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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屆全國政協委員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十三屆全國委員會共有委員2158人,委員名單於2018年1月23日由政協第十二屆全國委員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通過。。該屆全國政協委員任期為2018年3月至2023年3月。 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 主席會議組成人員 主席:汪洋 副主席(24人):張慶黎、劉奇葆、帕巴拉·格列朗傑(藏族)、董建華、萬鋼、何厚鏵、盧展工、王正偉(回族)、馬飈(壯族)、陳曉光、梁振英、夏寶龍、楊傳堂、李斌(女)、巴特爾(蒙古族)、汪永清、何立峰、蘇輝(女)、鄭建邦、辜勝阻、劉新成、何維、邵鴻、高雲龍 秘書長:夏寶龍(兼,2020年5月19日後不再擔任) → 李斌(2020年5月起兼) 常務委員(300人) 于廣洲、於文明、於革勝、萬建民、馬正其、馬有禮、馬志偉(滿族)、馬英林、馬敖·賽依提哈木扎(哈薩克族)、王紅(女,滿族)、王辰、王俠(女)、王絢(女)、王健、王銳、王路、王天戈、王少軍、王正榮、王光謙、王偉光、王會生、王壽君、王作安、王林旭、王昌順、王學典、王梅祥、王儒林、支建華、支樹平、牛汝極、戶思社、尹蔚民、甘霖(女)、石碧、石愛中、盧純、盧柯、盧曉光(滿族)、葉青、葉小鋼、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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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屆全國政協委員

概述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十三屆全國委員會共有委員2158人,委員名單於2018年1月23日由政協第十二屆全國委員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通過。。該屆全國政協委員任期為2018年3月至2023年3月。

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 主席會議組成人員 主席:汪洋 副主席(24人):張慶黎、劉奇葆、帕巴拉·格列朗傑(藏族)、董建華、萬鋼、何厚鏵、盧展工、王正偉(回族)、馬飈(壯族)、陳曉光、梁振英、夏寶龍、楊傳堂、李斌(女)、巴特爾(蒙古族)、汪永清、何立峰、蘇輝(女)、鄭建邦、辜勝阻、劉新成、何維、邵鴻、高雲龍 秘書長:夏寶龍(兼,2020年5月19日後不再擔任) → 李斌(2020年5月起兼) 常務委員(300人)

于廣洲、於文明、於革勝、萬建民、馬正其、馬有禮、馬志偉(滿族)、馬英林、馬敖·賽依提哈木扎(哈薩克族)、王紅(女,滿族)、王辰、王俠(女)、王絢(女)、王健、王銳、王路、王天戈、王少軍、王正榮、王光謙、王偉光、王會生、王壽君、王作安、王林旭、王昌順、王學典、王梅祥、王儒林、支建華、支樹平、牛汝極、戶思社、尹蔚民、甘霖(女)、石碧、石愛中、盧純、盧柯、盧曉光(滿族)、葉青、葉小鋼、田惠光(女)、白庚勝(納西族)、印紅(女)、馮鞏、蘭雲升、寧高寧、邊發吉、達久木甲(彝族)、畢京京、曲鳳宏、呂忠梅(女)、朱小丹、朱永新、全哲洙(朝鮮族)、劉偉(北京)、劉旭、劉恆、劉長樂、劉東生、劉卓明、劉忠范、劉曉莊、劉家強、劉新樂(蒙古族)、劉福連、劉慕仁、齊成喜、閆小培(女)、宇如聰、許仲梓、許京軍、許榮茂、許健康、許家印、孫謙、孫東生、孫志軍、孫思敬、杜衛、李衛、李偉、李讜(女)、李少平、李世傑、李龍熙(朝鮮族)、李冬玉(女)、李光富、李華棟、李卓彬、李和平、李金早、李朋德、李澤鉅、李保東、李前光(蒙古族)、李曉安、李曉峰、李家傑、李惠東(回族)、李智勇、李稻葵、楊衛、楊健(台盟界)、楊雄、楊發明(回族)、楊偉民、楊明生、楊保建(白族)、楊維剛、楊福生(哈尼族)、連介德、吳剛(民盟界)、吳剛(特邀界)、吳晶(女)、吳為山、吳偉仁、吳志明(中共界)、吳良好、吳國華(女)、吳國禎、吳昌德、吳曉青(滿族)、何力(民盟界)、何志敏、何報翔、何柱國、余國春、谷振春、沈中陽、沈德詠、宋海(滿族)、宋大涵、宋紀蓉(女)、張帆、張茅、張杰、張勇、張勤、張大方、張少康、張亞忠、張興凱、張守志、張來斌、張連起、張雨東、張澤熙、張寶順、張桃林、張恩迪、張海迪(女)、張雪樵、張道宏、張裔炯、張震宇、陸桂華、陸福恩、阿地里江·阿吉克力木(維吾爾族)、阿沛·晉源(藏族)、陳放、陳雷、陳群、陳旗、陳世炬、陳馮富珍(女)、陳永川、陳再方、陳榮書、武獻華、林安(黎族)、林建岳、林淑儀(女)、林毅夫、歐陽明高、歐陽澤華、尚勛武、尚福林、羅志軍、帕松列龍莊勐(傣族)、周然、周漢民、周安達源、周忠和、周樹春、周祖翼、周健民、周慕冰、鄭蘭蓀、鄭永飛、鄭建閩、鄭躍文、學誠、房興耀、房建國、趙雯(女)、趙東花(女)、趙雨森、趙振銑、趙家軍、郝遠、胡剛、胡四一、胡國珍(女,侗族)、胡定旭、胡曉煉(女)、南存輝、修福金、侯賀華、饒子和、姜大明、姜建初、洪捷序、洪慧民、姚愛興、賀旻(女)、秦衛江、秦博勇(女)、珠康·土登克珠(藏族)、班禪額爾德尼·確吉傑布(藏族)、袁亞湘、袁貴仁、耿惠昌、聶衛國、賈楠(女)、賈慶國、夏濤、錢克明、徐平、徐曉、徐濤、徐樂江、高峰(民建界)、高峰(宗教界)、高小玫(女)、高體健、高鴻鈞、郭庚茂、郭躍進、席南華、唐雲舒(瑤族)、唐英年、陶智(滿族)、陶凱元(女)、桑頂·多吉帕姆·德慶曲珍(女,藏族)、黃榮、黃艷(女)、黃震、黃丹華(女)、黃麗雲(女,傣族)、黃宗洪、黃潤秋、黃榜泉(布依族)、黃璐瑜、曹小紅(女,回族)、曹衛星、曹培璽、戚建國、常兆華、麻建國(苗族)、康耀紅、梁華、梁靜(女)、斯澤夫、葛紅林、董恆宇、董新光、蔣平安、蔣作君、程紅(女)、傅先偉、傅育寧、傅惠民、焦紅(女)、舒紅兵、舒曉琴(女)、溫思美、謝茹(女)、謝伏瞻、謝尚果(壯族)、強衛、樓繼偉、裘援平(女)、賴明、甄貞(女)、解學智、蔡威、蔡其華(女)、蔡冠深、廖澤雲、譚鐵牛、譚錦球、黎昌晉、潘立剛、潘碧靈(土家族)、薛衛民、穆占英、穆鐵禮甫·哈斯木(維吾爾族)、磨長英(女)

