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布薩族
巴布薩族(Babuza,亦稱 Hinapavosa、Poavosā)為台灣平埔原住民之一,荷蘭殖民時期被稱為「費佛朗」(Favorlang)。其主要分布區域集中於大肚溪以南至濁水溪之間的海岸地帶,包括彰化平原及台中盆地西南邊緣地區。巴布薩族在歷史上與安雅族、拍瀑拉族等平埔族群混居,其文化面貌因與漢族長期接觸而產生顯著變化。清道光三年(1823年)受邀入墾埔里盆地後,族人陸續遷移至今南投縣埔里鎮北門里梅仔樹腳及籃城裡東螺尙等地,形成現存的聚落形態。巴布薩族在清代文獻如《番俗六考》、《番社采風圖考》及《[[重修鳳山縣志》]]中皆有記載。
巴布薩族
概述
巴布薩族(Babuza,亦稱 Hinapavosa、Poavosā)為台灣平埔原住民之一,荷蘭殖民時期被稱為「費佛朗」(Favorlang)。其主要分布區域集中於大肚溪以南至濁水溪之間的海岸地帶,包括彰化平原及台中盆地西南邊緣地區。巴布薩族在歷史上與安雅族、拍瀑拉族等平埔族群混居,其文化面貌因與漢族長期接觸而產生顯著變化。清道光三年(1823年)受邀入墾埔里盆地後,族人陸續遷移至今南投縣埔里鎮北門里梅仔樹腳及籃城裡東螺尙等地,形成現存的聚落形態。巴布薩族在清代文獻如《番俗六考》、《番社采風圖考》及*《[[重修*鳳山縣志》]]中皆有記載。
歷史淵源
巴布薩族的歷史淵源可追溯至明代,當時已有漁獵與粗耕農業的社會形態。由於與漢族接觸時間較早,受漢文化影響甚深。1684年(清康熙二十三年)漢人大量開墾後,巴布薩族因居住地位於彰化平原進入台中盆地的交通要衝,逐漸形成以農具交易為主的經濟活動據點,「犁頭店街」因此發展為台中盆地最早的聚落。
清道光年間,巴布薩族各社在漢人開墾壓力下,陸續被迫遷移至南投埔里盆地。除東螺社部分族人移居宜蘭外,其餘各社皆於此時遷移至埔里定居。根據人類學家伊能嘉矩的調查記載,十九世紀末時埔里東螺社的巴布薩族人已多不諳原有語言,即使有人尚能記憶,詞彙亦相當有限,其語言特徵為促音使用頻繁。在風俗方面,族人已高度漢化,唯女性仍保留熟番傳統髮式。
名稱考證
「巴布薩」主要音譯自族語自稱「Babuza」。值得注意的是,日治時期乃至戰後部分學者常將「猫霧捒」(bâ-bū-sak)與巴布薩族混為一談,甚至以「猫霧捒族」對譯「Babuza」一詞,並將猫霧捒社錯誤歸入巴布薩族。然而現代學者簡史朗透過語言學證據及猫霧捒社番曲分析,確認猫霧捒社並非巴布薩族,而應屬巴布拉族(Papora)。
荷蘭殖民時期,荷蘭宣教師吉爾伯特斯·哈帕特(Gilbertus Hapart)於1650年編寫《虎尾壟語詞典》(Dictionarium Burburanum),以荷蘭文記錄當地方言,此詞典成為研究巴布薩語言的重要史料。
主要聚落
巴布薩族重要聚落分布於彰化平原一帶,主要包括:
| 聚落名稱 | 現今所在地 | 備註 |
|---|---|---|
| 馬芝遴社 | 彰化縣福興鄉 | |
| 眉裡社 | 彰化縣溪州鄉 | |
| 大武郡社 | 彰化縣社頭鄉 | |
| 大突社 | 彰化縣溪湖鎮 | |
| 半線社 | 彰化縣彰化市 | 今彰化市前身 |
| 柴仔阬社 | 彰化縣彰化市 | |
| 阿束社 | 原彰化縣和美鎮,1718年大洪水後遷至彰化市 | |
| 二林社 | 彰化縣二林鎮 | |
| 東螺社 | 原彰化縣埤頭鄉,後移居南投埔里 Taoparī | |
| 西螺社 | 雲林縣西螺鎮 | |
| 虎尾壠社 | 雲林縣虎尾鎮、土庫鎮一帶 |
現今南投縣埔里鎮仍有林仔城(籃城)、恆吉城等聚落保留。
經濟生活
巴布薩族原以狩獵為主要經濟活動,輔以簡單農耕及捕魚。為維持土地肥沃度,採用休耕輪作方式。居住於南屯一帶的巴布薩族,經濟活動處於維生經濟階段,對土地已有若干程度的開墾。與漢族接觸後,逐漸採納灌溉水稻種植法,原本用於釀酒的稻米轉為主食,並捨棄游耕與遷村的生活型態,改為定耕農業。農耕時使用犁、鋤頭等農具,並飼養牛隻作為耕作力役。
在飲食方面,巴布薩族有取海水曬乾製鹽的傳統,產製品色黑味苦,稱為「幾魯」。然而因品質不佳,自荷西時期起多與漢人交易取得食鹽。巴布薩族不食牛及犬肉,但有飲酒的習慣。
衣著服飾
巴布薩族夏季以麻片為衣,因其涼爽且便於渡水。在髮型上,族人保有「立髮」習俗,頂髻分梳兩邊,稱為「對對」。女子則配戴紗頭箍,稱為「苔苔悠」;婦女另配戴珠串,名為「麻海譯」。婚嫁時新娘頭飾華麗,嵌有蛤圈、燒石珠,並插有雉尾羽,稱為「搭搭干」。
