遶境
位於台灣一個繞境活動 位於台灣一個繞境活動 信眾沿街膜拜 聖駕巡遊也稱為聖像巡遊、巡境、繞境(遶境)、行香、行鄉、遊神或迎神賽會,在福州習俗中稱為迎神或迎菩薩、在潮汕習俗中稱為營老爺、在日本習俗中稱為神幸祭,是東亞及東南亞民間信仰的信眾在節慶、神誕或者祭典中進行的一項儀式。信徒把行身神像請進神轎裡,然後抬出廟宇沿街巡遊,接受民眾的香火膜拜,寓意神明降落民間,巡視鄉里,保佑合境平安。 遊行沿途可能有官將首、八家將、舞獅、舞龍、踩高蹺、電子花車、酬神戲及十番、南管、北管樂隊演奏等藝陣表演。 名詞定義 福州傳統塔骨 在道教和民間信仰的用語中,「境」是指一方神祇所管轄的地方,也就是其廟宇的信仰範圍之內。當巡遊隊伍在其廟宇和信仰範圍內出巡時,稱之為「巡境」;當巡遊隊伍進入到其它廟宇的範圍時,稱之為「繞境」。 另外根據黃文博的看法,在臺灣西南沿海會將大型的遶境稱作「刈香」,簡稱「香」,又稱「割香」。而小型的遶境會稱為「云庄」。此外黃文博還認為構成「刈香」的條件大致有四項:一、由人群廟(元廟、大廟)主辦,並有轄境角頭廟參加;二、香期(遶境時間)在三天以上,「香路」遼闊;三、定期或「經常性不定
遶境
概述
聖駕巡遊也稱為聖像巡遊、巡境、繞境(遶境)、行香、行鄉、遊神或迎神賽會,在福州習俗中稱為迎神或迎菩薩、在潮汕習俗中稱為營老爺、在日本習俗中稱為神幸祭,是東亞及東南亞民間信仰的信眾在節慶、神誕或者祭典中進行的一項儀式。信徒把行身神像請進神轎裡,然後抬出廟宇沿街巡遊,接受民眾的香火膜拜,寓意神明降落民間,巡視鄉里,保佑合境平安。 遊行沿途可能有官將首、八家將、舞獅、舞龍、踩高蹺、電子花車、酬神戲及十番、南管、北管樂隊演奏等藝陣表演。
名詞定義 福州傳統塔骨
在道教和民間信仰的用語中,「境」是指一方神祇所管轄的地方,也就是其廟宇的信仰範圍之內。當巡遊隊伍在其廟宇和信仰範圍內出巡時,稱之為「巡境」;當巡遊隊伍進入到其它廟宇的範圍時,稱之為「繞境」。
另外根據黃文博的看法,在臺灣西南沿海會將大型的遶境稱作「刈香」,簡稱「香」,又稱「割香」。而小型的遶境會稱為「云庄」。此外黃文博還認為構成「刈香」的條件大致有四項:一、由人群廟(元廟、大廟)主辦,並有轄境角頭廟參加;二、香期(遶境時間)在三天以上,「香路」遼闊;三、定期或「經常性不定期」舉行,但具有歷史性;四、香陣結構龐大而嚴密,其中必有「蜈蚣陣」。
歷史 位於福州市長樂區潭頭鎮厚福的迎神活動 福州傳統塔骨
迎神始於何時,現時已難以考定,但至遲在宋代已經初具規模。如在宋代時,漳州就已有數百座宮廟,「逐廟各有迎神之禮,隨月迭為迎神之會」。迎神賽會往往伴隨著戲劇的演出,廟會演戲雖然名義上是為了「酬神」、「媚神」、「娛神」,但實際功能是「娛人」,觀眾雲集,甚至會驚動地方官府。朱熹為漳州太守時,特地發布了《諭俗文》,「約束城市鄉村,不得以禳災祈福為名,聚斂財物,裝弄傀儡」。三年後,朱熹的學生陳淳又針對漳州城鄉盛行百戲盛行,上書官府,認為經常演戲酬神,「男女聚觀,淫奔酣斗。夫不暇耕,婦不暇織,而一惟淫鬼之玩。子不暇孝,弟不暇恭,而一惟淫鬼之敬。一歲之中,若是者凡幾廟,民之被擾者凡幾番」。要求「按榜市曹,明示約束,並貼四縣,各依指揮,散榜諸鄉保甲,申嚴止絕。」。宋代泉州民間演戲酬神也十分盛行,甚至影響正常的農業生產,太守真德秀在《勸農文》中鄭重要求百姓「莫看百戲」。興化地區的演戲酬神之風不減福州、漳州等地,南宋詩人劉克莊寫了許多有關這方面的詩歌,如《聞祥應廟優戲甚盛二首》其一 :「空巷無人盡出嬉,燭光過似放燈時。山中一老眠初覺,棚上諸君鬧未知。游女歸來尋墜珥,鄰翁看罷感牽絲。可憐朴散非渠罪,薄俗如今幾偃師?」其二頭兩句云:「巫祝言歡歲事詳,叢祠十里鼓簫忙。」記述了莆田縣城內祥應廟演戲酬神,萬人空巷的盛況。
