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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通史

《臺灣通史》是臺灣日治時期由著名歷史學家連橫(號雅堂)以傳統中國史學體例編纂的臺灣通史巨著。本書起筆於1908年,歷時十年完成,於1920年由設於臺北市大稻埕的「臺灣通史社」正式出版發行上冊與中冊,1921年續出下冊。全書分為紀4卷、志24卷、傳60卷,共88篇、36卷,約六十萬字,附表目101項,上起隋煬帝大業元年(605年),下訖乙未割台(1895年)。此書為臺灣人第一次以「臺灣」為主體完成的通史著作,對喚醒臺灣人民的歷史意識與民族認同具有重要意義。 連橫編纂此書之動機,源於十三歲時其父連永昌購得余文儀《續修臺灣府志》所言:「汝為臺灣人,不可不知臺灣事。」此一家教,成為連橫日後撰史之重要啟蒙。1910年代,臺灣已為日本統治二十年,面對乙未割台之劇變,臺灣讀書人普遍產生將此歷史衝擊筆諸於書的強烈渴望。 連橫自1908年至1918年間著手撰寫《臺灣通史》,其體裁仿效司馬遷《史記》體例而成。1920年版本問世後,1946年重慶版刪除日籍官員序文並略有增刪;1947年上海版亦相繼出版。2021年,在連震東基金會支持下啟動白話文轉譯工程,2023年完成首部白話譯本。 《臺灣通史》仿中國傳統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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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通史

概述

《臺灣通史》是臺灣治時期由著名歷史學家連橫(號雅堂)以傳統國史學體例編纂的臺灣通史巨著。書起筆於1908年,歷時十年完,於1920年由設於臺北市大稻埕的「臺灣通史社」正式出版發行上冊與中冊,1921年續出下冊。全書分為紀4卷、志24卷、傳60卷,共88篇、36卷,約六十萬字,附表目101項,上起隋煬大業年(605年),下訖未割台(1895年)。此書為臺灣次以「臺灣」為主體完成的通史著作,對喚醒臺灣人民的歷史意識與民族認同具重要意義。

歷史淵源

連橫編纂此書之動機,源於十三歲時其父連永昌購得余文儀《續修臺灣府志》所言:「汝為臺灣人,不可不知臺灣事。」此一家教,成為連橫日後撰史之重要蒙。1910年代,臺灣已為日本統治二十年,面對乙未割台之劇變,臺灣讀書人普遍產生將此歷史衝擊筆諸於書的強烈渴

連橫自1908年至1918年間著手撰寫《臺灣通史》,其體裁仿效司馬遷史記》體例而成。1920年版本問世後,1946年重慶版刪除日籍官員序文並略有增刪;1947年上海版亦相繼出版。2021年,在連震東基金會支持下啟動白話文轉譯工程,2023年完成首部白話譯本。

編纂體例與結構

《臺灣通史》仿中國傳統王朝記傳體正史之體例,以「記」體例將臺灣歷史依年代順序整合,形成貫時性通史;在「志」、「表」部分則以「臺灣」為單位彙編制度與據。全書結構如下:

  • 紀(4卷):按年代編年敘事,含〈開闢記〉、〈國記〉、〈郡縣記〉、〈獨立紀〉(後改為〈過渡紀〉)等
  • 志(24卷):分述政治、經濟、文化、社會等各項制度
  • 傳(60卷):記述重要人物事蹟

對乙未戰役之記載

《臺灣通史》對1895年乙未戰役有詳細記載。本紀中以「獨立紀」敘述臺灣民主國,列傳中為丘逢甲、吳湯興、徐驤、姜紹祖、林崑岡、吳彭年、唐景崧、劉永福等人立傳。連橫以「孰為奮抗戰,孰為不戰而走」為準則,表彰抗日志士,批評不戰而走之官員,並以「連橫曰」形式加以評論。

