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至北宋時期的大祀、中祀和小祀
- 題名:《唐至北宋時期的大祀、中祀和小祀》 - 作者:朱溢 - 年份:待補 - 來源層級:待補 - 抓取來源:待補 - 直接來源:待補
📚 學術摘要使用聲明
本頁面收錄論文摘要係依據台灣《著作權法》第 52 條(為學術研究合理使用) 及第 65 條(合理使用四要素判斷)整理。摘要長度不超過 300 字,並附原始來源連結。
若您是著作權人並希望下架此摘要,請來信 [email protected] 我們將於 7 日內處理。原文閱讀請點擊「來源連結」前往原資料庫。
唐至北宋時期的大祀、中祀和小祀
書目定位
《唐至北宋時期的大祀、中祀和小祀》目前作為道教研究資料庫中的論文/研究條目保存。此頁先以書目卡方式整理可確認欄位,避免把短摘要誤讀為完整論文全文。若需引用,應回到原論文、期刊頁面、學位論文庫或 DOI 頁面核對。
基本資訊
- 題名:《唐至北宋時期的大祀、中祀和小祀》
- 作者:朱溢
- 年份:待補
- 來源層級:待補
- 抓取來源:待補
- 直接來源:待補
現有摘要
基本資訊
摘要
唐至北宋時期的大租、中祖和小組 朱溢 新加坡國立大學中文系 摘要 大肥、中把和小記制度建立於隔代初年,是〈周禮〉中的祭肥等級觀念制度化的產 物。三把制度分別連接著祭耙對象和祭肥等級,本文從這兩方面著手,探討這一制度在 唐至北宋時期的變遷。在制度草創的隔代,祭肥等級性在操作層面表現的還不夠充分, 同時只有一部分吉禮儀式被確定祭肥等級。從唐至北宋末年,祭品巴的等級性逐步落實到 齋戒、祭品和祭把人員等環節上,但因為等級層次過少,所以無法在各個細節上都有體 現。在這一時期,更多的吉禪儀式有了祭肥等級。朝廷為那些原先就在吉禮中、但不在 三記制度下的傳統祭把禮儀制定等級,藉以確認其重要程度,並努力使其祭祖規格與己 在這一制度之中的常把平齊,以期實現國家祭肥的秩序化。從唐玄宗時期開始,大量與 傳統禮制迴異的祭租出現,並進入了三把制度,道教、五行理論、皇帝的個人因素等都 起了聽鍵的作用。隨著諸多傳統的和非傳統的吉禮儀式進入大龍、中肥和小扼制度,並 結合朝廷控制地方祭紀的努力,一個新的國家神蠶體系由此成立。 關鍵詞:唐代,北宋,大犯、中耗和小扼制度,吉禮 一、序言 禮儀制度是中國歷代王朝立國政策的一部分
道教研究定位
本條目可作為道教、道藏、宗教史、民間信仰、科儀、神仙信仰、宮觀、地方志、碑刻與文獻學研究的檢索入口。若《唐至北宋時期的大祀、中祀和小祀》實際討論範圍較窄,後續應依原文改寫為具體主題,例如經典校釋、人物傳記、儀式制度、地方宗教、圖像藝術或思想史問題。
校核流程
補強《唐至北宋時期的大祀、中祀和小祀》時,建議先確認題名是否為正式出版題名,再核對作者、年份、刊名或學位授予單位。其次檢查摘要是否直接來自出版頁、資料庫或論文本身;若摘要由搜尋結果整理而來,應標記為二手線索。最後再建立與站內節點的關聯,避免只因題名含有「道」「教」「神」「儀」等字樣就誤連到不相干主題。
引用邊界
目前內容不代表全文校讀,也不應直接作為學術引用定本。後續補強時,至少應確認:期刊或學位授予單位、卷期頁碼、作者機構、摘要原文、關鍵詞、DOI/URL、引用格式與授權狀態。若無法取得原文,應標示為「書目線索」而非「全文研究」。
待補欄位
◇法緣留言(—)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