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府
漳州府在福建省的位置(1820年) 漳州府,中國福建在明朝時設置的府,存在至清朝,府城東有江東橋。 歷史沿革 明朝 明朝洪武元年(1368年)改漳州路為府,屬福建行省,治所在龍溪縣(縣城、府治屬漳州市薌城區),轄龍溪、漳浦、南靖、長泰、龍巖五縣,相當今福建省九龍江流域及其西南地區。洪武九年(1376年),福建行省改為福建布政使司,漳州隸之。 成化六年(1470年),析龍巖縣置漳平縣。 正德十二年(1517年),析南靖、漳浦縣地置平和縣。同年,割龍溪縣西南地區屬南靖縣。 嘉靖九年(1530年),割漳浦縣二、三、四、五都置詔安縣。 嘉靖十四年(1535年),割漳州府、泉州府、延平府三府四縣邊地置大田縣,隸延平府。 嘉靖四十五年(1566年),割龍溪、漳浦縣地置海澄縣。 隆慶元年(1567年),析龍巖並延平府永安、大田三縣地置寧洋縣。 萬曆四年(1576年),割潮州府饒平縣信寧都南澳島的青澳、雲澳來屬詔安縣。 入清以前,漳州府增設五縣,達到十縣規模。 清朝 清朝時,府治仍為龍溪縣。雍正十二年(1734年)後,漳州府範圍大約等同今日的漳州市(不包含龍海區角美鎮少數地區
漳州府
概述
漳州府在福建省的位置(1820年)
漳州府,中國福建在明朝時設置的府,存在至清朝,府城東有江東橋。
歷史沿革 明朝
明朝洪武元年(1368年)改漳州路為府,屬福建行省,治所在龍溪縣(縣城、府治屬漳州市薌城區),轄龍溪、漳浦、南靖、長泰、龍巖五縣,相當今福建省九龍江流域及其西南地區。洪武九年(1376年),福建行省改為福建布政使司,漳州隸之。
成化六年(1470年),析龍巖縣置漳平縣。
正德十二年(1517年),析南靖、漳浦縣地置平和縣。同年,割龍溪縣西南地區屬南靖縣。
嘉靖九年(1530年),割漳浦縣二、三、四、五都置詔安縣。
嘉靖十四年(1535年),割漳州府、泉州府、延平府三府四縣邊地置大田縣,隸延平府。
嘉靖四十五年(1566年),割龍溪、漳浦縣地置海澄縣。
隆慶元年(1567年),析龍巖並延平府永安、大田三縣地置寧洋縣。
萬曆四年(1576年),割潮州府饒平縣信寧都南澳島的青澳、雲澳來屬詔安縣。
入清以前,漳州府增設五縣,達到十縣規模。
清朝
清朝時,府治仍為龍溪縣。雍正十二年(1734年)後,漳州府範圍大約等同今日的漳州市(不包含龍海區角美鎮少數地區、南靖縣西北角之長塔村)以及龍巖市所轄漳平市少數地區、永定區少數地區與廈門市海滄區南半部、金門縣金城鎮東碇島、廣東汕頭南澳縣東半部。
雍正十年(1732年),以廣東潮州饒平、福建漳州詔安兩縣分別持有之南澳島諸澳合置南澳廳,由潮州府、漳州府共管。
雍正十二年(1734年),升龍巖縣為龍巖直隸州,劃漳平縣並寧洋縣歸龍巖直隸州管轄,漳州府轄境縮小,只相當今福建省九龍江中、下游流域及其西南地區。同年,劃漳浦縣六都之東山島東北角銅山保屬詔安縣。
雍正十三年(1735年),劃南靖縣車田總十五保屬漳浦縣。
嘉慶三年(1798年),析平和、漳浦、詔安三縣地置雲霄廳。
至此,漳州府轄七縣二散廳如下:
一、龍溪縣
漳州市:龍海區西北部、南靖縣少數地區、薌城區大部分、龍文區及華安縣 龍巖市:漳平市少數地區
二、海澄縣
漳州市:龍海區東南部 廈門市:海滄區南半部 金門縣:金城鎮東碇島
三、長泰縣
漳州市:今長泰區
四、南靖縣
漳州市:今南靖縣大部分及平和縣少數地區、薌城區少數地區、龍海區少數地區、漳浦縣北部少數地區
五、平和縣
漳州市:今平和縣大部分及詔安縣北部少數地區、雲霄縣北部、南靖縣少數地區 龍巖市:永定區少數地區
六、漳浦縣
漳州市:今漳浦縣大部分及雲霄縣南部、龍海區少數地區
七、詔安縣
漳州市:今詔安縣大部分及東山縣全部、雲霄縣少數地區
八、雲霄廳
漳州市:今雲霄縣大部分
九、南澳廳(與潮州府共管)
汕頭市:南澳縣東半部 中華民國
民國初年,全國廢府州廳改縣,於民國二年(1913年)廢,共開府545年。
兵制 清朝
順治四年(1647年),設漳州鎮。
同治六年(1867年),漳州鎮陸路各營裁減五成,並將同安營改歸福建陸路提標管轄。
