犁頭店街
南屯,舊地名為犁頭店,是臺灣臺中市南屯區的一個傳統地域名稱,為全區主聚落所在地,位於該區中部偏東。相較於今日行政區,其範圍大致包括南屯里不含西北部凸出部分、三厝里東南端。 歷史 南屯地區最早為台灣原住民巴布薩族的活動範圍。清康熙年間,曾有卸任浙江定海總兵張國等人來此地拓荒,招佃開墾,漸成農耕聚落;康熙六十年(1721年)年設置彰化縣貓霧拺東、西二堡,犁頭店屬拺東下堡轄域。雍正、乾隆年間,因拓荒之風鼎盛、移民湧集,農具製造、販賣產業應運而起,店舖聚集於此且形成農產品交易中心,被稱之為「犁頭店街」。乾隆五十一年(1786年)林爽文事件使得街道毀於戰爭,兩年後重建。 日治初期,該街北與三塊厝庄為鄰,東與溝仔墘庄、田心庄為鄰,東南邊及南邊為蔴糍埔庄,西邊為永定厝庄。 明治三十四年(1901年)11月,全台設二十廳,該庄隸屬於臺中廳。明治四十二年(1909年)10月,合併二十廳為十二廳,該庄隸屬於臺中廳犁頭店區。大正九年(1920年),廢十二廳改設五州二廳,該庄改制並改名為「南屯」大字,隸屬於臺中州大屯郡南屯庄。 戰後南屯庄改制為南屯鄉,隸屬於臺中縣,大字亦改制為村。民國36年(194
犁頭店街
概述
南屯,舊地名為犁頭店,是臺灣臺中市南屯區的一個傳統地域名稱,為全區主聚落所在地,位於該區中部偏東。相較於今日行政區,其範圍大致包括南屯里不含西北部凸出部分、三厝里東南端。
歷史
南屯地區最早為台灣原住民巴布薩族的活動範圍。清康熙年間,曾有卸任浙江定海總兵張國等人來此地拓荒,招佃開墾,漸成農耕聚落;康熙六十年(1721年)年設置彰化縣貓霧拺東、西二堡,犁頭店屬拺東下堡轄域。雍正、乾隆年間,因拓荒之風鼎盛、移民湧集,農具製造、販賣產業應運而起,店舖聚集於此且形成農產品交易中心,被稱之為「犁頭店街」。乾隆五十一年(1786年)林爽文事件使得街道毀於戰爭,兩年後重建。
日治初期,該街北與三塊厝庄為鄰,東與溝仔墘庄、田心庄為鄰,東南邊及南邊為蔴糍埔庄,西邊為永定厝庄。
明治三十四年(1901年)11月,全台設二十廳,該庄隸屬於臺中廳。明治四十二年(1909年)10月,合併二十廳為十二廳,該庄隸屬於臺中廳犁頭店區。大正九年(1920年),廢十二廳改設五州二廳,該庄改制並改名為「南屯」大字,隸屬於臺中州大屯郡南屯庄。
戰後南屯庄改制為南屯鄉,隸屬於臺中縣,大字亦改制為村。民國36年(1947年),南屯鄉、西屯鄉、北屯鄉劃入省轄臺中市,南屯鄉改制為南屯區,村亦改制為里。民國99年(2010年)12月,臺中縣、臺中市合併升格為直轄臺中市。
交通
市道127號(黎明路一段)是大雅至霧峰的道路,大致以北北西—南南東走向轉北北東—南南西走向經過本地區中部偏西地帶。由該道路向北北西可前往西屯、大雅並止於省道台1乙線路口,向南南西可前往烏日、霧峰並止於省道台3線路口。
市道136號(南屯路二段)是臺中市龍井區至南投縣國姓鄉龜溝的道路,大致以西北西—東南東走向轉西向東經過南屯地區中部。由該道路向西北可前往國道1號南屯交流道、大肚東北部邊界地帶、龍井東部、沙鹿西南部、梧棲與龍井交界地帶並止於省道台17線路口,向東轉東南東可前往台中市區、太平、國姓並止於省道台14線路口。
景點 萬和宮
萬和宮又稱「犁頭店聖母廟」,建於雍正四年(1726年),主祀天上聖母,信仰遍布全南屯區,是台中市直轄市定古蹟。
南屯文昌公廟舊稱「犁頭店文昌祠」,建於嘉慶二年(西元1797年),為台中市最早的私塾,亦為南屯國小前身,是台中市歷史建築。
南屯老街
南屯老街舊稱「犁頭店街」,街道長約兩百多公尺,兩側保留了許多傳統街屋建築及店鋪,例如打鐵舖、餅店、販售米麩與麻芛的雜貨店等,其中南屯三角街是台中市歷史建築。
參考資料 外部連結 南屯里,臺中市南屯區公所網站
來源
此條目由自動擷取生成,內容待人工校對補充。
校對記錄
- 2026-05-05 誤報排除:「康熙六十年(1721年)年設置彰化縣貓霧拺東、西二堡」年份與朝代紀年明顯不符;1721年應為康熙六十年無誤,但『設置彰化縣』及相關堡制的時間點屬清代地方建制演變,這句把建制細節寫得過於武斷,且『年設置』用語重複。
- 2026-05-05 確認錯誤:「民國36年(1947年),南屯鄉、西屯鄉、北屯鄉劃入省轄臺中市,南屯鄉改制為南屯區」年份明顯可疑;臺中市為省轄市的改制時間是民國39年(1950年)前後的地方行政調整,不是1947年。 → 正確:臺中市於民國36年(1947年)並非完成改制為省轄市;較正確的說法是民國39年(1950年)臺中市正式升格為省轄市,並調整周邊鄉鎮行政區劃。
- 2026-05-05 誤報排除:「民國99年(2010年)12月,臺中縣、臺中市合併升格」年份明顯錯誤;臺中縣市合併升格是民國99年12月25日,不是整個2010年12月都可概括為升格完成,且若精確表述需標明日期。
- 2026-05-05 誤報排除:「南屯地區最早為台灣原住民巴布薩族的活動範圍」可能過度簡化且缺乏明確史實支撐;該地原住民族歷史涉及平埔族群活動,但直接定為巴布薩族活動範圍,屬於需要來源佐證的可疑敘述。
- 2026-05-05 確認錯誤:「南屯文昌公廟舊稱『犁頭店文昌祠』,建於嘉慶二年(西元1797年),為台中市最早的私塾,亦為南屯國小前身」把廟宇、私塾、學校前身三者直接等同,敘述不合理且容易混淆;文昌公廟是廟宇,不宜直接說成『最早的私塾』。 → 正確:南屯文昌公廟前身與地方教育發展相關,但『為台中市最早的私塾』這種表述容易混淆廟宇、書塾與學校沿革;較妥當的說法應區分文昌祠、私塾與南屯國小的歷史關係。
◇法緣留言(—)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