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姑
道教 教義和要素 人物 神仙 宗派 典籍 洞天福地 其他 道教主題 閱論編 道士一詞,在古代可以指的是一般學道、務道之士,是學道之人的泛稱,並非完全指向道教的信徒。在宋朝以後,道士逐漸成為道教神職人員的專有名詞。初步統計,截至2011年,中國大陸有道士近10萬人。 起源 道家思想最早可追溯到老子、莊子。 《春秋繁露‧循天之道》有「古之道士」一詞,但不是指道教徒。真正的道士之稱可能始於漢代,張道陵創立「五斗米道」,奉老子為始祖。東漢漢靈帝時,張角創立太平道之後,始有道教之名。 晉代葛洪《抱朴子·內篇‧明本》亦有「惟道家之教,使人精神專一,動合無形。」《太霄琅書經》稱:「人行大道,號為道士。……身心順理,唯道是從,從道為事,故稱道士。 「道士」一詞是寇謙之時才開始廣泛使用。有道教界人士認為,道士專指進入道教廟宇求真理之人,不指在家修道的居士,也不能指使用方術的方士。但直到宣統退位,道士與方士的稱呼仍在史書、典籍中混用。 《佛學大辭典》宣稱道士一詞原本是對於佛僧的稱呼,但後來這個詞語被黃巾賊濫竊,於是佛教方面不再使用這個詞語來指稱
道姑
概述
教義和要素
人物
典籍
其他
道教主題
閱論編
道士一詞,在古代可以指的是一般學道、務道之士,是學道之人的泛稱,並非完全指向道教的信徒。在宋朝以後,道士逐漸成為道教神職人員的專有名詞。初步統計,截至2011年,中國大陸有道士近10萬人。
起源
《春秋繁露‧循天之道》有「古之道士」一詞,但不是指道教徒。真正的道士之稱可能始於漢代,張道陵創立「五斗米道」,奉老子為始祖。東漢漢靈帝時,張角創立太平道之後,始有道教之名。
晉代葛洪《抱朴子·內篇‧明本》亦有「惟道家之教,使人精神專一,動合無形。」《太霄琅書經》稱:「人行大道,號為道士。……身心順理,唯道是從,從道為事,故稱道士。
「道士」一詞是寇謙之時才開始廣泛使用。有道教界人士認為,道士專指進入道教廟宇求真理之人,不指在家修道的居士,也不能指使用方術的方士。但直到宣統退位,道士與方士的稱呼仍在史書、典籍中混用。
《佛學大辭典》宣稱道士一詞原本是對於佛僧的稱呼,但後來這個詞語被黃巾賊濫竊,於是佛教方面不再使用這個詞語來指稱佛教僧侶。
歷史 驅魔符
南北朝時代又多以道人稱佛教沙門。「真人」又是道士的一種尊稱。南北朝的道士尊稱張陵為「正一真人」,許謐為「上清真人」。東晉《太極真人敷靈寶齋戒威儀諸經要訣》云:「夫先生者,道士也。於此學仙,道成曰真人;體道大法,謂之真人矣。」陸修靜稱道士以道德為父,神明為母,清靜為師,太和為友。
《太上洞玄靈寶出家因緣經》真正定義了道士的職務:「所以名為道士者,謂行住坐臥,舉心運意,唯道為務;持齋禮拜,奉誡誦經,燒香散花,然燈懺悔,布施願念,講說大乘,教導眾生,發大道心,造諸功德,普為一切,後己先人,不雜塵勞,唯行道業」。
到了唐朝道人又專指道士。即使是到了唐朝,道士、道人、方士等名詞還是經常混用。
《唐六典》卷四云:「道士修行有三號:其一曰法師,其二曰威儀師,其三曰律師。其德高思精,謂之鍊師。」
稱呼 道士 道士,也稱道人、羽士、羽客、黃冠等 資歷深的道士又會被尊稱為道長、高功 男性的道士可稱為乾道 女性的道士可稱為坤道,又稱女冠,俗稱道姑 古代佛門弟子亦可稱道士 分類
按地域,道士又可分為茅山道士、羅浮道士等。《三洞奉道科誡》將道士分為六階:「一、天真道士,二、神仙道士,三、山居道士,四、出家道士,五、在家道士,六、祭酒道士。」,道士中被認為道功最高者,稱為「高功」。
閔智亭道長《道教雜講隨筆》述:「全真高功一定須得到上一代高功的「撥職」才是合格高功。」北魏人寇謙之改革天師道,自稱天師,自此道教徒可在家立壇。
特徵
道士的服裝稱為道袍,是一種中國古代的漢服,還要戴古代的冠巾,腳上穿的鞋叫做雲履(雲鞋)。道士進行宗教活動的場所稱為宮、觀、道院或者廟,他們大多住在這些宮觀裡面。當然現在內襯多半是滿清式馬褂的道服。
道士在演法時會穿著法服,這些法服會有標記、分辨道士的法位及尊卑的功能,然而在現代因取得法服的難度降低而逐漸喪失此功能。
現代道教主要分為全真派與正一派兩派,一個傳統的全真派道士,需受戒出家,居住於宮觀之內,大部分素食,不許娶妻,類似佛教僧侶。道人時常留鬚蓄髮,頭頂挽髻,強調打坐、冥想。另外還有全真南派,可以娶妻生子。
正一派的道士可以結婚,可以居住家中,也稱「火居道士」,不齋戒時可喫葷食肉(除了雁、狗、龜、鱉等肉),很少人出家,髮型大多也是一般的現代髮型。集會時方赴宮觀,主要從事道教儀式活動,尤其強調畫符、念咒,驅使鬼神。現代正一弟子須經過授籙才成為有資格的道士,
法會 參見 道長 道場 煉丹 茅山道士 居士 參考文獻 延伸閱讀 吉岡義豐:〈道士的道院生活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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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對記錄
- 2026-05-05 誤報排除:節點標題是「道姑」,但內容幾乎全部在描述「道士」的起源、分類與制度,主體對象明顯張冠李戴。
- 2026-05-05 確認錯誤:「唐朝道人又專指道士」與前文「道人」作為佛教沙門稱呼並列,表述過於絕對且與上文容易產生混淆;更重要的是本節若談「道姑」不應以「道士」作為主體定義。 → 正確:該段是在說歷史上「道人」與「道士、方士」等稱呼經常混用,並非絕對定義;但在此頁面脈絡下確實容易與「道姑」主題混淆。
- 2026-05-05 誤報排除:把女性道士直接等同於「道姑」未交代層級與稱呼差異,且前文又說女性道士可稱「坤道」、又稱「女冠」,俗稱道姑,這裡實際上混用了不同歷史時期與不同語境的稱呼。
- 2026-05-05 誤報排除:「古代佛門弟子亦可稱道士」與前文「道士」作為道教神職人員專稱的說法並列,語義上容易造成明顯衝突,若不加限定屬於錯誤或至少嚴重混淆。
- 2026-05-05 誤報排除:「道教主題」下的來源連結指向的是「道姑」頁面,但正文主要是「道士」條目內容,來源與內容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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