宛平縣
宛平縣是一個曾經存在於北京地區的縣。 歷史 唐朝當地被稱作幽都縣,五代後晉時,地入契丹。遼朝開泰元年(1012年),改為宛平縣。乾隆殿本考證:按《清類天文分野之書》,唐建中元年,朱滔立燕都縣,石晉割地賄遼,遼改幽都縣,統和二十二年1002年改宛平。 明朝永樂元年(1403年)以後至1928年,宛平縣、大興縣為北京(順天府)的城區與近郊區的附郭縣,各占半個北京城。宛平縣轄域為北京城中軸線以西至西郊部分。宛平縣公署所在地明屬積慶坊、清屬正黃旗,即今西城區地安門西大街東官房中國婦聯幹部學院處。 宛平縣知縣秩正六品。所屬縣丞一人,秩正七品。萬曆十八年(1590年),沈榜任宛平縣知縣,編纂了《[[宛署雜記》]],詳細記述了政治、經濟、人文、社會等第一手資料。 1928年,廢京兆地方,設置北平市,宛平縣改隸屬河北省,轄北平西郊。1929年,縣署由市內遷至盧溝橋拱極城,即宛平縣城。1937年抗日戰爭爆發後,縣治遷往長辛店。 1947年,中華民國內政部編撰的《中華民國行政區域簡表》中,宛平縣縣域面積約為2217.56平方公里,人口269109人,縣治設於盧溝橋。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
宛平縣
概述
宛平縣是一個曾經存在於北京地區的縣。
歷史
唐朝當地被稱作幽都縣,五代後晉時,地入契丹。遼朝開泰元年(1012年),改為宛平縣。乾隆殿本考證:按《清類天文分野之書》,唐建中元年,朱滔立燕都縣,石晉割地賄遼,遼改幽都縣,統和二十二年1002年改宛平。
明朝永樂元年(1403年)以後至1928年,宛平縣、大興縣為北京(順天府)的城區與近郊區的附郭縣,各占半個北京城。宛平縣轄域為北京城中軸線以西至西郊部分。宛平縣公署所在地明屬積慶坊、清屬正黃旗,即今西城區地安門西大街東官房中國婦聯幹部學院處。
宛平縣知縣秩正六品。所屬縣丞一人,秩正七品。萬曆十八年(1590年),沈榜任宛平縣知縣,編纂了*《[[宛署雜記*》]],詳細記述了政治、經濟、人文、社會等第一手資料。
1928年,廢京兆地方,設置北平市,宛平縣改隸屬河北省,轄北平西郊。1929年,縣署由市內遷至盧溝橋拱極城,即宛平縣城。1937年抗日戰爭爆發後,縣治遷往長辛店。
1947年,中華民國內政部編撰的《中華民國行政區域簡表》中,宛平縣縣域面積約為2217.56平方公里,人口269109人,縣治設於盧溝橋。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國初期仍隸屬河北省,縣署移於大台村。1952年7月轄區劃歸北京市,全境及房山縣、良鄉縣部分區域與北京市第十六區合併為京西礦區(1958年更名為門頭溝區),縣建制撤銷。
注釋 參見 順天府 宛平城 前任: 幽都縣 宛平縣 (1012–1952) 繼任: 北京市京西礦區 繼任: 北京市房山縣 繼任: 北京市良鄉縣 繼任: 北京市豐臺區 繼任: 北京市石景山區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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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對記錄
- 2026-05-05 誤報排除:「唐朝當地被稱作幽都縣」與後文「唐建中元年,朱滔立燕都縣」不一致,唐代地名演變敘述混亂,且前後改名順序與年代有明顯衝突(幽都縣、燕都縣、遼改幽都縣、統和二十二年1002年改宛平)。
- 2026-05-05 確認錯誤:「遼朝開泰元年(1012年),改為宛平縣」與後文引文中的「統和二十二年1002年改宛平」互相矛盾,改名年份不一致。 → 正確:「遼朝開泰元年(1012年),改為宛平縣」與「統和二十二年1002年改宛平」存在年份不一致,屬於明確矛盾,需更正其一。
- 2026-05-05 誤報排除:「明朝永樂元年(1403年)以後至1928年,宛平縣、大興縣為北京(順天府)的城區與近郊區的附郭縣,各占半個北京城」表述不準確,宛平、大興並非直接「各占半個北京城」的固定行政說法,且北京城區範圍與附郭縣轄域不能簡化為二分。
- 2026-05-05 誤報排除:「1937年抗日戰爭爆發後,縣治遷往長辛店」與前文「1929年,縣署由市內遷至盧溝橋拱極城,即宛平縣城」之間存在表述衝突;縣治/縣署遷移關係未交代清楚,容易造成同一機關同時在兩地的誤解。
- 2026-05-05 誤報排除:「1952年7月轄區劃歸北京市,……縣建制撤銷」與前文「建國初期仍隸屬河北省」基本可成立,但「全境及房山縣、良鄉縣部分區域與北京市第十六區合併為京西礦區」這段行政區劃歸併的對象與表述可能不精確;其中「北京市第十六區」作為合併對象的說法需核實,容易與實際區劃調整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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