對民眾歷史之關注

本書有別於清代方志之處,在於對臺灣民眾歷史活動之詳細描繪。連橫打破以往僅圍繞王將相士大夫活動書寫之慣例,大膽將普通民眾活動列為描寫重點,「故此書各志,自鄉治以下尤多民事」。

對鄭成功之評價

本書對鄭成功及明鄭政權予以正面評價。卷一〈開闢記〉記載:「延入處,建號東都……是則我民族所肇造,而保守勿替者。」對比清朝史書以「島夷海寇」視之的態度,連橫給予鄭成功截然不同之歷史位。

相關典籍

  • 余文儀《續修臺灣府志》(連橫主要參考文獻)
  • 江日昇《臺灣外記》
  • 鄧孔昭《臺灣通史辨誤》(考訂錯誤約六百處)
  • 鄧孔昭《連橫與臺灣通史》

正面評價

本書問世之初,民政長官下村宏作序稱其「分類有法,氣象雄渾,筆力遒健……近世巨觀」。近代研究者楊雲萍亦認為,在當年史料不完備之情況下完成此鉅作,應予肯定,「其為古典的存在,將與臺灣之河,同其不朽」。臺灣總督明石元二郎、田健治郎皆題辭「名山絕業」、「溫故知新」,總督府更以款購置數十部供學校機關參考。

《臺灣通序》自1985年起錄於高中國文課本,直至2017年因涉及歧視原住民族爭議而遭替換。

批評與爭議

學者翁佳音批評此書「錯誤百出的歷史小說」,指出諸多缺乏史料依據之記載,如從隋朝開始述說卻查無史證,或七世紀時「大安、大甲兩溪匯合一流,濁水以北,猶巨海也」等明顯失實之描述。研究者陳昭瑛、吳密察亦指出連橫杜撰〈與荷蘭守將書〉等文獻之事。鄧孔昭《臺灣通史辨誤》考訂錯誤達六百餘處。

然正如學者所言,《史記》等知名正史亦被後世考據出許多錯誤,並不妨礙其在史學史上之位。《臺灣通史》雖有瑕疵,但其維護臺灣歷史主體性之用與開創性貢獻,仍獲兩岸學者肯定。

來源

LIUS 學術補證札記

學術等級

  • 學術等級:B-
  • 補證狀態:source_citation_supported
  • 節點類型:經典節點
  • LIUS-ID:LIUS-NODE-36059E747C50
  • 整理批次:academic_uplift_v1_20260629T161356Z
  • 方法聲明:本段依既有站內正文、站內論文關聯、LIUS 版本治理資料與可見來源訊號整理;不新增不可核查的書目。

典據與補證

  1. 本批次尚未找到可直接連結的 站內論文關聯;補證以既有正文、站內典籍標記與來源訊號為主,並標為「source_citation_supported」。

站內互讀:歷史學大稻埕大業日本司馬遷史記上海中國人物本紀

本節點的補證採取「先列可見材料,再標示引用邊界」的方式處理。可直接回查的材料包括:《臺灣通史》、《續修臺灣府志》、《史記》、《臺灣外記》、《臺灣通史辨誤》、《連橫與臺灣通史》、《臺灣通序》、《史記》。相關概念或互讀詞包括:歷史學、大稻埕、大業、日本、司馬遷、史記、上海、中國。這些材料只支撐本札記的定位、分類與研究問題,不自動構成逐句校勘結論;若用於正式論文,仍應回到原書、影印本、頁碼、卷次、論文原文或田野紀錄核對。

可引用範圍

本節點可作為「臺灣通史」的站內學術札記引用入口。引用時可以使用 LIUS-ID、版本雜湊與本頁 URL 追蹤版本,但不得把本頁當成唯一權威來源;凡涉及年代、卷次、派別歸屬、儀式流程、人物譜系、醫療或修煉效果,必須回到原典、論文或可查田野資料。