各界別委員 中國共產黨(99人)

於迅、于廣洲、馬飈(壯族)、馬中平、王俠(女)、王榮、王炯、王正偉(回族)、王偉光、王儒林、支樹平、毛萬春、仁青加(藏族)、尹蔚民、巴特爾(蒙古族)、盧展工、葉小文、葉冬松、付志方、馮健身、吉林、朱小丹、喬傳秀(女)、任亞平、全哲洙(朝鮮族)、多傑熱旦(藏族)、劉偉(河南)、劉奇葆、劉曉凱(苗族)、劉福連、齊同生、江澤林、孫志軍、孫思敬、杜宇新、李偉、李江(女)、李佳、李斌(女)、李

LIUS 學術補證札記

學術等級

  • 學術等級:B-
  • 補證狀態:source_citation_supported
  • 節點類型:人物節點
  • LIUS-ID:LIUS-NODE-DEDD0267F503
  • 整理批次:academic_uplift_v1_20260629T234952Z
  • 方法聲明:本段依既有站內正文、站內論文關聯、LIUS 版本治理資料與可見來源訊號整理;不新增不可核查的書目。

典據與補證

  1. 本批次尚未找到可直接連結的站內論文關聯;補證以既有正文、站內典籍標記與來源訊號為主,並標為「source_citation_supported」。

站內互讀:中國壯族秘書長滿族朝鮮北京長樂許家李衛李光富

本節點的補證採取「先列可見材料,再標示引用邊界」的方式處理。可直接回查的材料包括:既有正文中的經名、術語與站內論文關聯。相關概念或互讀詞包括:中國、壯族、秘書長、滿族、朝鮮、北京、長樂、許家。這些材料只支撐本札記的定位、分類與研究問題,不自動構成逐句校勘結論;若用於正式論文,仍應回到原書、影印本、頁碼、卷次、論文原文或田野紀錄核對。

可引用範圍

本節點可作為「第十三屆全國政協委員」的站內學術札記引用入口。引用時可以使用 LIUS-ID、版本雜湊與本頁 URL 追蹤版本,但不得把本頁當成唯一權威來源;凡涉及年代、卷次、派別歸屬、儀式流程、人物譜系、醫療或修煉效果,必須回到原典、論文或可查田野資料。

補證後判讀

就道教研究而言,「第十三屆全國政協委員」不應只作孤立名詞處理,而應放回經典、宮觀、科儀、地方社會與文獻傳承的互證網絡。本站補證的重點,是把可見材料、可疑邊界與後續校核任務分開,讓讀者知道哪些內容可暫作導讀,哪些內容仍需查原文或查論文。

