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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職人員

聖職者 聖職者,或稱神職人員,指在宗教機構中,擔任宗教性職務的人員。大多數宗教都有聖職人員,雖然名稱各異。而在某些宗教的某些教派,更對指定一定職級以上需要出家。 儒教 傳統上儒教輔佐天子祭祀的神職官為太常或奉常,先秦時稱為宗伯、秩宗、祝宗。禮部出現後逐漸吸納太常的職能,至清代太常寺併入禮部。各地城隍由各地最高官員主祭。 在民間負責宗族祠堂的紅白事和節日祭祖祭神的主祭者一般為宗族中輩分最大者。 道教 以從事道教活動為職業的人員稱為道士法師,正規道士法師須經由授籙、奏職、傳度等儀式(視乎不同派別有不同規定)取得神職身份。男性道士為乾道,也稱道人、羽士、羽客、黃冠等,又尊稱為道長。女性道士則為坤道,可稱女冠,俗稱道姑。 佛教 佛教中的「聖職人員」(Buddhist clergy),中文一般通稱為僧侶、和尚、上人、法師、師父,專指出家眾、僧伽,包括比丘、比丘尼、式叉摩尼、沙彌和沙彌尼等,因為沙彌或沙彌尼不能主持法會,嚴格不是聖職。在家的信徒稱居士僅為平信徒。近現代的教派和法令的變化,正式的僧侶也有不少結婚的,或居士一樣可以擔任聖職。在東南亞國家緬甸、泰國及柬埔寨,僧侶的最高領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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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職人員

概述

聖職者

聖職者,或稱神職人員,指在宗教機構中,擔任宗教性職務的人員。大多數宗教都有聖職人員,雖然名稱各異。而在某些宗教的某些教派,更對指定一定職級以上需要出家。

儒教

傳統上儒教輔佐天子祭祀的神職官為太常或奉常,先秦時稱為宗伯、秩宗、祝宗。禮部出現後逐漸吸納太常的職能,至清代太常寺併入禮部。各地城隍由各地最高官員主祭。

在民間負責宗族祠堂的紅白事和節日祭祖祭神的主祭者一般為宗族中輩分最大者。

道教

以從事道教活動為職業的人員稱為道士法師,正規道士法師須經由授籙、奏職、傳度等儀式(視乎不同派別有不同規定)取得神職身份。男性道士為乾道,也稱道人羽士羽客黃冠等,又尊稱為道長。女性道士則為坤道,可稱女冠,俗稱道姑

佛教

佛教中的「聖職人員」(Buddhist clergy),中文一般通稱為僧侶、和尚、上人、法師、師父,專指出家眾、僧伽,包括比丘、比丘尼、式叉摩尼、沙彌和沙彌尼等,因為沙彌或沙彌尼不能主持法會,嚴格不是聖職。在家的信徒稱居士僅為平信徒。近現代的教派和法令的變化,正式的僧侶也有不少結婚的,或居士一樣可以擔任聖職。在東南亞國家緬甸、泰國及柬埔寨,僧侶的最高領袖稱為「僧伽拉者」。

基督宗教

基督宗教中,由教會授予聖職。「Holy Order」在漢語中,被譯為聖品或神品。天主教譯為「聖秩」,聖公會譯為「聖品/聖品人」,基督新教譯為「聖職」。即指主教(監督)、牧師、神父(司鐸)、長老、執事(會吏)等人員。

天主教

天主教會的聖職人員(拉丁語:Minister,意為「僕人」或「侍者」),狹義上僅指主教、神父、執事等領受聖秩聖事而擁有「神權」者,廣義上還包括受教會當局認可、以平信徒身份從事的神學家及教會事工者。成為神父前必須先成為修士接受培育,主教則必須具備神父身分。在佔主流的拉丁禮傳統中,若非特殊案例,主教及神父均需為終身不婚的男性,只有執事允許已婚男性擔任。

