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營舊城
鳳山縣舊城,又稱左營舊城,位於臺灣高雄市左營區,是臺灣首座土城。該城池原先是清代鳳山縣的縣治所在地,故稱為鳳山縣城。然而由於林爽文事件(1786年)時,於南部呼應起事的莊大田勢力攻破鳳山縣城(土城),之後官署等遂移往埤頭街(今鳳山區),並新蓋了一座城池。因此相對於「新城」,原本的縣城就被稱為「舊城」。後來道光六年(1826年)舊城從土城改建為石城,但縣治因故並未從新城遷回。 舊城保存下來的東門、南門、北門及城牆、護城濠及北門外之鎮福社及拱辰井,於民國74年(1985年)公告為一級古蹟(現為國定古蹟)。而後在2011年、2015年、2018年又陸續將西門段城牆殘蹟納入古蹟範圍。臺灣現存的城池中除恆春縣城外,當屬鳳山縣舊城保存最為完整。 歷史 建城經過 臺灣府志中的鳳山縣治圖 清康熙廿三年(1684年),台灣府正式被納入大清帝國版圖,並在南部設置鳳山縣。當時,原本縣治的設置地點考慮是設在鳳山莊,但因為興隆莊在明鄭時期已經開發,且有龜山、蛇山的屏障,再加上清初著重於海防的佈署,所以最後縣治被定在了興隆莊(現今的左營區)。然而在設置縣治初期,官員仍然在接近府城的土墼埕辦公,而興隆莊方面僅
左營舊城
概述
鳳山縣舊城,又稱左營舊城,位於臺灣高雄市左營區,是臺灣首座土城。該城池原先是清代鳳山縣的縣治所在地,故稱為鳳山縣城。然而由於林爽文事件(1786年)時,於南部呼應起事的莊大田勢力攻破鳳山縣城(土城),之後官署等遂移往埤頭街(今鳳山區),並新蓋了一座城池。因此相對於「新城」,原本的縣城就被稱為「舊城」。後來道光六年(1826年)舊城從土城改建為石城,但縣治因故並未從新城遷回。
舊城保存下來的東門、南門、北門及城牆、護城濠及北門外之鎮福社及拱辰井,於民國74年(1985年)公告為一級古蹟(現為國定古蹟)。而後在2011年、2015年、2018年又陸續將西門段城牆殘蹟納入古蹟範圍。臺灣現存的城池中除恆春縣城外,當屬鳳山縣舊城保存最為完整。
歷史 建城經過 臺灣府志中的鳳山縣治圖
清康熙廿三年(1684年),台灣府正式被納入大清帝國版圖,並在南部設置鳳山縣。當時,原本縣治的設置地點考慮是設在鳳山莊,但因為興隆莊在明鄭時期已經開發,且有龜山、蛇山的屏障,再加上清初著重於海防的佈署,所以最後縣治被定在了興隆莊(現今的左營區)。然而在設置縣治初期,官員仍然在接近府城的土墼埕辦公,而興隆莊方面僅在蓮池潭旁建立文廟。直到康熙四十三年(1704年)奉文歸治後,當時的知縣宋永清才在興隆莊修築縣署等設施。同時,縣治周邊還種植了莿竹以分隔內外,這是因為清初採用「不築(磚石)城」政策,因此莿竹成為了一種替代性的防禦方式。
然而,直到康熙六十年(1721年),朱一貴在臺灣南部舉事並首先攻破了鳳山縣治,導致縣署受到破壞而殘破不堪。此事件之後,為了強化武裝,康熙六十一年(1722年),知縣劉光泗在興隆莊以土埆建築了臺灣首座土城。當時的城垣「左倚龜山,右聯蛇山」,東北部的城牆跨越龜山,西南部的城牆跨越蛇山,此外還設有四座城門。而文廟和鳳邑舊城城隍廟一帶,則被納入了縣城北門之外。
之後,雍正十二年(1734年),知縣錢洙在城牆外增建了刺竹三重以增強防禦。至乾隆二十五年(1760年),知縣王瑛又在四座城門側增建砲臺各一座。
改建石城 西門段城垣殘跡
1786年,臺灣中部發生了林爽文事件,其南部的黨徒莊大田響應並攻破了縣城。為了防止類似事件再次發生,乾隆帝於在乾隆五十二年一月廿一日(1787年3月10日)表示,在此次事件平定後,可將臺灣的五座城池改建為磚石城垣。然而,一年後的1788年3月2日,乾隆帝再次改變了主意,僅允許將臺灣府城與嘉義縣城改建為磚石城,鳳山縣城、彰化縣城和淡水廳城仍然保持原有的莿竹城。
