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大溪區
大溪區(客語白話字:Thai-hâi-khî,詔安腔客家語拼音:tai keˇkiˇ;白話字:Tāi-khoe-khu/Tāi-khe-khu;龜崙語:Takoham),舊稱「大姑陷」、「大嵙崁」,前身「大溪鎮」,位於臺灣桃園市東南部。大溪區原為復興區的木材輸出門戶,以大漢溪爲河運管道。雖然現在河運已經不再,但當地昔日的渡船頭仍然保存。大溪爲北橫公路的入口端,因擁有豐富的觀光資源,為桃園市政府持續推展生態休閒遊憩東都心之重點發展區。 大漢溪兩旁原爲河階地形,但在石門水庫建立之後,因爲水位下降,下切力道不足,使現在河階地形之形成趨緩。但近年在武嶺橋下游興建中庄調整池作為石門水庫的備用水庫,其中的中庄堰為全國規模最大的倒伏式攔河堰,攔截大漢溪河水。石門水庫位於大溪區南端,爲桃園市的著名風景區。 大溪區之特產爲大溪豆乾及木製品,其中紅木神桌獨特精細的雕紋最為聞名,而地方先輩在木藝基礎上引入傳統祀神藝陣神將(俗名:大仙尪),讓大溪地區擁有上百尊的大仙尪,使大溪有神將窟的美名,為北臺灣三大神將重地區域,齊名蘆洲、宜蘭。近年來,臺灣開放農業觀光,而大溪多山林,已開發許多休閒農莊,且因鄰近臺北都
桃園市大溪區
概述
大溪區(客語白話字:Thai-hâi-khî,詔安腔客家語拼音:tai keˇkiˇ;白話字:Tāi-khoe-khu/Tāi-khe-khu;龜崙語:Takoham),舊稱「大姑陷」、「大嵙崁」,前身「大溪鎮」,位於臺灣桃園市東南部。大溪區原為復興區的木材輸出門戶,以大漢溪爲河運管道。雖然現在河運已經不再,但當地昔日的渡船頭仍然保存。大溪爲北橫公路的入口端,因擁有豐富的觀光資源,為桃園市政府持續推展生態休閒遊憩東都心之重點發展區。
大漢溪兩旁原爲河階地形,但在石門水庫建立之後,因爲水位下降,下切力道不足,使現在河階地形之形成趨緩。但近年在武嶺橋下游興建中庄調整池作為石門水庫的備用水庫,其中的中庄堰為全國規模最大的倒伏式攔河堰,攔截大漢溪河水。石門水庫位於大溪區南端,爲桃園市的著名風景區。
大溪區之特產爲大溪豆乾及木製品,其中紅木神桌獨特精細的雕紋最為聞名,而地方先輩在木藝基礎上引入傳統祀神藝陣神將(俗名:大仙尪),讓大溪地區擁有上百尊的大仙尪,使大溪有神將窟的美名,為北臺灣三大神將重地區域,齊名蘆洲、宜蘭。近年來,臺灣開放農業觀光,而大溪多山林,已開發許多休閒農莊,且因鄰近臺北都會區,週休假日遊客紛至。
大溪區以大漢溪為界分為河東地區與河西地區,前者是傳統行政與經濟中心,近年極力轉型發展觀光生態遊憩,為國內外知名的旅遊景點;後者因國道三號大溪交流道及台66線快速道路經過,而在區內設立埔頂重劃區。初期主要以低密度開發的透天住宅為主,但經桃園升格直轄市及生活機能發展到位,還有可以高處俯瞰大漢溪、河東老城區及復興區山陵線的美景,河西地區陸續出現大型高樓景觀住宅。
大溪區埔頂重劃區 地名
大溪區最早稱爲大姑陷,源自於平埔族霄裡社人稱大漢溪爲「Takoham」之音譯。乾隆年間,漳州人沿著大漢溪逆流而上,到此地開墾,因爲漢人認爲「陷」字不吉利,就以地處河崁地形,取「崁」代「陷」成為「大姑崁」。同治四年(西元1865年)李騰芳中舉,鄉民爲彰顯科舉功名,又將地名改爲「大科崁」,光緒年間巡撫劉銘傳在此設立大嵙崁撫墾局,又將「大科崁」改成爲「大嵙崁」,最後在1920年,臺灣總督府將地名改為「大溪」,此名稱就沿用至今。
歷史 日治時期約1930年代大溪街景 連結大漢溪兩岸的大溪橋;目前為行人徒步專用橋 明鄭
康熙六十年(1721年),諸羅縣劃分為諸羅縣、彰化縣、淡水廳,大溪屬淡水廳。
清代初期,當臺北盆地逐漸爲漢人所開拓時,原住民就逆大漢溪而上尋找新住所,大溪河崁一帶便是他們的據點之一。當時大溪是凱達格蘭族霄裡社與泰雅族原住民散居之地,其中霄裏社知母六(蕭那英)和薛啟龍共鑿霄裏大圳,可灌溉灌溉番仔寮、三塊厝、南興庄、棋盤厝、八塊厝、山腳莊等六莊田地。
乾隆元年(1736年)起,便有閩、客移民沿河逆水到此,陸續入墾大嵙崁,逐漸成為漢人與原住民雜居的地區。
嘉慶八年(1803年),新莊的林本源家族因漳泉械鬥,舉家避禍於此。林家的入住,促進了當地的繁榮。他們出鉅資開圳引水,奠定了農業發展的基礎;後來更藉地利之便,做起米、鹽的河運生意,所以大溪開始有了小市集。
光緒十六年(1890年),因北路磺腦專賣局的設立,使本地成為茶葉、樟腦、木材的集散地。 而光緒十八至二十三年(1892年至1897年)是大溪河運的黃金時期,船舶可由淡水、大稻埕、艋舺(今萬華)、新莊直抵大溪。當時的大溪商家雲集,多達三、四百家,多集中在現今和平路老街一帶。
光緒20年(1894年),設南雅廳,轄今大溪區一帶。
臺灣民主國
臺灣民主國,永清元年/光緒二十一年,(1895年)著名的乙未臺日分水崙戰役,地點位於大溪區永福里龍山寺後方處,是日軍入主臺北城後,規模最大,戰鬥最慘烈的一役。日軍近衛師團坊城後章少佐率軍894名沿土地公坑溪谷欲前往大嵙崁支援時,遭到三角湧義勇軍包圍伏擊。經兩晝夜血戰後,日軍死傷達數百人。
日治
明治三十一年,日本學者田中正太郎在《東京人類學雜誌第一四九期》發表史前先民遺址,有大溪街、中新、三層、頭寮、枕頭山麓等處。
臺灣日治時期大正五年(1916年),由臺灣總督府工程師八田與一、狩野三郎與日籍韓裔的技師張令紀設計的桃園大圳動土,灌溉區域涵蓋今桃園市大溪區、八德區、桃園區、中壢區、楊梅區、新屋區、蘆竹區、觀音區及大園區等地,因而帶動民生及農業發展。
大正九年(1920年),改制並改名為「大溪」。
大正十二年(1923年),桃園大圳截引大漢溪灌溉桃園台地,造成大漢溪水位下降,大船無法上溯,加上鐵公路的逐漸發達,使得大溪的河運逐漸沒落。
大正十三年(1924年),七夕,呂傳琪邀集黃樹林、黃茂炎、簡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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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6:可引用範圍與不可越界的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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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8:與站內論文、節點與書目線索的互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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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9:後續校勘、頁碼與原文回查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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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桃園市大溪區」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補證軸線 10:公共知識庫呈現時的責任限制