婚俗習慣
巴布薩族婚俗兼行入贅與娶妻兩種形式,但以入贅為主要方式,並有自幼訂婚的傳統習俗。娶妻方式的儀式為男方給予女方聘禮,結婚當天男女雙方並坐於杵臼上,再將新婦娶進門。
祭典儀式
巴布薩族每年於農曆二月間與巴布拉族、洪雅族共同舉行換年儀式。參與祭典者不分男女皆披紅襖或以錦繡製成的衣物,稱為「色練」。數十人挽手而歌,歌聲婉轉哀戚。農曆七月收成期間,各族亦會舉辦收穫祭典。東螺社另於農曆八月十五夜晚以家族為單位舉行祭祖儀式,此傳統延續至今,後代族人仍於傳統日期在家中進行祭祖活動。
另據文獻記載,巴布薩族男子腳程迅捷,清代駐台政府機構常雇用族人傳遞公文。
相關典籍
- 《虎尾壟語詞典》(Dictionarium Burburanum)——1650年荷蘭宣教師吉爾伯特斯·哈帕特編撰
- 《番俗六考》
- 《番社采風圖考》
- 《重修鳳山縣志》
文化影響
巴布薩族留下的地名見證其歷史足跡。鹿港之名可能源於巴布薩語「Rokau-an」的轉譯;西螺、芳苑、民雄等地名亦源自巴布薩語。學者亦指出,古代漢文獻中的「流求」或「琉球」可能為巴布薩語的音譯,成為台灣歷史淵源的佐證之一。巴布薩族與大肚王國關係密切,其遷移歷史反映了台灣平埔族群與漢族、荷蘭等外來勢力互動的歷程。
來源
- 維基百科:巴布薩族條目(https://zh.wikipedia.org/wiki/%E5%B7%B4%E5%B8%83%E8%96%A9%E6%97%8F)
- 中央研究院平埔文化資訊網
- 中央研究院南島語數位典藏
- 中央研究院語言學研究所
- 《番社采風圖》
- 《重修鳳山縣志》
編者註:本條目主要依據維基百科條目及相關歷史文獻編寫。巴布薩族因與漢族接觸較早、漢化程度較深,相較其他平埔族群,相關民族學資料較為有限。部分習俗與祭典細節仍有待進一步研究與補充。
校對記錄
- 2026-05-06 確認錯誤:「清道光三年(1823年)受邀入墾埔里盆地後,族人陸續遷移至今南投縣埔里鎮北門里梅仔樹腳及籃城裡東螺尙等地」這段年代與遷徙說法不夠準確;巴布薩族大規模遷入埔里盆地通常是道光年間因漢人墾壓而被迫遷徙,且「受邀入墾」與「被迫遷移」表述互相衝突。 → 正確:巴布薩族遷入埔里盆地的敘述宜避免寫成「受邀入墾」;較常見的歷史脈絡是因漢人墾殖壓力與區域變動,在道光年間陸續遷入埔里盆地定居。
- 2026-05-06 確認錯誤:「除東螺社部分族人移居宜蘭外,其餘各社皆於此時遷移至埔里定居」這種全體遷徙的說法過於絕對,且與前文所述各社仍分布於彰化、雲林一帶的歷史聚落描述不一致。 → 正確:「除東螺社部分族人移居宜蘭外,其餘各社皆於此時遷移至埔里定居」屬過度概括;各社遷徙時間與去向不一,並非可一概而論為全體同時遷入埔里。
- 2026-05-06 誤報排除:「荷蘭宣教師吉爾伯特斯·哈帕特(Gilbertus Hapart)於1650年編寫《虎尾壟語詞典》(Dictionarium Burburanum)」的人名、書名與年代有明顯可疑之處;此處將荷蘭時期台灣原住民族語詞典歸於此人與此書名,缺乏常見史料對應,疑似張冠李戴。
- 2026-05-06 確認錯誤:「學者亦指出,古代漢文獻中的『流求』或『琉球』可能為巴布薩語的音譯」這個說法明顯不合理;『流求/琉球』在歷史上通常指涉琉球群島相關對象,與巴布薩語音譯的關聯缺乏可信依據。 → 正確:將古代漢文獻中的「流求」或「琉球」直接解釋為巴布薩語音譯,缺乏可信史證,通常不被主流研究接受。
- 2026-05-06 確認錯誤:「巴布薩族每年於農曆二月間與巴布拉族、洪雅族共同舉行換年儀式」中的族群對應可疑;巴布薩、巴布拉、洪雅等平埔族群在文獻中的祭儀系統未必如此直接合併,且『換年儀式』的歸屬需要更精確來源。 → 正確:巴布薩族與巴布拉族、洪雅族共同舉行換年儀式的說法需要更精確來源;相關平埔族群祭儀傳統並非都能直接合併為同一制度,且族群對應關係不宜簡化。
- 2026-05-06 確認錯誤:「東螺社另於農曆八月十五夜晚以家族為單位舉行祭祖儀式,此傳統延續至今」過於絕對,且將歷史文獻中的風俗直接延伸為『延續至今』,需要更強證據;目前表述像是未經驗證的斷言。 → 正確:將東螺社祭祖風俗寫成「延續至今」屬證據不足的延伸;較穩妥的表述應限定為歷史文獻所記載的傳統,不宜直接斷言當代仍普遍延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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