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教「承負」說及其倫理意義
- 題名:《道教承負說及其倫理意義》 - 作者:黃海德 - 年份:待補 - 來源層級:待補 - 抓取來源:待補 - 直接來源:待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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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教承負說及其倫理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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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題名:《道教承負說及其倫理意義》
- 作者:黃海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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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有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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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道教「承負」說及其倫理意義 黃海德 華僑大學宗教文化研究所 人類進入文明社會以來,世界上 曾經有過多種多樣的宗教形態。一百多 年以前,麥克斯 ‧ 繆勒根據當時比較 語言學和宗教學的研究,認為東西方具 有完整形態的宗教共有八種,這就是閃 米特語族的摩西教、基督教和伊斯蘭 教,雅利安語族的婆羅門教、佛教和瑣 羅亞斯德教,另外就是屬於圖蘭語族的 中國的儒教與道教。他在《宗教學導 論》中總結說:「以上八個宗教的聖書, 構成了人類全部經書。」1 上述宗教之中,中國的儒家是否 可以視作屬於宗教的儒教,學術界有著 不同的看法和爭論。然而道教確是中外 學界都認同的中國本土孕育產生的宗 教。如果著眼於完整的宗教形態,那末 具有教團組織和制度的道教產生於公元 二世紀,即東漢王朝的中後期。然而道 王明編《太平經合校》(〔北京〕中華書局出版) 種遠古時期的宗教信仰形態作為其歷史 教的組成卻異常複雜,以致於古代有學 淵源。聞先生的這個觀點,至今尚未引 者概括其特點是「雜而多端」,既有遠 起學術界足夠的重視和研究。 古時期的自然崇拜和祖先崇拜的內容, 道教在東漢的創立與《太平經》 又有晚周階段燕齊地區的神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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