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器
M1A1戰車火力。 鳥槍。 火器(英語:Firearm,此詞特指輕兵器,也就是單人可以攜帶並且使用的槍械類武器),又稱熱武器或熱兵器,泛指任何用推進劑(傳統為黑火藥,現今是無煙火藥)快速燃燒(「火」)產生高壓氣體來產生動能做功推動拋射物遠射武器。根據氣體噴射方向,火器可以分成前噴管式火器、反噴火箭2大類。而根據口徑不同,管式火器還可分為槍械(口徑不超過20公釐)、火砲(口徑大於20公釐)2種。與火器相對是冷兵器,包括各種格鬥武器、不使用火藥燃燒發射槍彈的射擊兵器(比如弓、弩、氣槍等)。 演進與運用史 中國 明代的多管神機 在中國歷史上,於公元9世紀黑火藥被發明後,有被用於放煙火和戰爭武器的用途。中國發明的火銃(musket)在12世紀傳至亞洲其他地區,在13世紀傳入歐洲。 宋代: 爆裂物廣泛運用於水戰與守城上,是利用弓弩、拋石機或人力投擲。 宋朝與金朝的騎兵會在槍頭裝設噴火器-為火槍。 出現最原始的管型射擊火器-突火槍(竹製)。 元代: 將突火槍改為金屬鑄造成為-火銃,因可由金屬鑄造而統一了規格,威力大幅提升。 明代: 出現了使用火藥推進的箭矢-火箭。除了普通的火箭外更有推進藥
火器
概述
M1A1戰車火力。 鳥槍。
火器(英語:Firearm,此詞特指輕兵器,也就是單人可以攜帶並且使用的槍械類武器),又稱熱武器或熱兵器,泛指任何用推進劑(傳統為黑火藥,現今是無煙火藥)快速燃燒(「火」)產生高壓氣體來產生動能做功推動拋射物遠射武器。根據氣體噴射方向,火器可以分成前噴管式火器、反噴火箭2大類。而根據口徑不同,管式火器還可分為槍械(口徑不超過20公釐)、火砲(口徑大於20公釐)2種。與火器相對是冷兵器,包括各種格鬥武器、不使用火藥燃燒發射槍彈的射擊兵器(比如弓、弩、氣槍等)。
在中國歷史上,於公元9世紀黑火藥被發明後,有被用於放煙火和戰爭武器的用途。中國發明的火銃(musket)在12世紀傳至亞洲其他地區,在13世紀傳入歐洲。
宋代: 爆裂物廣泛運用於水戰與守城上,是利用弓弩、拋石機或人力投擲。 宋朝與金朝的騎兵會在槍頭裝設噴火器-為火槍。 出現最原始的管型射擊火器-突火槍(竹製)。 元代: 將突火槍改為金屬鑄造成為-火銃,因可由金屬鑄造而統一了規格,威力大幅提升。 明代: 出現了使用火藥推進的箭矢-火箭。除了普通的火箭外更有推進藥與爆炸藥分開的二級火箭-火龍出水。 將爆裂物做成了地雷與漂在江河上的水雷,敵軍觸及時會牽動引線將鋼輪轉動以摩擦燧石點火而爆炸。 火銃逐漸分為單兵使用的手銃與重火力的碗口銃。手銃通常是發射霰彈,因而會裝上木馬子,後期的單兵用銃演變出了原始的一排輪發式與轉輪式的構造。碗口銃架設於城牆上或船上,通常會架在一個可旋轉的砲架上,類似天秤的形狀,而兩端各安一座,一端在開火時另一端可以填彈。 由葡萄牙傳入鳥銃(主要是火繩式的扳機,但也有輪簧式與燧發式的扳機)與佛朗機砲。鳥銃在傳入之後演變出多管轉輪的迅雷銃。而佛朗機砲與明朝的大砲不同之處在於佛朗機砲是使用子砲的方式而減少的填彈時間。 在明代時,火器也被稱為神機,其中火箭又被稱為神機箭,這種取名大概是因為「神機」不須像弓弩一樣費力上弦的關係。
天啟年間明朝軍官從葡萄牙人處購得紅夷大砲,為英國製造的早期加農砲,最遠射程可達二十里以上。天啟六年(1626年)紅夷大砲在寧遠之戰中發揮極大威力。據史料記載,後金的攻城行動在明軍猛烈砲火的攻擊下,八旗官兵血肉橫飛,屍積如山,是努爾哈赤成軍以來的首次挫敗。
晚明時,明軍火器普及率約60%。
清代: 明末火器專家畢懋康在其《軍器圖說》(公元1635年刊印)首次介紹了燧發槍(書中稱為自生火),清朝康熙時製造出燧發槍,當時稱為自來火。 清初時任用傳教士與火器專家研製各種火砲以攻打南明、平息內亂與沙俄交戰,1631年仿造了紅夷大砲(清朝諱夷,改名為紅衣大砲),並開始大量裝備軍隊。康熙十五年(公元1676年),清朝廷製造了神威無敵大將軍砲,此砲曾在雅克薩之戰中發揮了巨大作用。此後,清朝當局又製造了威遠將軍砲,此砲在1696年平定葛爾丹的戰爭中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但嘉慶朝以後火器開始衰微,主要是境內大抵安定少有強敵,而且國政腐敗生產火器偷工減料,令製造質量上也明顯地逞現下降的趨勢,加上人才大都投入科舉考試少有加入軍隊者。根據清史稿、地方縣誌和駐藏軍隊的裝備記載,清軍火器普及率實質到了50%。然而清朝時期,中國與歐洲的技術差距是不容忽視的。鴉片戰爭前清軍的戰術和裝備大約是17世紀上半葉歐洲三十年戰爭以後的水平。到兩次鴉片戰爭期間和太平天國戰爭初期,清軍的主要火器是鳥槍和各種生鐵、青銅鑄造的火砲,在道光、咸豐年間又裝備了兩人抬用的抬砲和抬槍,清朝軍隊火器的裝備率達到60-70%。清軍鳥槍運用的標準戰術被稱為「九進十連環」,這是一種依次開火形成持續火力的戰術。 清末因中國閉關自守已久而西方國家的大幅進步,中國在戰爭上飽嚐敗績而向西方購買較為先進的各式大小火器。 現代火器 輕武器
步兵可攜帶並操作的火器被稱為輕武器(light weapons),其中各種依賴拋射物動能殺傷目標的直射單兵武器也稱輕兵器(small arms)。
槍械:口徑在20公釐(0.79英寸)以下的小型火器,是與弓和弩一樣打擊點目標的射擊武器,多用於單兵作戰、狩獵和自衛。主要分為手槍(左輪手槍、單膛室手槍)和長槍(步槍、霰彈槍、衝鋒槍、機槍等)兩類。 榴彈發射器:發射特製榴彈的小火器,是作爲補充火砲效用的輕型面目標射擊武器。 火箭發射器:發射小型火箭彈或是小型飛彈的管狀發射器。 輕型無後座力砲:特殊簡易構造的輕型火砲,某些也發射火箭彈爲主的輕型無後座力砲(如RPG-7)也可稱之火箭筒。 口徑小於100公釐(3.9英寸)的迫擊砲(mortar)。 手榴彈:用手投擲,有爆炸威力的武器。 槍榴彈 重武器 1953年M65 280mm加農砲試射的W9型15KT小型核子砲彈
因為尺寸和重量無法由步兵攜帶、或因為後坐力太強而
◇法緣留言(—)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