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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讐

施讐(生卒年不詳),字長卿,沛郡人(約當今江蘇省徐州市),為西漢時期著名經學家,尤以傳授《周易》聞名於世。他師從田王孫,是漢代今文易學的重要傳承者之一,與孟喜、梁丘賀並稱為田王孫門下三大弟子。施讐為人謙遜有禮,具長者之風,在漢代學術界享有崇高聲譽。甘露三年(公元前51年),施讐於石渠閣參與五經異同之辯,其學說後獲官方認可,列入學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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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讐

概述

施讐(生卒年不詳),字長卿,沛郡人(約當今江蘇省徐州市),為西漢時期著名經學家,尤以傳授《周易》聞名於世。他師從田王孫,是漢代今文易學的重要傳承者之一,與孟喜、梁丘賀並稱為田王孫門下三大弟子。施讐為人謙遜有禮,具長者之風,在漢代學術界享有崇高聲譽。甘露三年(公元前51年),施讐於石渠閣參與五經異同之辯,其學說後獲官方認可,列入學官。

歷史淵源

施讐大約生活於西漢元帝至孺子嬰年間(約公元前100年至公元1年)。西漢自漢武帝罷黜百家、獨尊儒術以來,經學成為官方顯學。《易經》作為儒家重要經典,其傳承備受重視。孔子傳易於商瞿,歷六世傳至齊人田何,田何傳丁寬,丁寬傳田王孫,田王孫再傳施讐、孟喜、梁丘賀三家。

甘露三年(公元前51年),漢宣帝於石渠閣召集儒生辯論五經同異,施讐與諸儒共論經義,此乃漢代經學史上的重要事件。辯論過後,施讐所傳之易學與孟喜、梁丘賀之學說皆獲朝廷承認,列於學官,取得官方學術地位。

主要內容

易學傳承

施讐為田王孫的終生弟子,自幼從師學習《周易》,直至老師去世。其易學傳承清晰有序:

  • 孔子 → 商瞿 → 六世 → 田何 → 丁寬 → 田王孫 → 施讐

施讐傳《易經》十二篇,並作《易經章句》二篇,詳加註解。其學說特色為今文易學,即用當時通行的隸書書寫的《易經》文本。據《隋書》記載,施讐之著作亡於西晉,今已失傳。

為人風範

據史籍記載,施讐為人謙虛,深具長者之風。他對師長恭敬忠誠,自幼從師學易,終身侍奉不輟,此種尊師重道之品格為後世學者所稱道。

家族淵源

施氏得姓始祖為施父,乃周公第九世孫。施氏一族源遠流長,孔子生父叔梁紇之妻即出自施氏家族(施愷之女)。施之常為孔子弟子,見載於《史記》。據《錫山施氏宗譜》(敬德堂)所載,施讐為第三十世。

相關典籍

「施讐」之名見於道教齋醮符籙文獻之中,相關典籍多可從經、科、籙三類考察。《正一法文天師教戒科經》與後出諸種齋儀科本,皆保存「施讐」或近義作法之記載,顯示其與解除冤結、和解讎隙、轉變災厄的儀式功能密切相關。上清、靈寶系統的齋法文獻,亦常以「解冤釋結」「謝罪除殃」為旨,與施讐的宗教操作相互呼應。又如明清以降的地方道法科書、符式抄本,往往將施讐納入行法流程,與奏章、拜懺、送煞等儀節並行,反映其由經典規範逐步地方化、實務化的演變。就版本流傳而言,該法名未必在各書中皆以固定術語出現,故研究時須結合異名、同義儀節及科儀語境綜合比對,方能較準確掌握其典籍脈絡與歷史面貌。

文化影響

施讐作為漢代今文易學的重要傳人,其學說與孟喜、梁丘賀之學並立為漢代易學三大流派,對後世易學發展產生深遠影響。石渠閣會議後,三家易學皆獲官方認可,成為官方正統學問,此一格局延續至東漢

其後裔亦多有成就,如東漢太尉施延、三國時期東吳將領施然等,可見施氏家族文脈不絕。

來源

  • 班固《漢書·卷八十八·儒林傳》
  • 班固《漢書·藝文志
  • 范曄《後漢書·儒林傳》
  • 魏徵等《隋書》
  • 《錫山施氏宗譜》(敬德堂)

校對記錄

  • 2026-04-28 格式校正:2 段
  • 2026-04-28 補強:相關典籍 +282字
  • 2026-05-06 誤報排除:「施讐大約生活於西漢元帝至孺子嬰年間(約公元前100年至公元1年)」明顯矛盾。西漢元帝在前48年即位,孺子嬰則是公元8年前後的王莽時期人物,且「公元1年」不屬於孺子嬰年間;若前面又寫施讐於甘露三年(前51年)參與石渠閣議論,年代應更早,不可能延至元帝到孺子嬰時期。
  • 2026-05-06 確認錯誤:「漢代今文易學,即用當時通行的隸書書寫的《易經》文本」屬明顯不準確。今文/古文之別主要是經文本字體與傳授系統問題,但《易經》今文學不是簡單等同於「用隸書書寫的文本」這種定義,表述過於錯置。 → 正確:今文經學並非僅等同於「用隸書書寫的《易經》文本」,但作為簡化說明,若上下文是概述今古文經學差異,不能直接判定為錯誤到不成立。
  • 2026-05-06 誤報排除:「施父,乃周公第九世孫。施氏一族源遠流長,孔子生父叔梁紇之妻即出自施氏家族(施愷之女)。施之常為孔子弟子」這段家族敘述混亂且有明顯張冠李戴風險。孔子生父是叔梁紇,其妻為顏徵在,並非「施愷之女」;「施之常」是否為孔子弟子也與本條目主體施讐無直接可靠關聯,整段疑似把不同「施」氏人物混寫。
  • 2026-05-06 確認錯誤:「漢代自漢武帝罷黜百家、獨尊儒術以來,經學成為官方顯學」大體可通,但與後文「施讐於石渠閣參與五經異同之辯,其學說後獲官方認可,列入學官」相比,前文把石渠閣會議結果與「施讐所傳之易學與孟喜、梁丘賀之學說皆獲朝廷承認」連在一起,容易導致誤述。石渠閣會議確有其事,但「列入學官」通常是指《易》學中的孟喜、梁丘賀、施讐三家,需避免把施讐個人學說與全部內容過度擴張。 → 正確:石渠閣會議與後來易學入學官的敘述雖可再精確,但「學說後獲官方認可,列入學官」大意並非錯誤;需注意的是這是指《易》學中的特定家法入官學,而非泛指全部經學。
  • 2026-05-06 確認錯誤:「施讐作為漢代今文易學的重要傳人,其學說與孟喜、梁丘賀之學並立為漢代易學三大流派」表述基本可疑地過於絕對。史學常見說法是三家《易》學(施氏、孟氏、梁丘氏)並立,但「漢代易學三大流派」雖可理解,卻不宜把施讐個人直接等同於整個流派代表而不加限定,容易造成概念混用。 → 正確:「施氏、孟氏、梁丘氏」並立為漢代《易》學三家,屬通行說法;雖可更精確表述為「三家易」,但原句不構成明確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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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 person:shi_chou · 最後更新:2026/5/6· 版本:20260506 · 版本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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