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說
張說(667年—731年2月9日),字道濟,一字說之,河南府洛陽縣人,祖籍范陽郡方城縣。唐玄宗時期重要宰相,封燕國公。他是唐代傑出的文學家,擅長碑文墓誌,與許國公蘇頲並稱「燕許大手筆」,當時朝廷重要辭章多出其手。張說一生經歷武則天、中宗、睿宗、玄宗四朝,三度拜相,掌文學之任凡三十年,對唐代政治與文化皆有重要貢獻。 張說生於唐高宗乾封二年(667年),出身范陽張氏,祖上為東漢司空張皓、西晉司空張華,其家族為北方世家大族。永昌元年(689年),張說在賢良方正科考中對策第一,授東宮校書,開啟仕途。此後歷經武周至玄宗各朝,在政治舞台上幾經起伏。 武則天時期,張說因編纂《三教珠英》而知名,後因觸怒皇帝被流放欽州。中宗復位後被召回朝廷,歷任要職。睿宗朝升任中書侍郎。玄宗先天二年(713年)拜相,封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後因與姚崇不和而出任相州刺史。 開元初年,張說改任中書令,但開元五年(717年)被貶為岳州刺史。此後歷任幽州都督、天兵軍節度大使、朔方節度使等職。開元十四年(726年)再任中書令,後因被彈劾貪贓受賄,一度獲罪,最終獲玄宗赦免。開元十八年(730年)任尚書右丞相,次年病逝,享年六十五歲,追
張說
概述
張說(667年—731年2月9日),字道濟,一字說之,河南府洛陽縣人,祖籍范陽郡方城縣。唐玄宗時期重要宰相,封燕國公。他是唐代傑出的文學家,擅長碑文墓誌,與許國公蘇頲並稱「燕許大手筆」,當時朝廷重要辭章多出其手。張說一生經歷武則天、中宗、睿宗、玄宗四朝,三度拜相,掌文學之任凡三十年,對唐代政治與文化皆有重要貢獻。
歷史淵源
張說生於唐高宗乾封二年(667年),出身范陽張氏,祖上為東漢司空張皓、西晉司空張華,其家族為北方世家大族。永昌元年(689年),張說在賢良方正科考中對策第一,授東宮校書,開啟仕途。此後歷經武周至玄宗各朝,在政治舞台上幾經起伏。
武則天時期,張說因編纂《三教珠英》而知名,後因觸怒皇帝被流放欽州。中宗復位後被召回朝廷,歷任要職。睿宗朝升任中書侍郎。玄宗先天二年(713年)拜相,封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後因與姚崇不和而出任相州刺史。
開元初年,張說改任中書令,但開元五年(717年)被貶為岳州刺史。此後歷任幽州都督、天兵軍節度大使、朔方節度使等職。開元十四年(726年)再任中書令,後因被彈劾貪贓受賄,一度獲罪,最終獲玄宗赦免。開元十八年(730年)任尚書右丞相,次年病逝,享年六十五歲,追贈太師,諡號文貞。
政治軍事
張說在邊防事務上頗有建樹。開元九年(721年),突厥內亂,邊境不安,張說僅率二十騎兵持節前往突厥部落撫慰,以過人膽識安定邊疆。開元十年(722年),張說任首任朔方節度使,建議招募壯士充實宿衛,並主導裁軍二十餘萬,使士兵復員務農,既強化中央軍事力量,又減輕國家財政負擔。同年平定降胡康願子叛亂,穩定西北邊防。
封禪泰山
開元十四年(726年),唐玄宗至泰山封禪,張說被任命為封禪使。此行中,張說攜女婿鄭鎰隨行,並將鄭鎰連升四級。時人黃幡綽戲言「此泰山之力也」,此即「泰山」作為岳父別稱之典故由來。
文學成就
張說長於碑文墓誌,其文章精鍊剛健,與蘇頲並稱「燕許大手筆」。詩作亦佳,如「戲問芭蕉葉,何愁心不開」、「心對爐灰死,顏隨庭樹殘」等句皆為佳作。代表詩作《幽州夜飲》:「涼風吹夜雨,蕭瑟動寒林」收入《千家詩》。散文方面,《諫武后幸三陽宮不時還都疏》等疏表被載入《舊唐書》。《錢本草》以錢喻藥,諷刺時弊,堪稱奇文。
相關典籍
- 《三教珠英》:張說奉敕編纂之類書
- 《錢本草》:張說所作寓言散文
- 《幽州夜飲》詩作,收入《千家詩》
- 《諫武后幸三陽宮不時還都疏》等疏表三篇,載於《舊唐書》
- 文集三十卷,傳世
文化影響
張說在唐代文化史上的地位重要,「燕許大手筆」之譽使其成為唐代公文文學的標誌性人物。「泰山」作為岳父別稱的典故至今仍廣泛使用於日常語言中。其文章風格影響後世碑誌文學的發展。
家族
張說家族為范陽望族,娶河南元氏為妻。有子張均、張垍等多人,後代多在唐朝任職。其子張垍娶玄宗女寧親公主,女兒張氏後與追贈承天皇帝李倓冥婚,追贈恭順皇后。
資料來源
- 《舊唐書》卷九十七《張說傳》
- 維基百科:https://zh.wikipedia.org/wiki/%E5%BC%A0%E8%AA%AA
主要內容
張說(667—730)為唐代政治人物與文學家,亦與道教儀式、方術及神仙觀念互有關聯。其在中晚唐以前道教文化語境中的意義,主要體現在參與官方齋醮、撰述碑誌與序文,以及推動道教與國家禮制的互動。據《舊唐書》《新唐書》及相關金石材料,張說曾受命參與或主理宮觀祈禳、齋醮文辭之製作,其文章常以儒家正統話語包裹道教神靈崇祀,呈現唐代士大夫對道教的制度化理解。又其與當時道門高士往還,對神仙、服餌、清修等議題多所措意,反映開元前後上層社會對道教的接受與再詮釋。就道教史而言,張說並非經教義理之宗師,而是以政治與文學身分介入道教實踐,成為唐代宮廷道教與士大夫文化交會的重要個案。
LIUS 學術補證札記
學術等級
- 學術等級: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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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節點類型:人物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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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據與補證
- 孫郁興,〈中國各朝曆法及其基數變遷〉,2015。關聯說明:摘要中提到參與將僧一行所定曆法整理成文,涉及唐代道教曆法背景。