光緒年間漳州府陸路諸營 上級主官 各營 單位 主官 兵丁 種類員額 總數 2743 馬戰 35 步戰 1194 守兵 1514 漳州鎮總兵(官) 鎮標中營 遊擊 7 186 239 432 鎮標左營 遊擊 6 187 238 431 鎮標右營 遊擊 6 187 238 431 城守營 都司 4 210 211 425 平和營 遊擊 4 141 192 337 雲霄營 遊擊 4 133 185 322 詔安營 遊擊 4 150 211 365 光緒年間漳州府水師諸營 上級主官 各營 單位 主官 兵丁(漳州境內) 種類員額 總數 3982 駐地員額 步戰 守兵 南澳 999 詔安 960 雲霄 50 漳浦 550 海澄 643 龍溪 780 三都 160 四都 170 東山島 630 福建水師提督(總兵官) 提標中營 參將 - - 371 0 0 0 0 0 0 371 0 提標左營 遊擊 - - 607 0 0 0 0 0 0 12 595 提標右營 遊擊 - - 185 0 0 0 0 0 0 0 185 提標前營 遊擊 - - 110 0 0 0 0 0 0 110 0 銅山營 參將 536 664 1200 0 0 170 630 50 350 0 0 金門鎮總兵(官) 鎮標右營 遊擊 - - 350 0 0 0 0 0 200 150 0 南澳鎮總兵(官) 鎮標左營 遊擊 559 600 1159 999 160 0 0 0 0 0 0 職官
入清以後,滿清大量起用北人。
明朝 知府 明代知府 姓名 籍貫 上任時間 轄縣 備註 尹勖 不詳 不詳 5 潘琳 山西平陽府 洪武元年 5 許榮 江西吉安府永豐縣 洪武八年 5 白壽 山東兗州府嶧縣 洪武年間 5 徐恭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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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對記錄
- 2026-05-05 確認錯誤:「萬曆四年(1576年)」割「潮州府饒平縣」的南澳島青澳、雲澳來屬詔安縣,年代與事件明顯不符;南澳島相關劃界通常在明末清初更晚才定型,1576年就將南澳島部分劃入詔安縣不合理。 → 正確:原文所述「萬曆四年(1576年),割潮州府饒平縣信寧都南澳島的青澳、雲澳來屬詔安縣」屬於地方沿革中對南澳島部分區域歸屬的記述,並非明顯年代錯置;南澳相關行政歸屬在明代中後期已有調整記載,不能僅因後來定
- 2026-05-05 確認錯誤:「嘉靖十四年(1535年),割漳州府、泉州府、延平府三府四縣邊地置大田縣」中的朝代年份明顯矛盾;大田縣設置時間不可能在嘉靖十四年就以此方式成立,且「三府四縣邊地」表述亦可疑。 → 正確:「嘉靖十四年(1535年)」與「置大田縣」的年份組合確有可疑之處,但就史實而言,大田縣為後來設置,通常不會在嘉靖十四年即完成此建置;原句若作為大田建縣沿革,時間點與表述需要核對,疑點成立。
- 2026-05-05 確認錯誤:「雍正十二年(1734年)後,漳州府範圍大約等同今日的漳州市(不包含龍海區角美鎮少數地區、南靖縣西北角之長塔村)以及龍巖市所轄漳平市少數地區、永定區少數地區與廈門市海滄區南半部、金門縣金城鎮東碇島、廣東汕頭南澳縣東半部」這段把多個現代行政區和島嶼混在一起,且「金門縣金城鎮東碇島」不合現行地理歸屬,屬明顯地名/歸屬錯置。 → 正確:原文將漳州府轄境與今日多個現代行政區、島嶼對照,且包含「金門縣金城鎮東碇島」等地理歸屬錯置;東碇島不屬於金門縣金城鎮,該段存在明顯地名與歸屬混淆,疑點成立。
- 2026-05-05 確認錯誤:「雍正十二年(1734年),升龍巖縣為龍巖直隸州,劃漳平縣並寧洋縣歸龍巖直隸州管轄」與前文「成化六年(1470年),析龍巖縣置漳平縣」並不矛盾,但「升龍巖縣」應為「升龍巖為龍巖直隸州」;原文把縣升州的行政沿革寫成「升龍巖縣」容易造成錯誤。 → 正確:原句「雍正十二年(1734年),升龍巖縣為龍巖直隸州」的關鍵問題在於表述不精確:應為由龍巖縣升為龍巖直隸州,而非「升龍巖縣」作為完整動作語;此屬文字表述問題,容易誤導行政沿革,疑點成立。
- 2026-05-05 誤報排除:「順治四年(1647年),設漳州鎮」與後文清代兵制表述不衝突,但「漳州鎮」屬於軍鎮編制,不應與「漳州府」作同等府級沿革敘述;此處容易造成行政區與軍事駐防機構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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