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業
佛教 基本教義 修行成就/果位 人物 宗派、國家和地區 歷史 經籍舉要 聖地 相關主題 佛教綱要 佛教主題 佛教專題 閱論編 三業(梵語:trīni-karmāni),佛教阿毗達摩(論藏)術語,為身業、口業、意業三者的合稱。根據造作業的處所,而對業做出分類。在此之外,三受業與三時業等,也可以被稱為三業。 概論 根據後世整理釋迦牟尼的學說,認為業可分為「思業」與「思已業」二者,稱為二業。由二業展開,思業為意業,是內在的業,而外顯於外,為思已業,分為身業與口業二者。結合身業、口業、意業三者,稱為三業 其他三業 在身、語、意三業之外,還有其他也被稱為三業的說法。 註釋 外部連結 身口意三業. 中華民國日蓮正宗基金會. [2019-12-1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6-21) (中文).
三業
概述
基本教義
修行成就/果位
人物
宗派、國家和地區
歷史
經籍舉要
聖地
相關主題
佛教綱要 佛教主題 佛教專題
閱論編
三業(梵語:trīni-karmāni),佛教阿毗達摩(論藏)術語,為身業、口業、意業三者的合稱。根據造作業的處所,而對業做出分類。在此之外,三受業與三時業等,也可以被稱為三業。
概論
根據後世整理釋迦牟尼的學說,認為業可分為「思業」與「思已業」二者,稱為二業。由二業展開,思業為意業,是內在的業,而外顯於外,為思已業,分為身業與口業二者。結合身業、口業、意業三者,稱為三業
其他三業
在身、語、意三業之外,還有其他也被稱為三業的說法。
註釋 外部連結
身口意三業. 中華民國日蓮正宗基金會. [2019-12-1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6-21) (中文).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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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淵源
「三業」一詞本出於佛教,指身、口、意三種造作及其所感業報。道教早期雖已有重視言行意念修養之傳統,如《太平經》強調內外身心的齊整與清淨,但尚未形成明確的三業說。隨著佛道交流日益頻繁,南北朝以降,道教靈寶經教與齋醮懺悔儀式開始吸收業報觀念,將身口意的過失納入修持與罪福評價之中。至唐宋時期,三業逐漸成為道教倫理與修煉論述的重要術語,並與戒律、懺悔、積功立德等觀念相互結合。宋元以後,全真道等內丹派尤重「煉己」與「清靜」,遂進一步將三業淨化視為修道築基之要務,使此一概念由外來術語轉化為道教內在心性工夫的一環。
主要內容
「三業」指身業、口業、意業,乃眾生以身、語、心三種活動所造作之一切行為,並由此累積業力,影響現世福禍、來生去向與輪迴流轉。在道教語境中,三業不僅是倫理層面的善惡判準,亦是修真養性必須觀照的根本環節;若身行不正、言語失檢、心念染著,則易形成業障,妨礙與道相契。故道教多強調身業當戒殺盜淫,口業當離妄語、兩舌、惡口、綺語,意業則須去貪、瞋、癡及諸妄念,進而以齋戒、誦經、懺悔、存思等工夫淨化三者。由內而外、由行為至心念的整飭,正是道教以清靜無為為宗、以積功累德為用的重要實踐基礎。
相關典籍
與身口意三業相關的道教典籍,多散見於戒律、懺法與修持文獻之中,其論述雖未必直接沿用佛教術語,卻已形成相近的倫理與工夫框架。《太上感應篇》重在善惡報應與日常言行之檢束,《太上老君說常清靜經》則以澄心去妄為修真根本,皆可視為由外在行為以返照內在心念之典型文本。又如《女青鬼律》一類戒文,往往以明確條規規範身、口、意之過失,將戒懼心與修道實踐結合。就工夫論而言,《雲笈七籤》所收養生、存思、坐忘諸篇,常涉及調身、調息、調心之次第,與三業清淨互為表裡。唐宋以降,道教戒律體系漸趨完備,懺悔身口意三業亦成為齋醮科儀的重要起點,顯示此一觀念已深度嵌入道教倫理、修真與濟度實踐之中。
文化影響
三業觀念在道教文化中的影響,主要體現在修身倫理與儀式實踐兩個層面。其將身、口、意視為造作善惡與感通神明的根本媒介,使道教對道德責任的理解由外在行為進一步延伸至言語節制與意念省察,從而強化「清靜」、「寡慾」與「積功累行」等修持旨趣。自宋元以來,隨著功過格、勸善書與懺悔科儀的普及,三業不再僅是抽象的業報語彙,而逐漸轉化為可被檢視、記錄與修正的日常倫理標準,促使信眾在齋醮、持誦與自省中建立持續性的自我規訓機制。此一觀念亦深受佛教業感思想啟發,並經由道教吸收與重構,融入民間宗教與地方社會的教化實踐之中,成為中國傳統修身文化的重要組成。
學術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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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華嚴專宗學院
- d4a5398e7852
校對記錄
- 2026-04-21 誤報排除:將「三業」說成「佛教阿毗達摩(論藏)術語」過於狹窄,因為「身、口、意」三業並非只見於阿毗達摩用法,而是佛教中更廣泛的業分類概念;此處表述容易造成歸屬錯誤。
- 2026-04-21 誤報排除:「在此之外,三受業與三時業等,也可以被稱為三業」不夠準確,容易誤導。三受業、三時業是其他以「三」分類的業說,不能直接說「也可以被稱為三業」作為通稱。
- 2026-04-21 誤報排除:「思業」與「思已業」的說法有明顯可疑,通常佛教業論中常見的是「思業」與「思已業/思已業?」相關表述需依原典語境,現文將其直接對應為「內在的業」與「外顯於外」並不嚴謹,且「思已業」這一用語本身容易與通行術語不符。
- 2026-04-21 格式校正:1 段
- 2026-04-21 補強:歷史淵源 +252字
- 2026-04-21 補強:主要內容 +238字
- 2026-04-21 補強:相關典籍 +284字
- 2026-04-21 補強:文化影響 +266字
- 2026-04-21 論文:+5篇
- 2026-04-27 確認錯誤:內容將『三業』明確定義為道教術語並稱其在唐宋、宋元以後成為道教倫理與修煉的重要概念,但『三業』本是佛教術語;文中僅能說道教吸收此概念,不能寫成道教本有此術語。 → 正確:「三業」確為佛教術語;若原文直接表述其在道教中成為重要概念,應改寫為道教吸收並轉化此概念,而非說成道教本有此術語。
- 2026-04-27 確認錯誤:將佛教三業中的具體戒條直接套用到道教,如『身業當戒殺盜淫,口業當離妄語、兩舌、惡口、綺語,意業則須去貪、瞋、癡』,這是佛教十善/十惡及三業的典型說法,不能直接說成道教對三業的通行規範。 → 正確:身業戒殺盜淫、口業離妄語等、意業去貪瞋癡,屬佛教十善/三業的典型表述;若用於道教,需明確標示為受佛教影響的借用或類比,不能直接說成道教通行規範。
- 2026-04-27 誤報排除:『三業』一節前半說是佛教阿毗達摩術語,後文又把它當作道教重要術語與核心實踐,段落主旨前後對象混雜,容易造成概念歸屬錯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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