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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官

史官是中國歷代設置專門記錄和編撰歷史官職的統稱。 各朝均有設置,《史通》稱:「史官之作肇自黃帝,備於周室。」但對「史官」的稱謂與分類多不相同,主要的可以分類記錄類和編纂類兩者。史官剛剛出現的時候以及發展過程中的很長時間,這兩者是不大分別的,後來演化出專門負責記錄的起居注史官和史館史官,前者隨侍皇帝左右,記錄皇帝的言行與政務得失,皇帝不能閱讀這些記錄內容,後者專門編纂前代王朝的官方歷史。但在沒有文字的上古時代,史官只能從前任史官通過口授習得歷史,容易產生紕漏和歪曲,直到漢朝史官司馬遷所作的紀傳體史記具備真正意義上的文獻紀錄功能才徹底打破。 在中國歷代,多數君主、權臣都基本尊重史官的職能而不介入,但也有部分例外:春秋時期齊國大夫崔杼殺害齊莊公,史官寫:「夏五月乙亥,崔杼弒其君光。」崔杼要求史官改寫,史官不肯,崔杼一怒之下殺死多個史官,仍無法改變後繼史官的心意,最後只得屈就事實。中國史學史經常以此強調史官氣節,「不虛美,不隱惡」。 董狐(生卒年不詳),春秋晉國太史,亦稱史狐。周太史辛有的後裔,因董督典籍,故姓董氏。據說今翼城縣東五十里的良狐村,即其故里。董狐為史官,不畏強權,堅持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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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官

概述

史官是中國歷代設置專門記錄和編撰歷史官職的統稱。

各朝均有設置,*《史通》*稱:「史官之作肇自黃帝,備於周室。」但對「史官」的稱謂與分類多不相同,主要的可以分類記錄類和編纂類兩者。史官剛剛出現的時候以及發展過程中的很長時間,這兩者是不大分別的,後來演化出專門負責記錄的起居注史官和史館史官,前者隨侍皇帝左右,記錄皇帝的言行與政務得失,皇帝不能閱讀這些記錄內容,後者專門編纂前代王朝的官方歷史。但在沒有文字的上古時代,史官只能從前任史官通過口授習得歷史,容易產生紕漏和歪曲,直到漢朝史官司馬遷所作的紀傳體史記具備真正意義上的文獻紀錄功能才徹底打破。

在中國歷代,多數君主、權臣都基本尊重史官的職能而不介入,但也有部分例外:春秋時期齊國大夫崔杼殺害齊莊公,史官寫:「夏五月乙亥,崔杼弒其君光。」崔杼要求史官改寫,史官不肯,崔杼一怒之下殺死多個史官,仍無法改變後繼史官的心意,最後只得屈就事實。中國史學史經常以此強調史官氣節,「不虛美,不隱惡」。

董狐(生卒年不詳),春秋晉國太史,亦稱史狐。周太史辛有的後裔,因董督典籍,故姓董氏。據說今翼城縣東五十里的良狐村,即其故里。董狐為史官,不畏強權,堅持原則。在趙盾族弟趙穿弒晉靈公後,董狐以「趙盾弒其君」記載此事,留下「董狐直筆」的典故。董狐秉筆直書的事跡,實開我國史學直筆傳統的先河。

事實上,前秦苻堅就曾改寫歷史。唐太宗強調他在唐朝初年的功績和他即位的合法性,同時塑造其父李淵隋朝的忠臣形象,在史書敘述上,將太原起兵的首功歸納於己身,高祖李淵則對於起兵反隋,表現為消極被動。他對於玄武門之變中殺兄之事強調自己的正義性,貞觀十四年(640年),在皇帝一再要求下,「玄齡等遂刪略國史為編年體,撰高祖、太宗實錄各二十卷,表上之。」唐太宗看過《高祖實錄》立即要求重寫,以突出自己殺死兄弟的敘述來淡化自己逼迫父親的行為,並為自己辯白道:「今欲自看國史者,蓋有善事,固不須論,若有不善,亦欲以為鑑誡,使得自修改耳。」後來的《高祖實錄》記載︰「建成幼不拘細行,荒色嗜酒,好畋獵,常與博徒游,故時人稱為任俠」,通過突出李建成的缺點來強調自己發動政變的正義性。宋朝司馬光撰寫《通鑑》時也不得不懷疑說:「按:建成、元吉雖為頑愚,既為太宗所誅,史臣不能無抑揚誣諱之辭。」

