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國
金文中「敶」的寫法 陳,出土金文資料作敶,是中國歷史上西周至春秋時代的一個媯姓諸侯國,是帝舜後裔,為三恪和春秋十二諸侯之一。建國君主為擔任周文王的陶正一職(也就是掌管製作陶器的官)的遏父(又稱閼父)之子胡公滿。根據胙土命氏的規定,賜命為陳氏,遂名陳滿,在位60年,薨於公元前986年,諡號胡公,史稱陳胡公,為陳氏與胡氏的得姓始祖。周武王並將長女大姬嫁給他,備以三恪,奉祀舜帝。 陳建都宛丘(今河南淮陽城關一帶),轄地最大時達十四座城邑,大致為現在的河南東部和安徽部分地域。從胡公受封至公元前479年,楚惠王殺陳湣公為止,陳國共歷二十五世,延續五百六十多年。陳亡後,陳的分支——仕齊的公子陳完(入齊後改姓田)的後裔——於公元前386年取代了始祖爲太公望的姜姓齊國,史稱田氏代齊。 名稱 陳本是太皞之虛的正字,通常假借敶列的敶字。仕齊國的陳公子田完後裔在戰國後,多稱田氏。 地理位置 春秋諸侯國分佈圖 陳所在的位置原本是太皞伏羲氏的都城,稱之為「太皞之虛」。陳境地處黃河以南,潁水中游,淮水之北,是為淮陽之地。在地理上,與蔡接近,北方的鄰居還有夏的後裔杞和商的後裔宋,西南則有楚和徐。東周初期
陳國
概述
金文中「敶」的寫法
陳,出土金文資料作敶,是中國歷史上西周至春秋時代的一個媯姓諸侯國,是帝舜後裔,為三恪和春秋十二諸侯之一。建國君主為擔任周文王的陶正一職(也就是掌管製作陶器的官)的遏父(又稱閼父)之子胡公滿。根據胙土命氏的規定,賜命為陳氏,遂名陳滿,在位60年,薨於公元前986年,諡號胡公,史稱陳胡公,為陳氏與胡氏的得姓始祖。周武王並將長女大姬嫁給他,備以三恪,奉祀舜帝。
陳建都宛丘(今河南淮陽城關一帶),轄地最大時達十四座城邑,大致為現在的河南東部和安徽部分地域。從胡公受封至公元前479年,楚惠王殺陳湣公為止,陳國共歷二十五世,延續五百六十多年。陳亡後,陳的分支——仕齊的公子陳完(入齊後改姓田)的後裔——於公元前386年取代了始祖爲太公望的姜姓齊國,史稱田氏代齊。
名稱
陳本是太皞之虛的正字,通常假借敶列的敶字。仕齊國的陳公子田完後裔在戰國後,多稱田氏。
地理位置 春秋諸侯國分佈圖
陳所在的位置原本是太皞伏羲氏的都城,稱之為「太皞之虛」。陳境地處黃河以南,潁水中游,淮水之北,是為淮陽之地。在地理上,與蔡接近,北方的鄰居還有夏的後裔杞和商的後裔宋,西南則有楚和徐。東周初期,西北方又有從西方遷來的鄭(國都在今河南新鄭)。由於地處中原,屬於重要的交通樞紐,陳人擅長經商。
都城
陳都宛丘,位於今河南淮陽。其城墻高大,並有護城河守護。地勢是中央低,而四周高。《詩經·國風》中有一首《陳風·宛丘》描寫了其地形。
“ 子之湯兮,宛丘之上兮。洵有情兮,而無望兮。 坎其擊鼓,宛丘之下。無冬無夏,值其鷺羽。 坎其擊缶,宛丘之道。無冬無夏,值其鷺翿。 ” ——《詩經·國風·陳風·宛丘》 歷史 先祖和受封
陳的始封君胡公滿是帝舜的後裔,其父閼父曾為周的陶正,武王克商後,不等下車就封胡公於陳(今河南淮陽),為三恪之一,以「追思先聖王」和「興滅國、繼絕世」,並將長女大姬許配給他。舜曾居住於媯水(今山西永濟),故而以媯為姓。
春秋早期
春秋時期,陳蔡兩國地理接近,互相通婚。春秋早期的君主陳桓公便是蔡國之女所生,他是親蔡派,又自恃與王室通婚,有寵於天子,對鄭的關係較為冷淡。其時,鄭莊公小霸中原,不敬王室,陳國還參加繻葛之戰,有一定的實力和影響。
幾度興亡
陳桓公去世後,政局不穩,親鄭的公子佗趁國人暴動的機會,在鄭蔡兩國的扶持下自立為君,他在位僅二十個月就蔡人所殺。桓公的兒子躍再被鄭蔡兩國立為國君,為厲公。厲公也是蔡女所生,其妻同樣是蔡國女子。因為妻子與蔡國人通姦,厲公也常前去蔡國,後不知何事竟為蔡國人所殺。君位由公子林接任。林就是陳莊公,莊公在位七年而卒,由幼弟杵臼繼位,是為宣公,陳國的局勢在這時才趨於平穩。
陳宣公時,齊國的齊桓公已經稱霸,陳國多次參加齊桓公主持的會盟,其中包括召陵之盟。陳與齊、魯強國關係和諧。後來,宣公殺太子禦寇而改立寵姬之子款,導致國內混亂。厲公的兒子公子完與太子禦寇交好,為避禍而出奔到齊國,齊桓公對他禮遇有加,想任其為卿,但被拒絕,於是改任為工正,為田代齊姜埋下伏線。
齊桓公之後,楚國加快北上爭霸的步伐。前637年楚伐陳國,陳被迫依從楚。後曾跟隨楚國圍宋攻晉,參與城濮之戰。城濮之戰後,晉國興盛,楚國受挫,陳國又依附於晉。陳國夾在晉、楚之間生存。而因地理位置更靠近楚國,陳親楚的傾向較為明顯。
陳靈公在位期間,和大夫孔寧、儀行父都與夏姬通姦,後遭致夏姬之子夏征舒的刺殺,陳國再次出現內亂。楚莊王借機伐陳,殺夏征舒,並想將陳置以為縣,但被申叔時勸阻。於是迎立流亡在晉國的陳靈公的太子午,這就是陳成公。成公的即位,鄭、晉兩國了也都有所助力。