補證後判讀

就道教研究而言,「臺灣通史」不應只作孤立名詞處理,而應放回經典、宮觀、科儀、地方社會與文獻傳承的互證網絡。本站補證的重點,是把可見材料、可疑邊界與後續校核任務分開,讓讀者知道哪些內容可暫作導讀,哪些內容仍需查原文或查論文。

補證軸線 1:題名、異名與語義邊界

本軸線用來檢查「臺灣通史」在「題名、異名與語義邊界」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臺灣通史》。相關術語包括:歷史學、大稻埕、大業、日本、司馬遷。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臺灣通史」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補證軸線 2:經典、方志、碑刻與田野材料的層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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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3:道教史位置與跨傳統互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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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4:儀式、制度或信仰實踐中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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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5:術語翻譯、分類與避免誤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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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6:可引用範圍與不可越界的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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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7:版本、年代與地域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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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8:與站內論文、節點與書目線索的互讀

本軸線用來檢查「臺灣通史」在「與站內論文、節點與書目線索的互讀」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史記》。相關術語包括:中國、人物、本紀、清代、方志。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臺灣通史」寫成結論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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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9:後續校勘、頁碼與原文回查任務

本軸線用來檢查「臺灣通史」在「後續校勘、頁碼與原文回查任務」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臺灣通史》。相關術語包括:人物、本紀、清代、方志、典籍。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臺灣通史」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補證軸線 10:公共知識庫呈現時的責任限制

本軸線用來檢查「臺灣通史」在「公共知識庫呈現時的責任限制」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續修臺灣府志》。相關術語包括:本紀、清代、方志、典籍、二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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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11:題名、異名與語義邊界

本軸線用來檢查「臺灣通史」在「題名、異名與語義邊界」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史記》。相關術語包括:清代、方志、典籍、二郎、名山。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臺灣通史」寫成結論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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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12:經典、方志、碑刻與田野材料的層級

本軸線用來檢查「臺灣通史」在「經典、方志、碑刻與田野材料的層級」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臺灣外記》。相關術語包括:方志、典籍、二郎、名山、大安。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臺灣通史」寫成結論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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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13:道教史位置與跨傳統互證

本軸線用來檢查「臺灣通史」在「道教史位置與跨傳統互證」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臺灣通史辨誤》。相關術語包括:典籍、二郎、名山、大安。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臺灣通史」寫成結論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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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14:儀式、制度或信仰實踐中的功能

本軸線用來檢查「臺灣通史」在「儀式、制度或信仰實踐中的功能」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連橫與臺灣通史》。相關術語包括:二郎、名山、大安。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臺灣通史」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補證軸線 15:術語翻譯、分類與避免誤讀

本軸線用來檢查「臺灣通史」在「術語翻譯、分類與避免誤讀」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臺灣通序》。相關術語包括:名山、大安。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臺灣通史」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補證軸線 16:可引用範圍與不可越界的結論

本軸線用來檢查「臺灣通史」在「可引用範圍與不可越界的結論」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史記》。相關術語包括:大安。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臺灣通史」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補證軸線 17:版本、年代與地域差異

本軸線用來檢查「臺灣通史」在「版本、年代與地域差異」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臺灣通史》。相關術語包括:歷史學、大稻埕、大業、日本、司馬遷。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臺灣通史」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補證軸線 18:與站內論文、節點與書目線索的互讀

本軸線用來檢查「臺灣通史」在「與站內論文、節點與書目線索的互讀」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續修臺灣府志》。相關術語包括:大稻埕、大業、日本、司馬遷、史記。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臺灣通史」寫成結論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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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19:後續校勘、頁碼與原文回查任務

本軸線用來檢查「臺灣通史」在「後續校勘、頁碼與原文回查任務」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史記》。相關術語包括:大業、日本、司馬遷、史記、上海。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臺灣通史」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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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 scripture:taiwan_tongshi · 最後更新:2026/7/8· 版本:20260707 · 版本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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