注釋 賴瑞和:〈唐代史館史官的使職官名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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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對記錄

  • 2026-05-05 確認錯誤:將「司馬遷所作的紀傳體《史記》具備真正意義上的文獻紀錄功能才徹底打破」表述為上古時代史官只能靠口授、直到《史記》才有真正意義上的文獻紀錄,屬明顯不準確;中國更早已有成熟書寫與史官記錄傳統,且《春秋》等文獻早於《史記》。 → 正確:中國在《史記》之前已存在成熟的書寫與史官記錄傳統,如《春秋》及更早的史官制度;原句將「真正意義上的文獻紀錄功能」幾乎歸因於司馬遷,表述過度簡化且不準確。
  • 2026-05-05 確認錯誤:「春秋時期齊國大夫崔杼殺害齊莊公」不精確,事件主體應為崔杼弒齊莊公,且齊莊公名光無誤,但此處「大夫」表述可造成身分與事件關係混淆;更重要的是後文引語所對應的是《左傳》記載,不能簡化為單一「史官寫」而不標明出處。 → 正確:較精確的表述應為「崔杼弒齊莊公」;相關著名記載出自《左傳》等文獻,且原句將事件與引文來源寫成單一「史官寫」較不嚴謹。
  • 2026-05-05 確認錯誤:「董狐(生卒年不詳),春秋晉國太史,亦稱史狐」中的「史狐」作為別稱不常見,若無可靠來源不宜作確定敘述;且「因董督典籍,故姓董氏」屬明顯牽附式說法,並非通行且可確證的史實。 → 正確:「史狐」作為董狐別稱並非常見、穩定的通行說法;「因董督典籍,故姓董氏」也缺乏可靠通行史料支撐,屬可疑或需明確引證的敘述。
  • 2026-05-05 確認錯誤:「前秦苻堅就曾改寫歷史」與後文所引唐太宗事例並列,前者沒有給出具體事件與史料支撐,且文中未說明他改寫何種歷史、如何改寫,屬缺乏可驗證的明確史實陳述;作為知識條目容易誤導。 → 正確:「前秦苻堅就曾改寫歷史」屬缺乏具體指涉的概括性陳述,若未交代改寫何事、何種史料與具體史證,容易構成無法驗證的知識性斷言。
  • 2026-05-05 確認錯誤:唐太宗相關敘述多處混雜錯置:一方面說「玄齡等遂刪略國史為編年體,撰高祖、太宗實錄各二十卷」;另一方面又稱「後來的《高祖實錄》記載……通過突出李建成的缺點來強調自己發動政變的正義性」,將《高祖實錄》的性質、撰修背景與內容歸屬混在一起,且把「太宗實錄」「高祖實錄」與「國史」的關係說得不清,容易造成史實錯置。 → 正確:原句將《高祖實錄》《太宗實錄》《國史》的修撰關係與內容歸屬混寫,並把唐太宗要求重修、後來《高祖實錄》內容、以及李建成形象的記載混在一起,史事敘述不清且易造成錯置。
  • 2026-05-05 確認錯誤:「宋朝司馬光撰寫《通鑑》時也不得不懷疑說……」這句引文指向不清,且《資治通鑑》是編年體通史,不是對唐太宗個人史實的直接“懷疑”來源;此處更像把司馬光的按語、史論與具體史料混為一談。 → 正確:該引文若作為司馬光對唐太宗相關史實的直接“懷疑”來源,指向不清;《資治通鑑》屬編年體通史,其按語是史論性文字,不能與具體原始史料或單一事件敘述混為一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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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 concept:史官 · 最後更新:2026/5/5· 版本:20260505 · 版本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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