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汝成
田汝成(1501年—1557年),字叔禾,號豫陽,浙江錢塘縣(今杭州)人。明朝政治人物、詩人。 生平 早年有詩名,與蔣灼友好,遂移家餘杭。正德十四年(1519年)己卯科浙江鄉試第八十八名舉人,嘉靖五年丙戌(1526年)進士,授南京刑部主事。歷官禮部主事,升署儀制司郎中,改祠祭司郎中。 嘉靖十一年(1532年)七月出京為廣東提學僉事,貶滁州知州。十四年九月升貴州僉事,十六年十二月升廣西布政司右參議,分守右江,十八年與副使翁萬達平定廣西斷藤峽弩灘諸巢賊,升一級,嘉靖十九年(1540年),終官福建提學副使。嘉靖二十年,告病歸里。 著作 有《[[西湖遊覽志》]]、《炎徼紀聞》,《龍憑記略》及《熙朝樂事》等。 注釋 參考書目 《靜志居詩話》卷十二 《列朝詩集小傳》丁集 胡敬署等:《中國文學大辭典》,(北京,華齡出版社),1991年,261頁。 延伸閱讀 [在維基數據編輯] 在維基文庫閱讀此作者作品( 在維基共享資源閱覽影像) 《明史卷二百八十七》,出自《明史》 官銜 前任: 胡俸 明朝滁州知州 嘉靖十二年-嘉靖十四年間 繼任: 林元倫 臨海舉人
田汝成
概述
田汝成(1501年—1557年),字叔禾,號豫陽,浙江錢塘縣(今杭州)人。明朝政治人物、詩人。
生平
早年有詩名,與蔣灼友好,遂移家餘杭。正德十四年(1519年)己卯科浙江鄉試第八十八名舉人,嘉靖五年丙戌(1526年)進士,授南京刑部主事。歷官禮部主事,升署儀制司郎中,改祠祭司郎中。
嘉靖十一年(1532年)七月出京為廣東提學僉事,貶滁州知州。十四年九月升貴州僉事,十六年十二月升廣西布政司右參議,分守右江,十八年與副使翁萬達平定廣西斷藤峽弩灘諸巢賊,升一級,嘉靖十九年(1540年),終官福建提學副使。嘉靖二十年,告病歸里。
著作
有*《[[西湖*遊覽志》]]、《炎徼紀聞》,《龍憑記略》及《熙朝樂事》等。
注釋 參考書目 《靜志居詩話》卷十二 《列朝詩集小傳》丁集 胡敬署等:《中國文學大辭典》,(北京,華齡出版社),1991年,261頁。 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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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維基文庫閱讀此作者作品( 在維基共享資源閱覽影像) 《明史卷二百八十七》,出自*《明史》* 官銜 前任: 胡俸 明朝滁州知州 嘉靖十二年-嘉靖十四年間 繼任: 林元倫 臨海舉人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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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對記錄
- 2026-05-06 誤報排除:「嘉靖二十年,告病歸里」與前文「終官福建提學副使」的官職終止時間未必矛盾,但前文寫作「嘉靖十九年(1540年),終官福建提學副使」與後文的「嘉靖二十年,告病歸里」在時間上略顯不一致;更重要的是,若以「終官」理解為最後任官,應以告病歸里作結,文字表述不夠準確。
- 2026-05-06 誤報排除:「嘉靖十九年(1540年)」年份有明顯錯誤,嘉靖十九年應為1540年,但按干支紀年與年號對應,嘉靖十九年是1540年沒有問題;此處不存在實質錯誤,僅需注意前後敘述是否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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