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寮紫南宮
竹山紫南宮,又名社寮紫南宮,是臺灣一座土地公廟,主祀福德正神,位於南投縣竹山鎮社寮里(旁為內政部消防署訓練中心)。由於『北天燈 .南烽炮.中丁酒』香火旺盛,在每年農曆正月十六日吃丁酒是人潮最多時候(吃丁酒由來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與中和烘爐地的南山福德宮、屏東車城的福安宮並稱「三大土地公廟」。此地演變成為觀光風景區。到紫南宮求發財金是許多人重要的新年儀式,祈求新的一年財運亨通、事業運更好,尤其向土地公、土地婆、石頭公祈求發財金有招財的意味。 沿革 17世紀中葉後,先民隨鄭成功拓墾與清廷移墾,從濁水溪一路往內山,定居在林圮埔(即現在的竹山),緊臨濁水溪,逐漸成幾處聚落,由於深入內陸,與當地原住民的活動地相當接近,經常受到襲害,為求庇佑,由杜夫首倡在社寮與後埔仔兩村民發起募款,清治乾隆十年(1745年)建廟。清治咸豐五年(1855年),由陳東水發起募款改建。日治時期,明治四十年(1907年),由陳克己首倡發起募款,將整座廟宇重建成磚瓦木梁的平屋建築。民國六十九年(1980年),憂於木梁木柱有安全之虞,由莊其炎與莊錦誠發起募款,將木梁木柱改建成鋼筋水泥,以強化廟宇結構
社寮紫南宮
概述
竹山紫南宮,又名社寮紫南宮,是臺灣一座土地公廟,主祀福德正神,位於南投縣竹山鎮社寮里(旁為內政部消防署訓練中心)。由於『北天燈 .南烽炮.中丁酒』香火旺盛,在每年農曆正月十六日吃丁酒是人潮最多時候(吃丁酒由來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與中和烘爐地的南山福德宮、屏東車城的福安宮並稱「三大土地公廟」。此地演變成為觀光風景區。到紫南宮求發財金是許多人重要的新年儀式,祈求新的一年財運亨通、事業運更好,尤其向土地公、土地婆、石頭公祈求發財金有招財的意味。
沿革
17世紀中葉後,先民隨鄭成功拓墾與清廷移墾,從濁水溪一路往內山,定居在林圮埔(即現在的竹山),緊臨濁水溪,逐漸成幾處聚落,由於深入內陸,與當地原住民的活動地相當接近,經常受到襲害,為求庇佑,由杜夫首倡在社寮與後埔仔兩村民發起募款,清治乾隆十年(1745年)建廟。清治咸豐五年(1855年),由陳東水發起募款改建。日治時期,明治四十年(1907年),由陳克己首倡發起募款,將整座廟宇重建成磚瓦木梁的平屋建築。民國六十九年(1980年),憂於木梁木柱有安全之虞,由莊其炎與莊錦誠發起募款,將木梁木柱改建成鋼筋水泥,以強化廟宇結構的穩定度。民國七十一年(1982年),紫南宮重建完成,日後改由紫南宮管理委員會負責。
民間習俗 借完發財金順便摸金雞
紫南宮已經有200多年歷史,因為土地公借發財金給信眾而享有盛名。且廁所的獨特造型及乾淨明亮隨時清潔為一大特色。
據說向土地公借錢來投資都會賺錢,來年再還錢,後來這項傳聞,日久成習,來自各地的信眾日益增加,紫南宮乃成立管委會而進行管理。
凡向土地公借發財金須擲筊,第1次獲同意可借600元,第2次才同意可借500元,依序類推,最多只能借用600元做為生意的本,來年若有賺錢即須還本,賺錢後再增添香油錢,口耳相傳下名聞遐爾,紫南宮香火維持不衰。
根據紫南宮廟方表示,求到的發財金一定要全數用完,不限當日使用,也不限制買什麼東西(買什麼都行,就是不能捐回給廟方),原因是這些錢就是要幫忙賺錢回來的,也就是所謂的錢滾錢。
相關條目 福德正神 永濟義渡碑 台灣民間信仰 土地廟 註解 參考文獻 觀光景點 紫南宮. 竹山鎮公所. [2011-01-19] (中文(臺灣)). 許文欽. 《草根型非營利組織策略聯盟之研究-以社寮文教基金會為例》 (PDF). 碩士論文. 南華大學非營利事業管理研究所. 2005 [2011-01-19] (中文(臺灣)).
外部連結 竹山紫南宮官方網站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竹山紫南宮-店家日報Buzzdaily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竹山社寮紫南宮吃丁酒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竹山社寮紫南宮借金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來源
此條目由自動擷取生成,內容待人工校對補充。
校對記錄
- 2026-05-06 誤報排除:文中寫「清治乾隆十年(1745年)建廟」有明顯年份錯誤;乾隆十年應為1745年,但「清治」一般應對應清朝統治時期,這裡本身不矛盾,但若作為條目內容可疑的是後面沿革敘述與廟史常見版本不一致,仍需核對;不過更明顯的是「由杜夫首倡在社寮與後埔仔兩村民發起募款」語意不通,且「杜夫」作為人名缺乏可靠對應,疑似誤植。
- 2026-05-06 誤報排除:「明治四十年(1907年)」與「民國六十九年(1980年)」及「民國七十一年(1982年)」本身年份換算大致正確,但段落稱「1917年」之類的內容並未出現;主要問題是「民國七十一年(1982年),紫南宮重建完成,日後改由紫南宮管理委員會負責」與前文「紫南宮乃成立管委會而進行管理」在時序上有點重複但不算明顯錯誤。
- 2026-05-06 確認錯誤:「由杜夫首倡」中的「杜夫」疑似人名誤植或不常見,無法對應常見廟史記載;若是地方先賢應再核實。 → 正確:「杜夫」作為人名在此段廟史敘述中缺乏常見對應,屬可疑記載,需再核實。
- 2026-05-06 誤報排除:「第1次獲同意可借600元,第2次才同意可借500元,依序類推,最多只能借用600元做為生意的本」前後自相矛盾:一方面說第1次借600元、第2次借500元、依序類推,另一方面又說最多只能借用600元,兩者在表述上衝突。
- 2026-05-06 確認錯誤:「向土地公、土地婆、石頭公祈求發財金」可能混淆神明職能;發財金通常是向紫南宮主祀的福德正神借求,將石頭公並列為祈求發財金對象,缺乏常見依據,疑似張冠李戴。 → 正確:發財金一般確實是向紫南宮主祀的福德正神(土地公)借求;把土地婆、石頭公與發財金並列,較不符合常見說法,屬疑似張冠李戴。
◇法緣留言(—)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