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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雲台
張雲台(生卒年不詳),原名張鳴鶚,字號雲臺,浙江杭州府錢塘縣人,明朝政治人物。萬曆十七年(1589年)進士,曾任工部虞衡司主事、吉安府知府、河南按察司副使、福建右參政等職。其為官清廉,政績卓著,尤以在吉安府任職期間抑制礦稅、抗爭權貴之事蹟著称。罷官歸里後事蹟待考。
張雲台
概述
張雲台(生卒年不詳),原名張鳴鶚,字號雲臺,浙江杭州府錢塘縣人,明朝政治人物。萬曆十七年(1589年)進士,曾任工部虞衡司主事、吉安府知府、河南按察司副使、福建右參政等職。其為官清廉,政績卓著,尤以在吉安府任職期間抑制礦稅、抗爭權貴之事蹟著称。罷官歸里後事蹟待考。
歷史淵源
張鳴鶚出身浙江錢塘書香門第,家族三代皆有功名。萬曆十三年(1585年)中式舉人,萬曆十七年(1589年)考中二甲第十八名進士,授職工部虞衡司主事,從此步入仕途。其政治生涯主要集中在萬曆年間,歷任京官與地方官職,以剛正不阿、關愛民生著稱。
仕途履歷
工部任職時期
- 督京廒期間,省去土瓦費用巨萬
- 改革民運入都的弊端,設立並舍收貯制度,方便百姓繳納稅賦
- 整頓衢道,疏浚古渠,打擊侵占水利之徒,令權貴收斂
吉安府知府時期(萬曆二十三年至二十九年)
- 廉潔奉公,擒獲當地大奸巨猾
- 裁決訴訟公正嚴明,屬下肅然起敬,任內無敢以私牘試探者
- 重視教育,於白鷺洲講學,亲手評閱士子文章
- 面對礦稅之擾,設置酒宴與太監約定稅額,以理抗爭,保護百姓
後期仕途
為政特點
張鳴鶚為官以清廉正直著稱,善於改革弊政,關心民生疾苦。在礦稅橫行之際,敢於與欽差太監抗爭,為民請命,深得地方民心。
來源
◇法緣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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