站內互讀:河南、洛陽、武則天、東漢、武周、開元、都督、赦免、諡號、西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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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10:公共知識庫呈現時的責任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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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11:題名、異名與語義邊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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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張說」寫成結論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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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12:經典、方志、碑刻與田野材料的層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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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13:道教史位置與跨傳統互證
本軸線用來檢查「張說」在「道教史位置與跨傳統互證」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可互讀論文為〈中國各朝曆法及其基數變遷〉。相關術語包括:黃幡、涼風、舊唐書、類書。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張說」寫成結論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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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14:儀式、制度或信仰實踐中的功能
本軸線用來檢查「張說」在「儀式、制度或信仰實踐中的功能」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可互讀論文為〈中國各朝曆法及其基數變遷〉。相關術語包括:涼風、舊唐書、類書。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張說」寫成結論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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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15:術語翻譯、分類與避免誤讀
本軸線用來檢查「張說」在「術語翻譯、分類與避免誤讀」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可互讀論文為〈中國各朝曆法及其基數變遷〉。相關術語包括:舊唐書、類書。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張說」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補證軸線 16:可引用範圍與不可越界的結論
本軸線用來檢查「張說」在「可引用範圍與不可越界的結論」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可互讀論文為〈中國各朝曆法及其基數變遷〉。相關術語包括:類書。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張說」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補證軸線 17:版本、年代與地域差異
本軸線用來檢查「張說」在「版本、年代與地域差異」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可互讀論文為〈中國各朝曆法及其基數變遷〉。相關術語包括:河南、洛陽、武則天、東漢、武周。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張說」寫成結論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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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18:與站內論文、節點與書目線索的互讀
本軸線用來檢查「張說」在「與站內論文、節點與書目線索的互讀」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可互讀論文為〈中國各朝曆法及其基數變遷〉。相關術語包括:洛陽、武則天、東漢、武周、開元。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張說」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補證軸線 19:後續校勘、頁碼與原文回查任務
本軸線用來檢查「張說」在「後續校勘、頁碼與原文回查任務」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可互讀論文為〈中國各朝曆法及其基數變遷〉。相關術語包括:武則天、東漢、武周、開元、都督。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張說」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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