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王濞
吳王濞(前216年—前154年),姓劉名濞,沛郡豐邑(今江蘇徐州豐縣)人,是漢高帝劉邦之侄,劉邦兄長劉喜之長子。因其性情剽悍勇猛、富有野心,且具備軍事才能,在淮南王英布叛亂時隨劉邦征討有功,於漢高帝十二年(前195年)被封為吳王,統轄東南三郡五十三城,建都廣陵(今江蘇揚州)。其在位共四十二年,後因漢景帝採納晁錯削藩之策,聯合六國發動七國之亂,兵敗後投奔東甌國,遭東甌王之弟刺殺身亡。
吳王濞
概述
吳王濞(前216年—前154年),姓劉名濞,沛郡豐邑(今江蘇徐州豐縣)人,是漢高帝劉邦之侄,劉邦兄長劉喜之長子。因其性情剽悍勇猛、富有野心,且具備軍事才能,在淮南王英布叛亂時隨劉邦征討有功,於漢高帝十二年(前195年)被封為吳王,統轄東南三郡五十三城,建都廣陵(今江蘇揚州)。其在位共四十二年,後因漢景帝採納晁錯削藩之策,聯合六國發動七國之亂,兵敗後投奔東甌國,遭東甌王之弟刺殺身亡。
歷史淵源
劉濞之父劉喜,原封代王,因匈奴進攻代國時不能堅守,自小路臨陣脫逃,被劉邦廢為郃陽侯。劉濞性格與其父截然不同,反而與叔父劉邦相似,為人極為剽悍勇猛而富有野心。
漢高帝十二年(前195年),淮南王英布造反時,年僅二十一歲的劉濞以騎兵將領身分隨劉邦平叛。劉邦考量吳郡地接東甌、閩越等國,民众輕佻剽悍,需壯王鎮守,故封劉濞為吳王。相傳劉邦觀其面相,察覺有反相,曾撫其背告誡「天下同姓一家,希望你千萬不要造反」,劉濞叩頭回答「不敢」。
主要事蹟
吳國治國
劉濞受封吳王後,展現出傑出的治國能力與經濟頭腦:
- 鑄錢煮鹽:吳國豫章郡有出產銅的礦山,劉濞招募天下亡命之徒偷偷鑄錢,並在東邊煮海水製造食鹽,因不用納稅,吳國因而變得極為富有。
- 開鑿運河:漢文帝元年(前179年),劉濞開鑿邗溝,鑿通茱萸灣向東至蟠溪的運河,促進交通與經濟發展。
- 收容亡命:其他郡國官吏欲追捕逃犯,劉濞皆公然拒絕,引發地方不滿。
吳太子之死
漢文帝時期,吳國太子劉賢入京與皇太子劉啟玩六博,因發生爭執,劉啟怒以棋盤擊打其頭部,致腦漿迸裂而死。劉濞大怒,將遺體送回長安埋葬,以示對朝廷不滿。此事件埋下日後七國之亂的遠因。
七國之亂
前157年,漢景帝劉啟即位,採納御史大夫晁錯建議削奪王國封地。劉濞擔憂被削地,加上與景帝有殺子之仇,遂聯合楚王劉戊、趙王劉遂、濟南王、淄川王、膠西王、膠東王等,以「清君側、誅晁錯」為名起兵叛亂。
景帝前元三年(前154年)正月丁亥,劉濞率七國諸侯公開叛亂。景帝雖腰斬晁錯以圖和解,仍未能平息叛亂。最終太尉周亞夫率軍擊敗叛軍,劉濞兵敗後投奔東甌國,東甌王之弟「夷烏將軍」受漢廷密使遊說,於勞軍時刺殺劉濞,吳國隨之滅亡。
家族成員
| 關係 | 姓名 | 備註 |
|---|---|---|
| 祖父 | 劉太公 | 太上皇 |
| 祖母 | 劉媼 | 昭靈夫人 |
| 父親 | 劉喜 | 郃陽侯,後追贈吳頃王 |
| 兄弟 | 劉廣 | 德侯 |
| 兒子 | 劉賢 | 吳太子,遭皇太子劉啟擊殺 |
| 兒子 | 劉子華 | |
| 兒子 | 劉子駒 | 逃至閩越,促成東甌滅亡 |
史料記載
備註
資料待補充:關於吳王濞在道教或民間信仰中的地位,目前資料未見記載。如有相關道教文獻或民俗傳說提及吳王濞之封神、祭祀等內容,歡迎提供以便補充。
校對記錄
- 2026-05-06 誤報排除:劉濞受封吳王的年份寫成漢高帝十二年(前195年)有誤,應為漢高帝五年(前202年);前195年是漢高帝十二年但與吳王受封時間不符。
- 2026-05-06 確認錯誤:吳太子之死的人名有誤。被漢景帝以棋盤擊殺的是吳王劉濞之子劉賢(或作劉賢/劉賢太子),文中「劉啟怒以棋盤擊打其頭部」中的劉啟是漢景帝名字,文意誤成景帝被激怒擊殺太子,應改為「皇太子劉啟」擊殺「吳太子劉賢」。 → 正確:此處問題成立。應為皇太子劉啟怒以棋盤擊打吳太子劉賢致死;文中將劉啟直接作為被激怒並擊殺太子者的敘述有歧義/誤寫。
- 2026-05-06 確認錯誤:七國之亂的參與諸侯名單不完整且部分稱謂不準確。歷史上應為吳、楚、趙、膠西、膠東、菑川、濟南七國,文中少了菑川國且寫作「淄川」;另「濟南王、淄川王、膠西王、膠東王」未寫出具體王名,易造成歸屬不清。 → 正確:此處問題成立。七國之亂參與諸侯通常記為吳、楚、趙、膠西、膠東、菑川、濟南七國;若只寫到淄川且未列具體王名,屬不完整或不夠精確。
- 2026-05-06 確認錯誤:七國之亂起兵時間寫成「前157年」不當。七國之亂爆發於漢景帝前元三年,即前154年,不是前157年。 → 正確:此處問題成立。七國之亂爆發於景帝前元三年,即前154年,不是前157年。
- 2026-05-06 確認錯誤:起兵日期中的「景帝前元三年(前154年)正月丁亥」與前文敘述可並用,但前文已寫前157年,兩處年份矛盾。 → 正確:此處問題成立。前文若寫前157年,後文又寫景帝前元三年(前154年)正月丁亥,兩者確有年份矛盾。
- 2026-05-06 確認錯誤:劉濞兵敗後的逃亡與被殺地點、刺殺者稱呼有誤或過度簡化。史載劉濞逃往東越(東甌)後被殺,行刺者是受東越王餘善所遣的將軍;文中「東甌王之弟『夷烏將軍』」不符通行史實記載,名稱可疑。 → 正確:此處問題成立。劉濞敗走後相關史實通常記作逃至東越(東甌)並被殺,行刺者與受東越王餘善所遣的將軍有關;「東甌王之弟夷烏將軍」的稱呼不合通行史實記載。
- 2026-05-06 誤報排除:吳太子之死後文說「此事件埋下日後七國之亂的遠因」屬合理概述,但若作嚴格史實表述,真正直接導火線仍是景帝削藩,這句不算錯但容易造成因果過度單線化。
- 2026-05-06 確認錯誤:家族表中「劉喜」被寫成「後追贈吳頃王」不準確,劉濞父劉喜並非一般所稱「吳頃王」;此處稱謂可能張冠李戴。 → 正確:此處問題成立。劉濞之父劉喜不宜簡單寫作「後追贈吳頃王」;該稱謂可能不準確或張冠李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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