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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誘

高誘(?—?),涿郡涿縣人,中國東漢末年士大夫、學者,著有《淮南子》注、《呂氏春秋》注及《戰國策》注。 生平 高誘少年時跟隨同鄉盧植學習經書,是馬融的再傳弟子,205年被徵召為司空掾,同年出任東郡濮陽令,212年升遷為河東郡監官。學問上,高誘立足於經學和諸子之學,曾註解《淮南子》、《孝經》、《呂氏春秋》、《戰國策》等書,當中《孝經》注早已失傳,《淮南子》注21篇中今只存13篇,《戰國策》注33卷中只存10卷,唯有《呂氏春秋》注完整保存至今。現存漢代各家註疏,以鄭玄注最多,其次便是高誘注。高誘作風樸實,精通儒家典籍及古文經學,注釋中常引用五經、《論語》及《孟子》,以訓詁明義、解字釋詞為主,非常重視標舉音讀和解釋方言,注文翔實,涵蓋名物典章訓釋、注音、校勘、義理闡發等多方面。學者認為,其學術成就當在許慎、趙岐之間。 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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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誘

概述

高誘(?—?),涿郡涿縣人,中國東漢末年士大夫、學者,著有《淮南子》注、《呂氏春秋》注及*《戰國策》*注。

生平

高誘少年時跟隨同鄉盧植學習經書,是馬融的再傳弟子,205年被徵召為司空掾,同年出任東郡濮陽令,212年升遷為河東郡監官。學問上,高誘立足於經學和諸子之學,曾註解《淮南子》、《孝經》、《呂氏春秋》、《戰國策》等書,當中《孝經》注早已失傳,《淮南子》注21篇中今只存13篇,《戰國策》注33卷中只存10卷,唯有《呂氏春秋》注完整保存至今。現存漢代各家註疏,以鄭玄注最多,其次便是高誘注。高誘作風樸實,精通儒家典籍及古文經學,注釋中常引用五經、《論語》及《孟子》,以訓詁明義、解字釋詞為主,非常重視標舉音讀和解釋方言,注文翔實,涵蓋名物典章訓釋、注音、校勘、義理闡發等多方面。學者認為,其學術成就當在許慎、趙岐之間。

注釋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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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淵源

高誘,東漢末年沛國人士,生平約在靈帝、獻帝之際,為當時著名經學與訓詁學者。其學術背景承接兩漢今古文經學之傳統,尤長於名物、制度與語詞之考辨,著有《淮南子註》《戰國策註》等,對後世研究先秦兩漢思想、方術與道家文獻影響深遠。就道教史而言,高誘所註《淮南子》保存大量漢代宇宙論、養生論及神仙方術資料,並以訓詁方式闡發其義,使原本兼具黃老、道家與雜家色彩的思想資源得以系統化流傳。雖然高誘本人未必屬於後世制度化道教之內部人物,但其注釋活動客觀上整理並固定了若干與道教形成密切相關的概念,如道、氣、陰陽、神仙、服食等,為魏晉以降道教典籍的吸收與詮釋奠定文獻基礎。

主要內容

高誘(生卒年不詳)為東漢末年重要經學家與注釋家,尤以《淮南子注》與《呂氏春秋注》最為著稱。其「主要內容」集中於以訓詁、名物考證與義理闡發三者並行的注疏方法:一方面廣採古訓、方言與先秦兩漢典籍,釋解字詞、制度、天文地理及神仙方術等語彙,使原書艱深之處得以明曉;另一方面又重視章旨脈絡,常以簡要而切中的說明補足原文隱義。高誘之注不僅保存了不少亡佚古說,也反映漢代對道家與雜家典籍的理解方式,對後世研究《淮南子》思想結構、漢代宇宙觀與術數觀念,具有重要的文獻與學術價值。

相關典籍

高誘相關典籍以其註疏《淮南子》最為重要,今本《淮南子注》雖多已散佚,然《太平御覽》《藝文類聚》《初學記》等類書屢有徵引,可據以窺見其解經旨趣與漢末道家詮釋脈絡。又《漢書·藝文志》著錄道家、陰陽家諸書,為理解高誘以經學眼光闡發黃老思想之背景資料;而《後漢書》及《晉書》相關傳記、藝文志,則可互證其生平與著述傳播情形。至於《淮南鴻烈解》一書,雖名義上為劉安原編之《淮南子》解說,實與高誘注本關係密切,歷代學者多藉以考索其注義流變。現代校勘研究中,凡涉及《淮南子》異文、佚注輯佚與漢代道家思想史者,皆必以高誘遺說為核心參照。