修士(特別是終身修士)和修女屬於「獻身生活者」,沒有領受聖秩聖事,因此不屬於聖職人員。

東正教

東正教神職人員分為獨身(黑神品)、結婚(白神品)兩個系統。結婚在家者可成為誦經士、助祭、輔祭、大輔祭、司祭、大祭司。出家修行者,可成為修士、修士輔祭、修士大輔祭、修士司祭、修士大司祭、主教、大主教、督主教、都主教、牧首。

新教

新教的教會由牧師和獨立的長老管理,均可結婚。而20世紀開始,女性亦可以成為牧師。

其中聖公會有主教。

救世軍 救世軍大將 猶太教

猶太教,拉比。

伊斯蘭教

中國用阿訇一詞稱呼伊斯蘭教宗教職業者,一般為男性。他們的工作性質為講經傳道,領導宗教儀式。維吾爾族等突厥語族穆斯林則稱其為毛拉,其中德高望重者稱「大毛拉」。

阿訇的妻子則被稱為師娘。在中國特有的清真女寺中,她們還會擔任管理者的角色。

伊斯蘭教的最高領袖為哈里發,目前由沙烏地王室擔任兩聖地監護人實質控制「兩聖寺」。什葉派的宗教領袖稱為伊瑪目,伊瑪目隱遁期間的最高領袖是馬爾賈。

神道

傳統上,男性稱神主或神職,女性稱巫女。但自1950年代起,女性亦可以擔任神職。巫女要獨身但不出家的,如果巫女要結婚在過去要辭職,現在仍然可以在神社工作,但改轉神職。

神職指的是那些在日本神道教或神社內供奉神祇並履行祭祀儀式及相關責任的人。成為神職需要接受規範培訓和考試,並需獲得相對應的位階。

巫女是指負責神社的勤務的輔助人員,並且主要是擔任神職的助手,並且負責儀式中神樂舞的女性。要成為巫女不需要任何認證。

印度教

一般稱上師,但這個詞語在其他印度系宗教,如佛教也有使用的。

印度教改革派雅利安社的領袖同樣稱作上師或宗師(Swami)。另一個以印度教改革派為信仰的準軍事組織國民志願服務團,其領袖的頭銜稱為「Sarsanghchalak」。

巴哈伊信仰

巴哈伊信仰中,沒有聖職人員和教堂。這是它與其他宗教最大的不同。

相關條目 歷年宗教領袖列表 主要宗教創始人列表 參考文獻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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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對記錄