明清時期,福建迎神蔚然成風,並在形式上與現時差異不大。在明弘治年間的《興化府志》記載:「各社會首於月半前後集眾作祈年醮及舁社主繞境,鼓樂導前,張燈照路,無一家不到者。莆水南獨方氏、徐氏、邱氏築壇為社,春秋致祭,不逐里享游嬉,其禮可取。」有的迎神規模也不亞於現在,如明末福州府的五帝出遊逐疫,規模浩大,在《榕城紀聞》中記載:「崇禎十五年壬午二月,福州疫起,鄉例祈禳土神,有名為五帝者,於是各社居民鳩集金錢,設醮大儺。初以迎請排宴,漸而至於設立衙署,置胥役,收投詞狀,批駁文書,一如官府。而五帝所居,早晚兩堂,一日具三膳,更衣晏寢,皆仿生人禮。各社土神參謁有期。一出則儀仗車輿,印綬箋簡,彼此參拜。有中軍遞貼到門、走轎之異。更有一種屠沽及游手之徒,或裝扮鬼臉,或充當皂隸,沿街迎賽,互相誇耀。繼作綢縐彩舟,極其精緻,器用雜物無所不備,興工出水,皆擇吉辰,如造舟焉。出水名曰『出海』,以五帝逐疫出海而去也……一鄉甫畢,一鄉又起,甚而三四鄉,六七鄉同日行者,自二月至八月,市鎮鄉村日成鬼國。」
清代,福建各地迎神活動更加盛行。福州府為福建省城,官場講究等級尊卑,迎神活動也特別講究等級制度和繁縟禮儀。如神明的等級越高,神像愈小,出巡時必乘神轎,由信眾恭抬。中級以下的神明,往往以「塔骨」形式出現。至於高爺、矮爺等小神只能由人代步。若迎神途中遇到另一迎神隊伍,兩隊香頭代表本神根據神階高低行禮應酬。興化府的迎神,吸收了許多官方祭典,顯得莊嚴隆重,且充滿脈脈溫情。如莆田縣湄洲媽祖誕辰時,祖廟要抬出金身出遊,島內其他十五座媽祖宮也抬出媽祖神像陪游。仙遊縣楓亭麟山宮楊太師元宵前後迎神,周圍三十六村積極參與,並抬出村落所奉祀神明陪同巡遊。而在漳泉地區,受生活上追求奢侈之風的影響,迎神也特別講究排場。同時受漳泉當地的尚武風氣和宗族械鬥的影響,若兩個迎神隊伍相遇於途,就不像福州地區以禮相待,相反,迎神隊伍各不相讓,經常要大打出手,爭個高低。如在清末吳增在《泉俗激刺篇·香山》中寫道 :「東佛去取火,西佛去接香,旗鼓各相當,最怕相逢狹路旁。狹路相逢不相讓,流差募地相打仗。
來源
此條目由自動擷取生成,內容待人工校對補充。
校對記錄
- 2026-05-04 確認錯誤:「福州府為福建省城」表述不精確。福州確曾長期作為福建省省會/省城,但在明清不同時期行政稱謂需更精確,原文將其直接作為固定歷史事實有簡化過度之虞。 → 正確:「福州府為福建省城」作為歷史性概述基本可成立,但較嚴謹的表述應區分不同時期的行政稱謂與省城/省會用法。
- 2026-05-04 確認錯誤:「神明的等級越高,神像愈小」屬於概括性描述,並非普遍成立的固定規則,容易造成以偏概全。 → 正確:「神明的等級越高,神像愈小」屬於民俗上的常見概括,並非絕對規則;不同地區、廟宇與儀式安排可能有例外。
- 2026-05-04 確認錯誤:「中級以下的神明,往往以『塔骨』形式出現」與前文一起表述過於絕對;塔骨是地方性、特定情境的表現方式,不宜寫成一般規律。 → 正確:「中級以下的神明,往往以『塔骨』形式出現」屬於地方性、情境性較強的民俗現象,若寫成一般規律確有過度概括之虞。
◇法緣留言(—)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