本軸線用來檢查「桃園市大溪區」在「公共知識庫呈現時的責任限制」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東京人類學雜誌第一四九期》。相關術語包括:水位、木神、藝陣、大溪地區、北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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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11:題名、異名與語義邊界
本軸線用來檢查「桃園市大溪區」在「題名、異名與語義邊界」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東京人類學雜誌第一四九期》。相關術語包括:木神、藝陣、大溪地區、北臺灣、宜蘭。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桃園市大溪區」寫成結論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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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12:經典、方志、碑刻與田野材料的層級
本軸線用來檢查「桃園市大溪區」在「經典、方志、碑刻與田野材料的層級」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東京人類學雜誌第一四九期》。相關術語包括:藝陣、大溪地區、北臺灣、宜蘭、山林。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桃園市大溪區」寫成結論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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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13:道教史位置與跨傳統互證
本軸線用來檢查「桃園市大溪區」在「道教史位置與跨傳統互證」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東京人類學雜誌第一四九期》。相關術語包括:大溪地區、北臺灣、宜蘭、山林。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桃園市大溪區」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補證軸線 14:儀式、制度或信仰實踐中的功能
本軸線用來檢查「桃園市大溪區」在「儀式、制度或信仰實踐中的功能」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東京人類學雜誌第一四九期》。相關術語包括:北臺灣、宜蘭、山林。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桃園市大溪區」寫成結論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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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15:術語翻譯、分類與避免誤讀
本軸線用來檢查「桃園市大溪區」在「術語翻譯、分類與避免誤讀」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東京人類學雜誌第一四九期》。相關術語包括:宜蘭、山林。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桃園市大溪區」寫成結論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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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16:可引用範圍與不可越界的結論
本軸線用來檢查「桃園市大溪區」在「可引用範圍與不可越界的結論」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東京人類學雜誌第一四九期》。相關術語包括:山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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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17:版本、年代與地域差異
本軸線用來檢查「桃園市大溪區」在「版本、年代與地域差異」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東京人類學雜誌第一四九期》。相關術語包括:大溪區、客家、臺灣、桃園、南部。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桃園市大溪區」寫成結論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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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18:與站內論文、節點與書目線索的互讀
本軸線用來檢查「桃園市大溪區」在「與站內論文、節點與書目線索的互讀」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東京人類學雜誌第一四九期》。相關術語包括:客家、臺灣、桃園、南部、大漢溪。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桃園市大溪區」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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