  • 2026-05-06 誤報排除:「正式的僧侶也有不少結婚的,或居士一樣可以擔任聖職」這句對佛教概括過度且有明顯錯誤。一般佛教出家僧團中,比丘、比丘尼屬出家眾;居士屬在家信眾,通常不屬於僧侶/聖職。部分現代佛教宗派或地區制度允許僧人結婚,但不能概括為「正式的僧侶也有不少結婚」作為普遍描述,更不能說居士一樣可以擔任聖職。
  • 2026-05-06 確認錯誤:「在東南亞國家緬甸、泰國及柬埔寨,僧侶的最高領袖稱為『僧伽拉者』」不正確。這三國並無通行一致的「僧伽拉者」作為僧團最高領袖的稱法;較接近的是巴利語/漢譯的「僧王」概念,且各國制度與稱謂不同。 → 正確:東南亞各國佛教僧團領袖制度與稱謂不一,緬甸、泰國、柬埔寨不通行一致稱為「僧伽拉者」;較常見的是「僧王」或各國特定僧團領袖稱號。
  • 2026-05-06 確認錯誤:「天主教會的聖職人員(拉丁語:Minister,意為『僕人』或『侍者』)」有明顯錯誤。天主教語境中 Minister 是『職務/聖職服務者』的泛稱,不是『聖職人員』的拉丁語專名;天主教聖職/聖秩更常用的是 Ordo、Sacramentum ordinis 等概念。 → 正確:拉丁語 minister 為「服務者、職務執行者」之泛稱,並非天主教聖職的專名;天主教聖秩通常以 ordo/sacramentum ordinis 等概念表述。
  • 2026-05-06 確認錯誤:「成為神父前必須先成為修士接受培育」不正確。天主教拉丁禮神父通常是先接受修院培育並領受執事聖秩後晉鐸,不一定先成為修士;很多教區神父並非修士。 → 正確:天主教拉丁禮神父不一定先成為修士;許多教區神父是修院培育後直接領受聖秩,不屬修士身分。
  • 2026-05-06 確認錯誤:「在佔主流的拉丁禮傳統中,若非特殊案例,主教及神父均需為終身不婚的男性,只有執事允許已婚男性擔任」表述不準確。拉丁禮中神父通常需獨身,但主教幾乎必為獨身者,且已婚男性在某些情況下可被祝聖為司鐸(例如由其他基督宗派轉入天主教的已婚聖職者),不是絕對不可能。 → 正確:拉丁禮中神父通常需獨身,但並非絕對禁止已婚男性領受司鐸聖秩;主教一般須為獨身者,執事則可有已婚者。
  • 2026-05-06 確認錯誤:「東正教神職人員分為獨身(黑神品)、結婚(白神品)兩個系統」是過度簡化且不完全正確。東正教常見區分是白聖職(已婚司祭等)與黑聖職(修道聖職),但主教一般必須來自修道聖職,並非只是簡單兩套系統。 → 正確:東正教常以白聖職與黑聖職區分已婚司祭與修道聖職,但不能簡化為兩個互斥系統;主教通常須由修道聖職出任。
  • 2026-05-06 確認錯誤:「伊斯蘭教的最高領袖為哈里發,目前由沙烏地王室擔任兩聖地監護人實質控制『兩聖寺』」有明顯錯誤。現代伊斯蘭教並不存在被普遍承認的唯一『最高領袖』哈里發;沙烏地國王的稱號是『兩聖地忠僕/守護者』,不是全體伊斯蘭的最高領袖。 → 正確:現代伊斯蘭教沒有被普遍承認的唯一最高領袖「哈里發」;沙烏地國王的稱號是「兩聖地忠僕/守護者」,不是全體穆斯林的最高領袖。
  • 2026-05-06 確認錯誤:「什葉派的宗教領袖稱為伊瑪目,伊瑪目隱遁期間的最高領袖是馬爾賈」有概念混淆。什葉派中的『伊瑪目』特指宗教—政治的神聖領袖,隱遁論主要是十二伊瑪目派;『馬爾賈』是可被效法的最高法學權威(marjaʿ al-taqlīd),不等於全體什葉派的唯一最高領袖。 → 正確:什葉派中「伊瑪目」是特定宗教—政治神聖領袖概念;在十二伊瑪目派隱遁後,宗教法學權威常由馬爾賈(marjaʿ al-taqlīd)承擔,但不等於全體什葉派唯一最高領袖。
  • 2026-05-06 確認錯誤:「印度教改革派雅利安社的領袖同樣稱作上師或宗師(Swami)」有錯。Arya Samaj(雅利安社)創立者是 Dayananda Saraswati(大雅南達·薩拉斯瓦蒂),『Swami』是其頭銜的一部分,不是雅利安社領袖的通用固定稱號。 → 正確:Arya Samaj(雅利安社)是印度教改革運動,其領袖不以「Swami」作為通用固定稱號;「Swami」是如 Dayananda Saraswati 等個別人物的頭銜。
  • 2026-05-06 確認錯誤:「巫女要獨身但不出家的」以及「過去要辭職,現在仍然可以在神社工作,但改轉神職」混在一起,對日本神道神職制度的描述有明顯簡化與不準確。巫女通常是神社的輔助職務,是否婚配、是否轉任神職,依神社與資格制度而異,不能概括為統一規則。 → 正確:日本神道中巫女多為神社輔助職務,婚姻狀態與是否轉任神職視神社制度與資格而定,不能概括為一律獨身或一律須改任神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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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 person:神職人員 · 最後更新:2026/5/7· 版本:20260506 · 版本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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