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玉
紫玉,《搜神記》記載的吳王夫差小女兒。 紫玉十八歲,愛上十九歲的童子韓重,兩人私訂終身。韓重遊學齊、魯,臨行時,請父母向吳王提親。吳王大怒,不同意,紫玉鬱悶而死,葬於閶門之外。三年後,韓重歸國,得知紫玉死訊後非常悲痛,前去憑弔。紫玉芳魂從墓中出來相見,請他到墓中,二人完成合卺之禮,留居三天。紫玉贈明珠為信物,讓他面見吳王,告以婚成。吳王以為是韓重盜墓所得,下令逮捕,韓重逃出,至紫玉墓前訴說。紫玉回家見到吳王,告訴他事情的經過,讓吳王不要追究韓重。吳王夫人聽說女兒回來,忙上前擁抱,紫玉化為一縷青煙逝去。後世以「玉生煙」為典,比喻多情少女或少女早逝。 參考文獻 干寶《搜神記》卷十六
紫玉
概述
紫玉十八歲,愛上十九歲的童子韓重,兩人私訂終身。韓重遊學齊、魯,臨行時,請父母向吳王提親。吳王大怒,不同意,紫玉鬱悶而死,葬於閶門之外。三年後,韓重歸國,得知紫玉死訊後非常悲痛,前去憑弔。紫玉芳魂從墓中出來相見,請他到墓中,二人完成合卺之禮,留居三天。紫玉贈明珠為信物,讓他面見吳王,告以婚成。吳王以為是韓重盜墓所得,下令逮捕,韓重逃出,至紫玉墓前訴說。紫玉回家見到吳王,告訴他事情的經過,讓吳王不要追究韓重。吳王夫人聽說女兒回來,忙上前擁抱,紫玉化為一縷青煙逝去。後世以「玉生煙」為典,比喻多情少女或少女早逝。
來源
此條目由自動擷取生成,內容待人工校對補充。
校對記錄
- 2026-05-03 確認錯誤:《搜神記》並非道教經典,且『紫玉』故事主角是傳說人物,不宜表述為『《搜神記》記載的吳王夫差小女兒』而不加說明;此外『吳王夫差』若指春秋吳王夫差,與『韓重遊學齊、魯』的敘事屬傳說系統,史實性表述過於直接。 → 正確:《搜神記》是東晉干寶所撰志怪小說,非道教經典;故事屬於傳說,不宜直接表述為史實,應加註明其傳說性質。
- 2026-05-03 確認錯誤:參考文獻標題疑有誤,通常應作《搜神記》,文中寫成『《搜神》記』不一致。 → 正確:參考文獻標題應為《搜神記》,而非「《搜神》記」,此處為排版或筆誤。
編目定位
紫玉目前作為道教知識庫中的神祇節點保留。本次補足以資料結構化為主:保留既有摘要,補入查核方向、使用邊界與相關線索,使讀者能判斷此節點是完整條目、待考索引、別名線索,或應與其他節點合併。
道教語境
判讀紫玉時,應先確認它在道教、道藏、宗教史或地方材料中的實際用法,再判定其屬於神祇、一般詞彙、異名、地名、人名或文獻題名。可優先比對道教、道藏、宗教史、地方志、神譜、寶誥、祭祀等線索,並避免把未經互證的自動摘要直接作為定論。
校核流程
後續校核建議分三層:第一,尋找原始出處,包括經文、碑刻、方志、宮觀文書、科儀本或學術論文;第二,標出年代、地域、版本、作者、法派與傳承系統;第三,判斷是否需要併入更準確節點。若暫無直接證據,紫玉應維持待考狀態,只作檢索入口。
補強欄位
下一輪人工或自動校讀可補入五類資料:一是直接文獻出處,二是同名異義與別名,三是相關人物、地點、神祇或經卷,四是可引用的現代研究,五是與站內既有節點的合併或分流建議。這些欄位能把紫玉從短摘要提升為可追溯條目,也能避免重複建立相近節點。
使用邊界
本節點不作最終定義,也不作可引用定本。若內容涉及神格、儀式、人物生平、經典卷次、地方宮觀或研究論文,應以可靠來源重校後再提升為正式條目。若後續確認主題離開道教語境,應改列備註、別名或移出主圖譜。
相關線索
◇法緣留言(—)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