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山進興宮
冬山進興宮,舊稱「進興廟」,全名為「蘭陽冬瓜山進興宮」,是位於臺灣宜蘭縣冬山鄉珍珠村的一座道教廟宇,主祀古公三王。該廟始建於清光緒十六年(1890年),據傳起源於村民以泥塑神像後起乩,自稱王公降臨,因而建廟奉祀。廟宇不僅是地方信仰中心,更因一段「搶奉巨石」的軼事以及與鄰廟長達三十年的對立與和解歷史而聞名,見證了地方社群信仰與人際關係的互動與演變。 進興宮的信仰起源於光緒年間,由村民自發性的靈感事蹟而建廟。廟體曾於1993年進行重建。其歷史發展中,最為人津津樂道的是1993年的「巨石事件」。當時承包道路工程的包商在鄰近的蘇澳鎮挖出一塊重達57噸的石英巨石,後被進興宮管理委員會主委運回,作為鎮守廟前廣場的「鎮山神物」。此舉引發蘇澳鎮民抗議,認為巨石應屬蘇澳,雙方經協調未果,最終巨石留於進興宮,成為特殊景觀,信徒相信此石具有調節人體磁場之效。 進興宮為一座主祀「古公三王」的廟宇。古公三王聖誕為農曆十一月十五日。除了主神信仰外,廟方特別為鎮宮之寶——石英巨石塑了一尊代表神像,安奉於主殿。廟宇亦於2002年從中國福建漳州的祖廟迎回一尊第三王公神像,成為全臺信奉古公三王的廟宇慶典時迎奉的對
冬山進興宮
冬山進興宮,舊稱「進興廟」,全名為「蘭陽冬瓜山進興宮」,是位於臺灣宜蘭縣冬山鄉珍珠村的一座道教廟宇,主祀古公三王。該廟始建於清光緒十六年(1890年),據傳起源於村民以泥塑神像後起乩,自稱王公降臨,因而建廟奉祀。廟宇不僅是地方信仰中心,更因一段「搶奉巨石」的軼事以及與鄰廟長達三十年的對立與和解歷史而聞名,見證了地方社群信仰與人際關係的互動與演變。
歷史淵源
進興宮的信仰起源於光緒年間,由村民自發性的靈感事蹟而建廟。廟體曾於1993年進行重建。其歷史發展中,最為人津津樂道的是1993年的「巨石事件」。當時承包道路工程的包商在鄰近的蘇澳鎮挖出一塊重達57噸的石英巨石,後被進興宮管理委員會主委運回,作為鎮守廟前廣場的「鎮山神物」。此舉引發蘇澳鎮民抗議,認為巨石應屬蘇澳,雙方經協調未果,最終巨石留於進興宮,成為特殊景觀,信徒相信此石具有調節人體磁場之效。
主要內容
進興宮為一座主祀「古公三王」的廟宇。古公三王聖誕為農曆十一月十五日。除了主神信仰外,廟方特別為鎮宮之寶——石英巨石塑了一尊代表神像,安奉於主殿。廟宇亦於2002年從中國福建漳州的祖廟迎回一尊第三王公神像,成為全臺信奉古公三王的廟宇慶典時迎奉的對象。此外,廟宇在2014年安座了文殊、觀音、普賢三尊菩薩,展現其信仰的融合性。
文化影響
進興宮的歷史深刻影響了珍珠村的社區發展。最顯著的是其與村內另一主祀開漳聖王的「聖福廟」,因1970年代起兩次改建互相比拼規模,導致信徒對立長達三十年,社區活動分裂。直至2001年,在地方人士積極協調下,兩廟舉行盛大和解儀式,進興宮信徒步行至聖福廟進香呈疏,雙方主委共同植樹紀念,終結對立。此後,兩廟更合作參與社區活動,如共同完成彩繪兩廟主神的大型草垺(草堆),成為地方宗教和解與社區營造的典範。廟前的巨石也成為地方特色景點與信仰靈驗的象徵。
相關典籍
就現存可考文獻而言,冬山進興宮並未見於傳統道教經典或地方志中的早期定著條目,其廟史多仰賴廟方沿革記錄、地方耆老口述與當代報導材料相互參照而得。相關典籍層面,宜蘭地區古公三王信仰的研究多散見於地方宮廟志書、民間信仰調查報告及祖廟系譜資料,其中以廟宇緣起、分靈傳播、聖誕科儀與迎香往返為主要書寫內容。進興宮本身雖屬近代重建之地方宮廟,但其供奉之古公三王、祖廟迎神與廟會儀式,皆可與閩南地區王爺信仰及相關科儀傳統相互對讀。至於1993年巨石事件、重建經過及鎮宮象徵之形成,則主要見於地方新聞、宮廟刊物與社區紀錄,屬於理解其宗教實踐與地方認同的重要補充材料,而非典章制度式的正統經籍。
來源
- 維基百科條目:〈冬山進興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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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19 誤報排除:「古公三王聖誕為農曆十一月十五日」可能有神誕日期錯置疑慮;常見民間資料中此類王爺信仰的神誕並不一定固定為此日,需再核實來源。
- 2026-04-19 「1993年的『巨石事件』」與前文「廟體曾於1993年進行重建」並列,敘述上可能讓人誤以為巨石事件與重建同屬一事,但文中未明確交代兩者關係,易造成歷史事件歸屬混淆。
- 2026-04-19 「由村民以泥塑神像後起乩,自稱王公降臨」的起源敘述屬傳說性內容,但文中寫法過於確定,且「王公」與前述主祀「古公三王」的稱呼銜接不清,容易造成神名對應混亂。
- 2026-04-19 「2002年從中國福建漳州的祖廟迎回一尊第三王公神像」與「全臺信奉古公三王的廟宇慶典時迎奉的對象」語意不夠明確,可能把該尊神像說成全台各廟共迎奉的同一尊神像,容易誇大或混淆實際關係。
- 2026-05-05 確認錯誤:「1993年的『巨石事件』」與前文「廟宇不僅是...因一段『搶奉巨石』的軼事」相符,但文中未交代該石是何時挖出、何時運回,且「1993年進行重建」與「1993年的巨石事件」被並列,容易讓人誤解重建與事件為同一件事;此處敘述關聯不夠清楚,屬明顯需要釐清的歷史事件表述問題。 → 正確:文句將1993年的廟體重建與1993年的「巨石事件」並列,確實可能造成時間與事件關聯上的誤解;原敘述未交代巨石挖出、運回與事件發生的具體時序。
- 2026-05-05 確認錯誤:「蘇澳鎮民抗議,認為巨石應屬蘇澳,雙方經協調未果,最終巨石留於進興宮」的歸屬敘述過於絕對,但文內沒有提供法理或行政判定依據;若以事實審查角度,這裡把「協調未果」直接接成「最終留於進興宮」顯得跳躍,屬敘述不完整。 → 正確:原文直接寫出「雙方經協調未果,最終巨石留於進興宮」,但未交代具體的法理、行政裁定或協調結果依據,屬於結論式敘述,資訊確實不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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