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書
《新唐書》為北宋歐陽修、宋祁等奉詔重修之唐代正史,屬二十四史之一,為紀傳體史書。其書雖名曰「唐書」,實成於北宋,旨在糾正舊唐書體例繁雜、文辭冗弱與部分記載失實之弊。全書凡二百二十五卷,今通行本分為本紀十卷、志五十卷、表十五卷、列傳一百五十卷。由於它在結構上重整唐代政治、制度與人物,並以較強的史論意識、較嚴整的敘事方式著稱,故長期為研究唐史之基本典籍之一。 就史學性質而言,《新唐書》不僅是唐代斷代史,更兼具北宋士大夫對前代政治得失之反省。其「志」尤其重要,涵蓋禮樂、曆法、天文、選舉、百官、兵制、食貨等制度史材料,足以補《舊唐書》之不足。其「表」則恢復世系與宰輔沿革之體,便於考察門第、政局與權力結構。傳統學界多認為《新唐書》在文字修飾、篇章結構上勝於舊史,但其刪削過多,亦導致史料保存不如《舊唐書》完整。 在道藏目錄學與中國古代文獻分類中,「新唐書」雖屬正史,並非道教經典,然其書所載制度、方術、佛道互動與朝廷禮制,常為道教史、宗教史研究所徵引。若依道藏七部而言,《新唐書》不歸洞真、洞玄、洞神、太玄、太平、太清、正一任何一部;它屬史部而非經部,然其「志」中關涉道教宮觀、齋醮、曆法、符瑞、方
新唐書
概述
《新唐書》為北宋歐陽修、宋祁等奉詔重修之唐代正史,屬二十四史之一,為紀傳體史書。其書雖名曰「唐書」,實成於北宋,旨在糾正舊唐書體例繁雜、文辭冗弱與部分記載失實之弊。全書凡二百二十五卷,今通行本分為本紀十卷、志五十卷、表十五卷、列傳一百五十卷。由於它在結構上重整唐代政治、制度與人物,並以較強的史論意識、較嚴整的敘事方式著稱,故長期為研究唐史之基本典籍之一。
就史學性質而言,《新唐書》不僅是唐代斷代史,更兼具北宋士大夫對前代政治得失之反省。其「志」尤其重要,涵蓋禮樂、曆法、天文、選舉、百官、兵制、食貨等制度史材料,足以補《舊唐書》之不足。其「表」則恢復世系與宰輔沿革之體,便於考察門第、政局與權力結構。傳統學界多認為《新唐書》在文字修飾、篇章結構上勝於舊史,但其刪削過多,亦導致史料保存不如《舊唐書》完整。
在道藏目錄學與中國古代文獻分類中,「新唐書」雖屬正史,並非道教經典,然其書所載制度、方術、佛道互動與朝廷禮制,常為道教史、宗教史研究所徵引。若依道藏七部而言,《新唐書》不歸洞真、洞玄、洞神、太玄、太平、太清、正一任何一部;它屬史部而非經部,然其「志」中關涉道教宮觀、齋醮、曆法、符瑞、方鎮與國家祭祀者,對理解中古道教制度史仍有旁證價值。故在學術上,它常被視為唐宋之際史學重構的代表作品,也是研究唐代宗教、官制與典章的重要基礎文獻。
《新唐書》之學術地位,主要在於「重編」與「重評」。它不是簡單改寫,而是以宋代史官立場重新整理唐史材料,刪去繁冗、取其義例,並在某些關鍵處加入制度分析與史論判斷。其優點在於體例清整、志表翔實、文辭峻潔;其缺點則在於過度修飾、採摭筆記雜說而未必盡核真偽,且政治價值判斷強烈。後代學者讀《新唐書》,往往須與舊唐書、資治通鑑、唐人文集及碑誌互校,方能較完整復原唐代史實。
成書背景
《新唐書》肇修於宋仁宗慶曆四年(1044),其直接背景是宋廷對舊唐史失治、失範之不滿。據史載,仁宗認為《舊唐書》「紀次無法,詳略失中,文采不明,事實零落」,遂下詔重修。至和元年(1054),又有催促「速上所修《唐書》」之詔。可見此書並非單一作者閉門撰成,而是國家修史工程的一部分,反映北宋朝廷欲藉前代史鑑以整飭政教之意圖。
