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史大夫
御史大夫為中國歷史上的官職,三公之一,御史的首領,大約相當於副宰相。負責監察百官,防範監察朝廷高級官員、貪官污吏侵害人民權益、貪贓枉法的行為。 其職能類似近現代:監察院、廉政公署、督察處、政風廉潔處、紀律檢察委員會。 沿革 秦置此官,僅次於丞相的中央最高長官,主要職務為監察、執法,兼管重要文書圖籍。 西漢時丞相缺位,往往以御史大夫遞補,並與丞相(大司徒)、太尉(大司馬)合稱三公。漢成帝時改為大司空。 曹魏黃初元年,改御史大夫為司空。 隋唐以後,御史大夫之職與秦漢有所不同,僅為御史台長官,專掌監察、執法。五代十國時期楊吳政權為避諱奠基人楊行密父楊怤,改稱御史大憲。 明朝洪武年間改御史台為都察院,御史大夫遂廢。 1931年2月,南京國民政府根據孫中山五權憲法理論,設立監察院。 中國共產黨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書記的級別和功能與御史大夫類似。 參考文獻 引用 來源 《史記‧秦本紀》「御史大夫,秦官,位上卿。掌副丞相。」 參見 西漢御史大夫與大司空列表 東漢大司空、司空列表 三國御史大夫、司空列表 御史 御史台 御史中丞 都御史 監察院院長 中國共產黨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書記 中
御史大夫
概述
御史大夫為中國歷史上的官職,三公之一,御史的首領,大約相當於副宰相。負責監察百官,防範監察朝廷高級官員、貪官污吏侵害人民權益、貪贓枉法的行為。
其職能類似近現代:監察院、廉政公署、督察處、政風廉潔處、紀律檢察委員會。
沿革
秦置此官,僅次於丞相的中央最高長官,主要職務為監察、執法,兼管重要文書圖籍。
西漢時丞相缺位,往往以御史大夫遞補,並與丞相(大司徒)、太尉(大司馬)合稱三公。漢成帝時改為大司空。
曹魏黃初元年,改御史大夫為司空。
隋唐以後,御史大夫之職與秦漢有所不同,僅為御史台長官,專掌監察、執法。五代十國時期楊吳政權為避諱奠基人楊行密父楊怤,改稱御史大憲。
1931年2月,南京國民政府根據孫中山五權憲法理論,設立監察院。
中國共產黨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書記的級別和功能與御史大夫類似。
參考文獻 引用 來源 《史記‧秦本紀》「御史大夫,秦官,位上卿。掌副丞相。」 參見 西漢御史大夫與大司空列表 東漢大司空、司空列表 三國御史大夫、司空列表 御史 御史台 御史中丞 都御史 監察院院長 中國共產黨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書記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監察委員會主任 這是一篇關於政府官制演進的小作品。您可以透過編輯或修訂擴充其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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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對記錄
- 2026-05-06 誤報排除:『漢成帝時改為大司空』有明顯錯誤。西漢哀帝時(建平年間)曾改御史大夫為大司空,並非漢成帝時。
- 2026-05-06 確認錯誤:『曹魏黃初元年,改御史大夫為司空』有明顯錯誤。曹魏黃初年間並非將御史大夫改為司空,這一說法與官制沿革不符。 → 正確:曹魏黃初元年改御史大夫為司空,屬三公官制更動之一,與曹魏初年官制沿革相符。
- 2026-05-06 確認錯誤:『五代十國時期楊吳政權為避諱奠基人楊行密父楊怤,改稱御史大憲』語句明顯錯誤/不通。此處應為為避楊行密父楊怤諱而改稱,且『奠基人』用詞不當;現文有明顯編輯錯誤。 → 正確:楊吳政權為避楊行密父名諱,改御史大夫稱御史大憲;原句中的『奠基人』屬表述瑕疵,但不影響該制度沿革事實。
- 2026-05-06 確認錯誤:『中國共產黨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書記的級別和功能與御史大夫類似』屬於不恰當甚至不準確的類比。中央紀委書記是黨內職務,與古代朝廷官職不能直接等同。 → 正確:中央紀委書記與御史大夫可作職能上的粗略類比,皆具監察性質;原句雖屬比較性表述,但不能判定為明顯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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