文化影響

高誘在道教文化中的影響,主要不在於創立宗派或直接參與宗教實踐,而在於其訓詁與注釋工作為後世理解《淮南子》等典籍奠定了重要基礎。《淮南子》兼具黃老思想、宇宙生成論與養生論述,後來為道教吸收時,高誘注中對名物、語義與義理的疏解,成為後世辨析其思想脈絡的重要媒介。尤其在道教經籍整理與思想詮釋過程中,高誘所提供的文本框架,促使《淮南子》中的道論、氣化觀與修身養性觀得以較清晰地傳播,並影響道教學者對先秦兩漢道家思想與宗教道教之連續性的理解。從文化史角度看,高誘註解不僅延長了《淮南子》的經典生命,也使其成為道教吸納早期道家資源時不可忽視的中介文本。

校對記錄

  • 2026-05-02 格式校正:1 段
  • 2026-05-02 補強:歷史淵源 +276字
  • 2026-05-02 補強:主要內容 +232字
  • 2026-05-02 補強:相關典籍 +259字
  • 2026-05-02 補強:文化影響 +271字
  • 2026-05-06 確認錯誤:「東漢末年」與生平紀年不符:文中稱高誘於205年被徵召為司空掾、同年出任東郡濮陽令,212年升遷為河東郡監官。205年與212年已屬東漢末年偏後期,且「河東郡監官」作為正式官名表述可疑,整段生平紀年與職官敘述需要核對。 → 正確:高誘約活動於東漢末年至三國初。據傳記材料,他確曾先後受徵任司空掾、東郡濮陽令等職;「東漢末年」作為時代歸屬並不矛盾,但「河東郡監官」這一職名表述較可疑,需依原始文獻再核。
  • 2026-05-06 確認錯誤:人物籍貫自相矛盾:概述說他是「涿郡涿縣人」,後文又說「東漢末年沛國人士」,兩者不一致。 → 正確:高誘的籍貫一般記為涿郡涿縣人;若文中另稱「沛國人士」,屬互相矛盾的表述,應統一更正。
  • 2026-05-06 確認錯誤:《呂氏春秋》注「完整保存至今」不正確:高誘《呂氏春秋注》並非完整傳世,現存情況並不能說完整保存。 → 正確:高誘的《呂氏春秋注》傳世情況並非可簡單說成「完整保存至今」,現存本多為輯佚、殘存與後世整理本,表述不準確。
  • 2026-05-06 確認錯誤:「現存漢代各家註疏,以鄭玄注最多,其次便是高誘注」屬明顯過度概括,缺乏可靠性,且與現存漢代注疏保存情況不符,不能直接下此結論。 → 正確:「現存漢代各家註疏,以鄭玄注最多,其次便是高誘注」屬概括性判斷,缺乏通行的嚴格統計依據,不能作為確定結論。
  • 2026-05-06 確認錯誤:《戰國策》注傳世卷數有誤或至少表述不準:文中寫「33卷中只存10卷」,此數與通行著錄不一致,且高誘《戰國策注》傳本情況複雜,不能簡化為這個數字。 → 正確:高誘《戰國策注》傳本卷數與存佚情況不宜簡化為「33卷中只存10卷」;此說法與通行著錄不完全一致,且傳本情況複雜,需依版本學資料核對。
  • 2026-05-06 確認錯誤:「《淮南鴻烈解》一書,雖名義上為劉安原編之《淮南子》解說,實與高誘注本關係密切」表述不嚴謹,容易造成張冠李戴:通常《淮南鴻烈解》指《淮南子》的別稱,不應說成與高誘注本是另一個獨立且「關係密切」的書。 → 正確:「《淮南鴻烈解》」通常即《淮南子》的別稱或題名系統之一,直接說成與高誘注本是另一個獨立且「關係密切」的書,容易造成張冠李戴,表述不嚴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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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 person:高誘 · 最後更新:2026/5/7· 版本:20260506 · 版本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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