唐書糾謬》是一部校正與批評北宋官修史書*《新唐書》*謬誤的史學著作,全書共二十卷,由宋代史學家吳縝編撰。吳縝在四川為官期間,利用公務之餘詳細披閱《新唐書》,將書中舛誤之處逐一記錄,分門別類予以糾正。該書於宋哲宗紹聖元年(1094年)由侍讀胡宗愈呈表朝廷,正式刊行於湖洲,成為研究唐代歷史與北宋史學編纂的重要參考文獻。

歷史淵源

《新唐書》於宋仁宗嘉祐五年(1060年)由宋祁歐陽修等大臣奉詔編修完成,是北宋官方修訂的唐代歷史。然而該書編纂時間倉促,參與編修者人數眾多,体例編排不盡完善,難免存在諸多舛誤。吳縝於宋英宗治平年間(1064年—1067年)考中進士,此時距《新唐書》完成已有數年。吳縝在四川各地為官期間,細心研讀《新唐書》,發現書中多有乖謬之處,遂起而作《糾謬》一書,逐條校正。

關於吳縝撰書動機,歷史上存在不同記載。王明清《揮麈錄》記載吳縝曾因年少輕率,被歐陽修婉拒參與修史之事,故而撰寫此書以圖報復。然而據今人陳光崇、曾貽芬考證,吳縝於治平年間方中進士,距《新唐書》完成已逾四年,其父吳師孟為慶曆二年(1042年)進士,與王安石同科,歐陽脩至和元年(1054年)方入史局,距吳師孟登第已逾十二年,故王明清所記「報宿怨」之說不能成立,此說實屬後人附會。

主要內容

《新唐書糾謬》將《新唐書》中的謬誤分為二十個門類,逐一列舉並加以駁正,二十門依次為:

  1. 以無為有:將不存在之事誤記為有
  2. 似實而虛:看似真實實則虛妄的記載
  3. 書事失實:記述之事與事實不符
  4. 自相違舛:書中前後記述互相矛盾
  5. 年月時世差互:時間與年代記載錯誤
  6. 官爵姓名謬誤:官職、爵位、姓名記載有誤
  7. 世系鄉里無法宗族世系與籍貫記載混亂
  8. 尊敬君親不嚴:對君主、尊親記述不夠嚴謹
  9. 紀志表傳不相符合:本紀、志、表、列傳之間互不合榖
  10. 一事兩見而異同不完:同一事件記載於兩處而內容不一致
  11. 載述脫誤:遺漏重要記述
  12. 事狀重複:相同事項重複記載
  13. 宜削而反存:應當刪除的內容反而保留
  14. 義例不明:編纂體例與義例不夠明確
  15. 先後失序:編排順序混亂
  16. 編次未當:分類編排不當
  17. 與奪不常:褒貶取捨標準不一
  18. 事有反闕:記述與事實相反或有所闕漏
  19. 事有可疑:記載之事存有疑點
  20. 字書非是:用字遣詞有誤

吳縝於自序中坦言:「縝以愚昧,從公之隙,竊嘗尋閱《新唐書》,間有未通,則必反覆參究;或舛駁脫謬,則筆而記之。歲時稍久,事目益眾,深怪此書牴牾穿穴亦已太甚,揆之前史,皆未有如是者。」由此可見吳縝治學之嚴謹與用力之深。

相關典籍

《新唐書糾謬》與吳縝另一部史學著作《五代史纂誤》並稱,兩書皆為校正官修史書謬誤之力作。陳振孫《直齋書錄解題》卷四著錄此書,並提及吳縝序言中指出「修書之時,其失有八」。此外,馬端臨*《[[文獻通考*》]]經籍考亦引用相關記載。

文化影響

《新唐書糾謬》問世後,對後世史學研究產生深遠影響。南宋紹興年間,湖州教授吳仲實將此書與《五代史纂誤》合刊於郡癮,使二書得以廣泛流傳。清人沿襲前代記載,多引用此書校正《新唐書》之誤。近代以來,該書成為研究唐代歷史與北宋史學編纂體例的重要參考文獻,學者往往據此書校正《新唐書》中的若干記載。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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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 scripture:xin_tang_shu_jiu_miao · 最後更新:2026/5/22· 版本:20260522 · 版本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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