實際參與者頗多,然以歐陽修與宋祁為主。宋祁早期主掌列傳,歐陽修後續負責本紀、志、表之整飭,范鎮、呂夏卿、梅堯臣、宋敏求等亦曾參與。全書前後歷時十七年,至嘉祐五年(1060)六月告成。二人於修書期間並未長期共處一地,草稿成後呈仁宗閱定,因體例與文風出自兩人之手而有所參差,仁宗命歐陽修統一修飾;歐陽修以「宋公於我為前輩,且人所見不同,豈可悉如己意?」而婉拒大改,終僅校閱而已。此一軼事,正可見北宋官修史書兼具合作、分工與文人個性。
版本流傳方面,《新唐書》成書後即入史館與官庫,後世通行本多承宋元以來傳本。明清以降,因《四庫全書》與官私刻本流傳,逐漸形成今人所見之二百二十五卷本。至於卷次與篇章,歷代刻本偶有異同,但大體無大改。現代點校本多以通行本為基礎,參校舊唐書、碑誌、唐人文集及《資治通鑑》異文,以補正文獻缺失。學界通常認為,《新唐書》在宋代即已定型,後世未再有本體結構上的重大改作。
另需注意者,《新唐書》之修纂與北宋文化政策密切相關。北宋士大夫強調義理、文采與典章秩序,故重修唐史既是史學工程,也是政治文化工程。歐陽修等人有明顯的儒家正統立場,對佛、道材料多採取節錄或刪略態度,這使《新唐書》在宗教史材料上呈現出與唐人原始文獻不完全一致的面貌。就道教研究而言,凡涉及道士、符籙、齋醮、道觀、老子尊號與唐代國家祭典者,皆須小心比對它書,始能避免受宋代史觀所限。
主要結構
《新唐書》全書二百二十五卷,結構嚴整,分為四大部分:本紀十卷、志五十卷、表十五卷、列傳一百五十卷。
其本紀部分,以帝王為中心,記唐室興亡大事,通常依帝系排列,起於高祖、終於哀帝。此部分著重政治變局、朝廷決策與重大軍國事件,為全書綱領。相較《舊唐書》,《新唐書》本紀篇幅大為縮減,敘事更為概括,但也因此更具提綱挈領之性。
其志部分最受重視,凡五十卷,涉及典章制度、歷法天文、禮樂祭祀、百官兵制、食貨選舉等。此類篇章屬制度史核心,尤能見唐代國家治理之全貌。新設或特別強化者,如《儀衛志》《選舉志》《兵志》等,反映修史者對唐代官制與軍制變遷之重視。又如曆法、天文、百官俸祿、屯田、邊鎮、和糴等內容,皆為理解唐代國家運作的重要材料。
其表部分凡十五卷,恢復並補足宰相、方鎮、宗室世系與宰相世系等譜系性結構。此處最能反映北宋史家對門閥、職官與政治網絡之整理能力。表之功能,在於使讀者迅速把握人事流轉與世系傳承,與傳記相互補充。
其列傳部分多達一百五十卷,收錄諸臣、將相、儒學、忠義、列女、藩鎮、外族等人物事蹟。列傳為全書主體,亦是後世閱讀最廣者。由於採材廣泛,包含正史、碑誌、別傳、筆記、小說等材料,故其資訊豐富,但也最易出現刪削、拼合或互文失真之情形。就道教相關人物而言,唐代道士、方士、祠祀官與部分涉神異者,常散見於本紀、志與列傳之中,需按卷檢索。
核心思想
其一,《新唐書》核心在於以宋代理學化的史觀重整唐史。歐陽修等人強調史書應「去浮華、存大體」,故在敘事上捨棄繁枝末節,重視政治綱紀、制度沿革與人物褒貶。此種寫法使《新唐書》不只是事件記錄,更是一部帶有規範意識的史學著作。
其二,《新唐書》強化制度史,意在說明治亂之由不僅在君臣賢否,亦在典章設計與行政機制。故其志書中,對兵制、選舉、食貨、禮樂等極為著力。從這一點看,《新唐書》延續了唐代制度史傳統,亦呼應北宋對改革與整飭的關切。
其三,《新唐書》重視道德評價與正統秩序。其對帝王、臣僚、藩鎮、外戚、宦官等,多以儒家名教為標準衡量。凡忠孝節義者多褒,僭逆亂政者多貶;凡有助於國家秩序者則詳,無關大體者則略。此種判準,在《韓愈傳》《忠義傳》等尤為明顯。對道教史料而言,此一價值傾向意味著:凡不合儒家秩序或與政治核心關聯不強之道教材料,往往容易被刪略。
