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平王
小說《東周列國志》插畫:殺三兄楚平王即位 小說《東周列國志》插畫:楚平王娶媳逐世子 楚平王(?—前516年),羋姓,熊氏,名棄疾,楚滅陳、蔡二國後,棄疾為陳公、蔡公,是楚靈王之弟,楚共王的幼子。後兵變推翻楚靈王子干即位,登上王位後改名居。 簡介 周景王四年(前541年)楚公子圍殺其侄郟敖篡位,公子圍弟子干、子皙逃走,公子圍即位,是為楚靈王。 周景王十六年(前529年),子干、子皙、棄疾聯合造反,棄疾殺死靈王的愛子太子祿及公子罷敵,靈王逃到申亥家,自認復辟無望,在申亥家自縊。子干自立為王,後棄疾又假傳楚靈王率軍回國平亂的消息,迫使子干與子皙自殺。棄疾即位,是為楚平王。 楚平王為與各諸侯國和好,楚平王立陳哀公太孫公孫吳為陳國君主,蔡靈侯世子公子廬為蔡國君主,恢復兩國。 楚平王曾任用奸臣費無忌,向秦哀公求女來當太子建的妻子。哀公之女伯嬴到楚國後,楚平王見其貌美,遂占為己有,又打算殺死太子建,太子建出奔後,平王又殺害支持太子建的大臣伍奢、伍尚父子,伍奢另一個兒子伍子胥投奔吳國,周敬王十四年(前506年),吳王闔閭率伍子胥等又大舉伐楚,佔領了楚國的都城郢。那時平王已死,昭王逃亡隨國(
楚平王
概述
小說*《東周列國志》*插畫:殺三兄楚平王即位 小說《東周列國志》插畫:楚平王娶媳逐世子
楚平王(?—前516年),羋姓,熊氏,名棄疾,楚滅陳、蔡二國後,棄疾為陳公、蔡公,是楚靈王之弟,楚共王的幼子。後兵變推翻楚靈王子干即位,登上王位後改名居。
簡介
周景王四年(前541年)楚公子圍殺其侄郟敖篡位,公子圍弟子干、子皙逃走,公子圍即位,是為楚靈王。
周景王十六年(前529年),子干、子皙、棄疾聯合造反,棄疾殺死靈王的愛子太子祿及公子罷敵,靈王逃到申亥家,自認復辟無望,在申亥家自縊。子干自立為王,後棄疾又假傳楚靈王率軍回國平亂的消息,迫使子干與子皙自殺。棄疾即位,是為楚平王。
楚平王為與各諸侯國和好,楚平王立陳哀公太孫公孫吳為陳國君主,蔡靈侯世子公子廬為蔡國君主,恢復兩國。
楚平王曾任用奸臣費無忌,向秦哀公求女來當太子建的妻子。哀公之女伯嬴到楚國後,楚平王見其貌美,遂占為己有,又打算殺死太子建,太子建出奔後,平王又殺害支持太子建的大臣伍奢、伍尚父子,伍奢另一個兒子伍子胥投奔吳國,周敬王十四年(前506年),吳王闔閭率伍子胥等又大舉伐楚,佔領了楚國的都城郢。那時平王已死,昭王逃亡隨國(今湖北隨州)。伍子胥掘楚平王墓,鞭屍三百。史稱柏舉之戰。
1973年,湖北省當陽季家湖楚城遺址1號臺基出土一青銅甬鐘,其銘文共有12字,即「秦王卑命,競(景)平王之定救秦戎。」李零等學者考證,此競坪王可釋讀為景平王,即楚平王。「景平」為楚平王的兩字諡。而李零更指出,戰國時代楚國的景氏得名於楚平王的諡法,所以景氏為楚平王的後裔。《清華簡》中寫作「競埔王」。
大事記 楚平王二年,使費無忌(左傳作費無極),去秦國為太子建娶婦。楚平王聽從建議自娶秦女,生熊珍。 楚平王六年,命太子建居城父,守邊。後平王懷疑太子不軌,囚禁伍奢,令司馬奮揚召太子。太子建聞之奔宋。又欲殺伍奢二子伍尚、伍子胥。伍尚赴死,伍子胥奔吳。 楚平王十年,吳使公子光伐楚,俘太子建之母而去。楚遷都於郢。 楚平王十三年,卒。 家庭
父:
楚共王
妻妾:
元配*《[[史記*》]]作蔡女,*《左傳》*作郹陽(位於今河南省新蔡縣)封人(楚官名、邊城長官)女,楚平王在蔡國時,她私奔至楚平王,生太子建。 繼室秦哀公之女伯嬴,楚平王二年,信費無忌之言,奪太子建的婚約,後生一子一女,熊珍與季羋畀我。楚昭王十年被吳國公子光俘走。
子女:
庶出,公子申,字子西 嫡出,廢太子,太子建,字子木,蔡女所生。 庶出,公子結,字子期 庶出,公子啟,字子閭 公子珍,後為楚昭王。母伯嬴。 季羋畀我,楚昭王之妹,母伯嬴。 影視作品 《東周列國春秋篇》由嚴燕生飾演。 注釋
前任: 兄訾敖 楚國君主 前529年-前516年 繼任: 子楚昭王 前任: 蔡靈侯 春秋蔡國君主 前531年-前529年 繼任: 蔡平侯
來源
此條目由自動擷取生成,內容待人工校對補充。
校對記錄
- 2026-05-06 誤報排除:「楚平王二年,使費無忌去秦國為太子建娶婦」與後文「楚平王二年…楚平王聽從建議自娶秦女」表述不一致,前者像是費無忌奉命為太子建求婚,後者則是楚平王奪婚,雖可連貫,但原句「去秦國為太子建娶婦」過於籠統且易造成事件主體混淆。
- 2026-05-06 確認錯誤:「楚平王十年,吳使公子光伐楚,俘太子建之母而去。楚遷都於郢。」有明顯年代與事件歸屬問題:郢本就是楚國都城,不是「遷都於郢」;且俘走秦女伯嬴是與太子建婚事相關事件,與「楚平王十年」這樣的編年放在一起容易造成錯置。 → 正確:此處主要問題在於表述不精確:郢是楚國都城之一,若寫成「楚遷都於郢」容易造成錯置;且「俘太子建之母而去」與前述婚事/奪婚事件應分別交代。
- 2026-05-06 誤報排除:「楚平王十三年,卒。」與前文「前516年」大致可對應,但全文多處用年次與公元前紀年並列,部分事件年份未嚴格對齊,存在編年不一致的風險。
- 2026-05-06 確認錯誤:「楚平王為與各諸侯國和好,楚平王立陳哀公太孫公孫吳為陳國君主,蔡靈侯世子公子廬為蔡國君主,恢復兩國。」此句把「立」的主體與對象說得過於簡略,且「恢復兩國」表述不精確;更重要的是此段容易讓人誤以為楚平王是恢復陳、蔡的正當宗主行為,而實際上屬於政治操作,表意偏差較大。 → 正確:此句確有表意偏差:楚平王立陳、蔡新君的背景是政治操作與拉攏諸侯,『恢復兩國』過於簡化,且主語與動作表述應更精確。
- 2026-05-06 確認錯誤:「公子珍,後為楚昭王。母伯嬴。」有明顯人名錯誤:楚昭王是楚平王之子、名『軫』,不是『珍』;『熊珍』也不是楚昭王的正確名號。 → 正確:此為明顯人名錯誤:楚昭王是楚平王之子,名『軫』,不是『珍』;『熊珍』亦非正確稱名。
◇法緣留言(—)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