隨後,乾隆帝派遣工部侍郎德成到台灣,與福康安、福建巡撫徐嗣曾共同籌畫在臺灣築城的計畫。在德成和福康安於1788年6月的聯名上奏中,提到鳳山縣城曾遭到相當嚴重的摧殘,居民也很少遷回,訪查之下輿論,表示希望將縣治遷到埤頭(今鳳山區)街。福康安之〈奏為查看南路情形並抵郡城日期奏摺〉也建議將鳳山縣治遷往埤頭街,並調整營汛,之後乾隆帝在朝議上同意將縣治遷移。
然而,乾隆六十年(1795年),當地人士陳周全與陳光愛興兵,雖為理番同知朱慧昌平定,但在1805年,自封「鎮海威武王」的海盜蔡牽和吳淮泗攻陷了埤頭街縣城。儘管理番同知朱慧昌平定了這次事件,但將軍賽沖阿在事件之後上奏,認為新城形勢不如舊城,建議將縣治遷回。嘉慶帝於嘉慶十二年(1807年)同意了賽沖阿的提案,將縣治遷回興隆莊。到了1810年,縣治已開始回到舊城。同年閩浙總督方維甸提出建議,將興隆莊舊城改為磚石城,並改將龜山圍入城內。。
道光三年(1823年),閩浙總督趙慎命臺灣知府方傳穟(方維甸之侄)籌建鳳山縣城,但因籌資認捐困難,申請經費遭戶部批駁,最終導致建城計畫被迫中止。然而在隔年楊良斌之亂爆發後,居民感到極度恐慌,便想要返回興隆里舊城。此時,方傳穟抓住機會提倡官民捐資,最終籌集了14萬銀元(民間捐款約占七成五),由知縣杜紹祁督建。為了降低成本,建築材料大多採用當地的咾咕石和三合土,並將城池的範圍進行了一些調整。城池的建設開始於道光五年七月十五日(1825年8月28日),分為四個組別,以拼場施工的方式進行。而該城池於道光六年八月十五日(1826年9月16日)落成,成為臺灣第二座磚石城(第一座為彰化縣城)。
在建設過程中,城池的範圍有所變更,蛇山被捨棄,全圍龜山在城內,因此也有所謂「捨蛇圍龜」之說。此外,縣署等公共建築的建設費用為2萬5千元,築城費用為番銀9萬2106元,總共花費了11萬7106元。
石城閒置
然而新的興隆莊城池完工後,官民卻拒絕遷入。甚至有知縣杜紹祁卻在這時得急病死亡,眾人指舊縣城「煞氣太重」,根本是不祥之地的傳聞,但此說有史實有出入。另外也有說法認為石城「捨蛇圍龜」敗了風水,是縱放蛇精而讓吉獸神龜動彈不得。杜劍鋒認為官民之所以不願回去興隆莊的原因,是曹公圳水利開發成功,且埤頭
來源
此條目由自動擷取生成,內容待人工校對補充。
歷史淵源
左營舊城之歷史淵源,肇始於清代臺灣南部海防與行政體系的重整。乾隆年間,清廷鑑於鳳山縣治原設於興隆莊,地勢逼近海口,且防務不易,遂於乾隆五十三年(1788)遷縣治於興築完成之鳳山縣舊城,即今左營舊城一帶。該城為清代在臺所築重要石城之一,兼具軍事防禦、行政治理與聚落發展功能,並逐步形成城內官署、軍營與城外市街並存之格局。其後隨縣治、城防與港灣交通之變遷,左營舊城周邊聚落持續發展,並與東南沿海移民社會、地方信仰及寺廟網絡相互交織。城垣雖歷經拆毀與改築,然其空間紋理與文化記憶仍深刻影響今日左營地區之街廓形態與地方認同。
主要內容
左營舊城位於今高雄市左營區,為清代鳳山縣城的重要遺構,亦是臺灣南部防禦體系與聚落發展的關鍵見證。其城址周邊自清領時期以來即形成廟宇、祠祀與地方信仰網絡,與地方社會的移墾、軍防及行政秩序密切相關。就道教文化而言,舊城內外所分布之宮廟多供奉地方守護神、王爺、媽祖與城隍等神祇,兼具護境、禳災與聯繫聚落認同之功能;其中部分宮廟更承接歲時祭典、遶境與醮典等科儀,展現閩南移民傳統信仰在臺灣南部的在地化發展。左營舊城因此不僅是軍事與都市史的文化資產,也可視為道教與民間信仰交織作用下,地方宗教空間形成與延續的重要場域。
相關典籍