其四,《新唐書》雖非宗教經典,卻保存了大量唐代宗教制度與信仰環境的側面材料。唐代尊奉老子、設立道觀、行齋醮、用符瑞、與佛教互相競逐之情況,均可藉本書旁證。只是編者以正統史學眼光處理,對玄奘、一行等佛門事蹟及某些道教人物,記載時或有節制。故其思想上的重要性,不僅在於史法,也在於其呈現北宋知識階層如何重新敘述唐代的宗教與政治。
重要段落
一、 「五代時期就曾有《唐書》編成,但《舊唐書》於宣宗朝以後,本紀錯誤甚多,列傳記事亦有所諱飾。」 白話:五代時代雖已編成《唐書》,也就是後來的《舊唐書》,但它在宣宗以後的紀傳部分錯誤很多,傳記中也有避諱掩飾的情形。
二、 「宋仁宗就認為《唐書》『紀次無法,詳略失中,文采不明,事實零落』,慶曆四年(1044年)下詔重修。」 白話:宋仁宗認為舊《唐書》編排沒有條理,詳略也不恰當,文字不夠清楚,事實散亂,所以在慶曆四年下詔重新修撰。
三、 「《新唐書》對〈志〉十分重視,新增《儀衛志》、《選舉志》和《兵志》,《兵志》附以馬政。」 白話:《新唐書》特別看重制度志,新增了儀衛、選舉和兵制等志,兵志裡還附帶記載了馬政。
四、 「唐有天下二百餘年,而兵之大勢三變,其始盛時有府兵,府兵後廢而為彍騎,彍騎又廢,而方鎮之兵盛矣。」 白話:唐朝兩百多年中,軍事制度大致經歷三次大變化:一開始興盛的是府兵制,府兵後來廢除改為彍騎,彍騎又廢除後,地方藩鎮的兵力便逐漸強盛起來。
五、 「宋公於我為前輩,且人所見不同,豈可悉如已意?」 白話:宋祁是我的前輩,而且每個人的看法都不同,怎麼能完全依照我的意思修改呢?
六、 「凡廢傳六十一,增傳三百三十一、志三、表四。」 白話:這部書刪掉了六十一篇舊有傳記,又增加了三百三十一篇傳記、三篇志和四篇表。
七、 「《舊唐書·本紀》部分近三十萬字,到《新唐書》僅剩下九萬字,雖達到文字精湛,卻失去許多珍貴史料。」 白話:舊《唐書》的本紀約有三十萬字,新《唐書》只剩九萬字左右;雖然文字更精煉,卻失去了很多寶貴史料。
八、 「《新唐書》大量採用筆記、小說,形成不少錯誤。」 白話:《新唐書》大量吸收筆記小說材料,因此產生了不少錯誤與失真。
相關神靈/宗派/儀式
就《新唐書》所涉唐代宗教語境而言,可注意老子尊號、玄宗崇道、道士入仕、道觀營建、齋醮、符籙、醮祭與國家祀典等制度。唐代又有道教與佛教競逐之勢,並見於宮廷祈禳、災異應對與帝王尊奉。若從宗派史角度觀之,相關材料常牽涉上清、靈寶、天師道、正一等系統;但這些多為唐史背景中的道教現象,並非《新唐書》本身的經典歸屬。凡涉及具體神名、法派與法事者,須依卷檢核,宜留意待考之處。
學術評價
傳統史學多肯定《新唐書》在文辭與體例上的成就。它以較明快的結構、較整飭的志表系統,為後來修史樹立了範式。王鳴盛所謂「新書最佳者志、表,列傳次之,本紀最下」,即概括了此書長短。對研究唐代典章制度者而言,《新唐書》不可或缺;尤其志表部分,往往能補《舊唐書》所缺。
然而,《新唐書》的問題亦非常明顯。其一,刪削過甚,導致大量原始史料流失;其二,引用筆記小說未加辨析,致使部分記載失真;其三,編者立場偏重儒家正統與宋代史觀,對佛道材料與邊疆、異族敘述不免有取捨偏向。近代以來,學者多主張《新唐書》必須與他書互證,不能單獨作為唯一史源。
從更高層次看,《新唐書》是宋代知識秩序的一面鏡子。它所呈現的不只是唐史本身,還有北宋士大夫如何理解前朝、如何重構制度、如何在文字與史法上表達政治理念。因此,研究《新唐書》不僅是讀一部唐史,更是在讀宋人對唐代的再敘述。對道教史研究者而言,雖然本書並非道藏經典,但其所保存的唐代國家宗教制度、宮觀設置與儀式材料,仍具不可替代的參考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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