陳成公三十年(公元前568年),陳國背楚盟約。楚共王便於第二年攻打陳國,後因成公去世,而回師。再於哀公三年(公元前566年)興兵圍陳。哀公晚年寵愛寵妾所生的公子留,並將他交給弟弟司徒招照顧。後來司徒招乘哀公生病,殺太子偃師,哀公獲悉後自縊身亡,司徒招便立公子留為君,陳國再次發生內亂。楚靈王借機令弟弟公子棄疾攻陳,陳君留逃往鄭國。陳又亡於楚國之手,其地被置為縣,穿封戌為縣公。
陳國歷經三次內亂和亡國之禍,國勢日趨衰敗。前529年,公子棄疾發動政變推翻楚靈王自立,是為楚平王。平王初立,為籠絡人心,和緩和被靈王破壞的諸侯國間的關係,便使陳復國,立故太子師的兒子吳為陳侯,是為惠公。惠公距陳亡之時已有五年的空白,為了填補空位期,便以哀公去世的第二年(公元前533年)為惠公元年。
陳懷公元年(公元前505年),懷公正式即位。此時的吳國已經強大,在此前的一年,曾攻破楚都郢,楚幾乎亡國。吳召懷公入吳,懷公有意投靠吳國,但被國人反對,只好稱病未去。四年之後,吳王闔閭又召他入吳,懷公在壓力之下只得赴吳,結果被扣留,最終客死吳國。其子越被國人立為湣公。
國滅
湣公六年(公元前49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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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對記錄
- 2026-05-06 確認錯誤:「周武王並將長女大姬嫁給他」有明顯年代矛盾:陳胡公滿是受封於周初,但大姬通常是周武王之女這一說法與部分通行史料不符,且此處將她直接說成胡公滿配偶屬高度可疑;更常見記載為周王室公主嫁陳胡公,但未必能確定為武王長女。 → 正確:陳胡公滿為陳國開國君主,關於其配偶的傳說/記載在不同史料中表述不一,將其直接表述為「周武王並將長女大姬嫁給他」確有可疑之處,宜改為較保守說法:周王室有公主下嫁陳胡公。
- 2026-05-06 確認錯誤:「陳國共歷二十五世,延續五百六十多年」與前文受封年份、亡國年份不相稱。若從公元前1046年前後建國到前479年亡國,約五百六十餘年可成立,但「二十五世」與陳國常見世系記載未必一致,且文中後續又寫前529年復國、前496年再亡,需區分前後兩個陳國政權,否則表述混淆。 → 正確:若將陳國分為前後兩段政權,則「共歷二十五世,延續五百六十多年」僅適用於自受封至前479年第一次亡國的陳國;此表述若不區分前529年復國後的第二段陳國,確有混淆。
- 2026-05-06 誤報排除:「為三恪和春秋十二諸侯之一」有歸類錯置疑慮。陳國屬春秋時重要諸侯國沒錯,但「春秋十二諸侯」並非通行固定稱謂,容易誤導。
- 2026-05-06 確認錯誤:「陳所在的位置原本是太皞伏羲氏的都城」屬過度斷言。陳地常被說成太昊之墟,但直接說是「都城」不夠準確。 → 正確:陳地通常被說成「太昊之墟」或與太昊伏羲氏活動/都邑相關,但直接說成「都城」過於武斷,應改為「相傳為太皞之墟」較為穩妥。
- 2026-05-06 確認錯誤:「陳國,……在公元前479年,楚惠王殺陳湣公為止」與下文「陳國又亡於楚國之手……楚平王……便使陳復國」之間存在政權未清楚區分的問題。前者是西周到春秋的陳國滅亡,後者是楚平王復國後的第二段陳國;若不加區分,會造成同一國家連續敘述的時間線矛盾。 → 正確:此處問題成立:若將前479年的滅亡與前529年楚平王復陳並列敘述,必須明確區分「第一段陳國」與「復國後第二段陳國」,否則時間線會混淆。
- 2026-05-06 誤報排除:「前529年,公子棄疾發動政變推翻楚靈王自立,是為楚平王」年份明顯錯誤。楚靈王被推翻、棄疾即位為楚平王的時間通常在公元前529年,但這裡應注意文中前後對陳國復國年份的銜接,否則若按前文「哀公三年(前566年)」到「惠公元年(前533年)」再到「前529年」的敘述,部分年份標示與「填補空位期」說法不夠清楚。
- 2026-05-06 誤報排除:「陳懷公元年(公元前505年),懷公正式即位」與前文陳惠公、陳哀公、陳湣公等時間線未銜接清楚,容易造成世系與在位年混亂;但本句本身未見明顯硬錯。
- 2026-05-06 誤報排除:「陳國……陳人擅長經商」缺乏明確史實支撐,屬不夠嚴謹的概括,不能直接當作確定歷史事實。
- 2026-05-06 誤報排除:「陳國歷經三次內亂和亡國之禍」屬概括性敘述,與前文所列具體事件(公子佗、夏征舒、司徒招等)大致可對應,但「三次」的劃分標準未交代,容易引起歧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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