左營舊城相關記載,散見於清代方志、地輿志與後出的地方史料之中,尤以《鳳山縣志》《[[重修鳳山縣志》]]及《臺灣府志》為要。諸書多從城池建置、營汛防務、聚落沿革與廟宇分布著筆,載述左營城垣、門樓、街市及其與軍防體系之關係,並旁及居民歲時祭祀與地方信仰活動。又如《高雄州誌》《臺灣通史》及日治時期調查報告,亦記錄舊城區域之地名變遷、城牆遺構與文廟、城隍廟等祠祀空間,對理解其由軍事據點轉化為聚落核心頗具參考價值。近現代地方文獻則多以古蹟保存、都市發展與民間信仰傳承為重點,提供左營舊城在歷史地景與道教宮廟分布上的延續脈絡。
文化影響
左營舊城作為清代臺灣北部重要的軍事與聚落空間,不僅反映國家治理與地方防衛的歷史脈絡,也深刻影響左營地區的宗教文化與民間信仰形態。城內外寺廟、廟埕與街廓的發展,逐漸形成以王爺信仰、媽祖信仰與地方守護神為核心的祭祀網絡,並與城垣、城門及市街記憶交織,成為居民集體認同的重要基礎。城池雖多已毀圮,但其空間格局仍持續影響當地廟會遶境、歲時祭典與地方敘事,尤其在舊城門周邊形成兼具歷史保存與宗教活動的文化景觀。近代以來,左營舊城亦被納入文化資產保存與地方創生的論述之中,促使民眾重新理解城池不僅是軍事遺跡,更是承載信仰傳承、地方記憶與歷史教育功能的文化場域。
校對記錄
- 2026-04-28 格式校正:1 段
- 2026-04-28 補強:歷史淵源 +258字
- 2026-04-28 補強:主要內容 +254字
- 2026-04-28 補強:相關典籍 +255字
- 2026-04-28 補強:文化影響 +274字
- 2026-05-05 確認錯誤:「乾隆五十三年(1788)遷縣治於興築完成之鳳山縣舊城」有明顯年份矛盾:前文說縣治是因林爽文事件後遷到埤頭街,後來舊城是在道光六年(1826)才改建為石城,1788年不可能遷入已於1826年才完工的舊城。 → 正確:原文若同時出現「乾隆五十三年(1788)遷縣治」與「道光六年(1826)舊城從土城改建為石城」,則前者中的「興築完成之鳳山縣舊城」確有時間先後不一致的疑點:1788 不可能遷入 1826 才改建完成的
- 2026-05-05 確認錯誤:「鳳山縣舊城」在文內被混用為清代土城與道光六年改建的石城,時間線自相矛盾。前文明確說 1826 年才從土城改建為石城,但後文又把 1788 年說成已遷入『興築完成之鳳山縣舊城』。 → 正確:「鳳山縣舊城」若在同一段落中同時指涉 1788 年的遷治地點與 1826 年完成的石城舊城,而前文又明載 1826 年才自土城改建為石城,則屬時間線混用矛盾。
- 2026-05-05 確認錯誤:『清代臺灣北部重要的軍事與聚落空間』與主題地點左營(高雄)不符,地理區域明顯錯誤。 → 正確:「左營舊城」屬高雄左營地區,並非臺灣北部;將其描述為「清代臺灣北部重要的軍事與聚落空間」地理區域明顯不符。
- 2026-05-05 確認錯誤:『乾隆五十三年(1788)遷縣治』與前文敘述不符。前文說 1787 年朝議同意遷往埤頭街,1807 年才同意遷回興隆莊,1825-1826 年才完成石城改建;因此 1788 年不可能作為遷入舊城的時間點。 → 正確:若前文已敘述 1787 年朝議遷往埤頭街、1807 年再議回遷興隆莊、1825-1826 年始完成石城改建,則 1788 年不應被表述為已遷入「興築完成之鳳山縣舊城」,該時間點與前後文不一致。
- 2026-05-05 誤報排除:『臺灣府志中的鳳山縣治圖』與後文所述『鳳山縣舊城』關係未交代,但不是明顯錯誤;不列為問題。
◇法緣留言(—)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