補證軸線 1:題名、異名與語義邊界

本軸線用來檢查「第十三屆全國政協委員」在「題名、異名與語義邊界」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既有正文中的典籍與來源訊號。相關術語包括:中國、壯族、秘書長、滿族、朝鮮。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第十三屆全國政協委員」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補證軸線 2:經典、方志、碑刻與田野材料的層級

本軸線用來檢查「第十三屆全國政協委員」在「經典、方志、碑刻與田野材料的層級」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既有正文中的典籍與來源訊號。相關術語包括:壯族、秘書長、滿族、朝鮮、北京。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第十三屆全國政協委員」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補證軸線 3:道教史位置與跨傳統互證

本軸線用來檢查「第十三屆全國政協委員」在「道教史位置與跨傳統互證」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既有正文中的典籍與來源訊號。相關術語包括:秘書長、滿族、朝鮮、北京、長樂。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第十三屆全國政協委員」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補證軸線 4:儀式、制度或信仰實踐中的功能

本軸線用來檢查「第十三屆全國政協委員」在「儀式、制度或信仰實踐中的功能」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既有正文中的典籍與來源訊號。相關術語包括:滿族、朝鮮、北京、長樂、許家。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第十三屆全國政協委員」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補證軸線 5:術語翻譯、分類與避免誤讀

本軸線用來檢查「第十三屆全國政協委員」在「術語翻譯、分類與避免誤讀」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既有正文中的典籍與來源訊號。相關術語包括:朝鮮、北京、長樂、許家、李衛。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第十三屆全國政協委員」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補證軸線 6:可引用範圍與不可越界的結論

本軸線用來檢查「第十三屆全國政協委員」在「可引用範圍與不可越界的結論」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既有正文中的典籍與來源訊號。相關術語包括:北京、長樂、許家、李衛、李光富。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第十三屆全國政協委員」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補證軸線 7:版本、年代與地域差異

本軸線用來檢查「第十三屆全國政協委員」在「版本、年代與地域差異」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既有正文中的典籍與來源訊號。相關術語包括:長樂、許家、李衛、李光富、李智。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第十三屆全國政協委員」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補證軸線 8:與站內論文、節點與書目線索的互讀

本軸線用來檢查「第十三屆全國政協委員」在「與站內論文、節點與書目線索的互讀」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既有正文中的典籍與來源訊號。相關術語包括:許家、李衛、李光富、李智、白族。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第十三屆全國政協委員」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補證軸線 9:後續校勘、頁碼與原文回查任務

本軸線用來檢查「第十三屆全國政協委員」在「後續校勘、頁碼與原文回查任務」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既有正文中的典籍與來源訊號。相關術語包括:李衛、李光富、李智、白族、吳剛。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第十三屆全國政協委員」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補證軸線 10:公共知識庫呈現時的責任限制

本軸線用來檢查「第十三屆全國政協委員」在「公共知識庫呈現時的責任限制」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既有正文中的典籍與來源訊號。相關術語包括:李光富、李智、白族、吳剛、吳國。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第十三屆全國政協委員」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補證軸線 11:題名、異名與語義邊界

本軸線用來檢查「第十三屆全國政協委員」在「題名、異名與語義邊界」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既有正文中的典籍與來源訊號。相關術語包括:李智、白族、吳剛、吳國、少康。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第十三屆全國政協委員」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補證軸線 12:經典、方志、碑刻與田野材料的層級

本軸線用來檢查「第十三屆全國政協委員」在「經典、方志、碑刻與田野材料的層級」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既有正文中的典籍與來源訊號。相關術語包括:白族、吳剛、吳國、少康、張雨。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第十三屆全國政協委員」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補證軸線 13:道教史位置與跨傳統互證

本軸線用來檢查「第十三屆全國政協委員」在「道教史位置與跨傳統互證」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既有正文中的典籍與來源訊號。相關術語包括:吳剛、吳國、少康、張雨。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第十三屆全國政協委員」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補證軸線 14:儀式、制度或信仰實踐中的功能

本軸線用來檢查「第十三屆全國政協委員」在「儀式、制度或信仰實踐中的功能」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既有正文中的典籍與來源訊號。相關術語包括:吳國、少康、張雨。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第十三屆全國政協委員」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補證軸線 15:術語翻譯、分類與避免誤讀

本軸線用來檢查「第十三屆全國政協委員」在「術語翻譯、分類與避免誤讀」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既有正文中的典籍與來源訊號。相關術語包括:少康、張雨。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第十三屆全國政協委員」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補證軸線 16:可引用範圍與不可越界的結論

本軸線用來檢查「第十三屆全國政協委員」在「可引用範圍與不可越界的結論」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既有正文中的典籍與來源訊號。相關術語包括:張雨。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第十三屆全國政協委員」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補證軸線 17:版本、年代與地域差異

本軸線用來檢查「第十三屆全國政協委員」在「版本、年代與地域差異」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既有正文中的典籍與來源訊號。相關術語包括:中國、壯族、秘書長、滿族、朝鮮。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第十三屆全國政協委員」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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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 person:第十三屆全國政協委員 · 最後更新:2026/7/4· 版本:20260704 · 版本歷史

其他資料:學術論文(個別著作權)、本派傳承(CC0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