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靈公
秦靈公(?—前415年),《史記·秦始皇本紀》作秦肅靈公,嬴姓,戰國時期秦國君主。秦懷公之孫、秦昭子之子,在位10年。 生平 前425年,庶長鼂聯合大臣圍攻秦懷公,懷公自殺。由於太子秦昭子早死,大臣們迎立秦昭子之子秦靈公繼位。 前424年,秦靈公之子連出生。 前422年,在吳陽(今陝西省寶雞市吳山)建上畤,祭祀黃帝;建下畤,祭祀炎帝。 前419年,魏國在少梁(今陝西省韓城市西南)築城,秦國派兵進攻,兩軍在少梁交戰兩年。 前417年,魏軍擊敗秦軍,再次在少梁築城。秦軍則沿黃河修築防禦工事,阻止魏軍西進。同年,初次在國內為河伯娶妻。 前415年,派兵修補繁龐(今陝西省韓城市東南),在籍姑(今陝西省韓城市北)築城。同年,秦靈公去世,葬於丘里悼公西,其子公子連沒有能夠繼位。秦國國內重臣擁立在晉國的秦懷公之子、秦昭子之弟、秦靈公之叔公子悼子回國繼位,公子連被迫流亡至魏國。 注釋 ^ 《史記·卷六·秦始皇本紀》記載靈公居涇陽。林劍鳴所著《秦史稿》認為秦靈公時期為便於向東發展,居住於涇陽是可能的,但秦國的首都仍然是雍城,見林所著《秦史稿》第201頁。 ^ 梁玉繩所著《史記志疑》和王蘧
秦靈公
概述
秦靈公(?—前415年),《史記·秦始皇本紀》作秦肅靈公,嬴姓,戰國時期秦國君主。秦懷公之孫、秦昭子之子,在位10年。
生平
前425年,庶長鼂聯合大臣圍攻秦懷公,懷公自殺。由於太子秦昭子早死,大臣們迎立秦昭子之子秦靈公繼位。
前424年,秦靈公之子連出生。
前422年,在吳陽(今陝西省寶雞市吳山)建上畤,祭祀黃帝;建下畤,祭祀炎帝。
前419年,魏國在少梁(今陝西省韓城市西南)築城,秦國派兵進攻,兩軍在少梁交戰兩年。
前417年,魏軍擊敗秦軍,再次在少梁築城。秦軍則沿黃河修築防禦工事,阻止魏軍西進。同年,初次在國內為河伯娶妻。
前415年,派兵修補繁龐(今陝西省韓城市東南),在籍姑(今陝西省韓城市北)築城。同年,秦靈公去世,葬於丘里悼公西,其子公子連沒有能夠繼位。秦國國內重臣擁立在晉國的秦懷公之子、秦昭子之弟、秦靈公之叔公子悼子回國繼位,公子連被迫流亡至魏國。
注釋 ^ 《史記·卷六·秦始皇本紀》記載靈公居涇陽。林劍鳴所著《秦史稿》認為秦靈公時期為便於向東發展,居住於涇陽是可能的,但秦國的首都仍然是雍城,見林所著《秦史稿》第201頁。 ^ 梁玉繩所著《史記志疑》和王蘧常所著《秦史》都認為肅字為誤增。 參考資料 前任: 祖父秦懷公 秦國君主 前424年—前415年 繼任: 叔秦簡公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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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對記錄
- 2026-05-06 誤報排除:秦靈公在位起訖年份與前文生平不一致:前文寫「前425年…繼位」,但概述與參考資料寫「前424年—前415年」;若依生平所述,起年應為前425年而非前424年。
- 2026-05-06 確認錯誤:「前422年,在吳陽(今陝西省寶雞市吳山)建上畤」的地點表述明顯可疑:吳陽通常不對應寶雞市吳山,該括註可能張冠李戴。 → 正確:「吳陽(今陝西省寶雞市吳山)」的括註有誤,吳陽/吳山所在與今寶雞市渭濱區一帶相關,不能直接表述為「寶雞市吳山」作同位語。
- 2026-05-06 確認錯誤:「建下畤,祭祀炎帝」這條與秦國早期畤祭的常見記載相比,人物/祭祀對象表述可能不準確;秦國相關畤祭傳統通常還涉及白帝、青帝、黃帝、炎帝的不同方位配套,這裡單列炎帝且缺乏上下文,需核對原始史料。 → 正確:「建下畤,祭祀炎帝」屬於秦早期畤祭記載的一部分,並非明顯錯誤;此處是否簡略呈現,需要依原始史料核對,但不能據此判定為錯誤。
- 2026-05-06 確認錯誤:「前419年…兩軍在少梁交戰兩年」與後文「前417年,魏軍擊敗秦軍,再次在少梁築城」可以連接,但前一句寫法容易造成少梁之戰從前419年延續到前417年無中斷的誤解;若是史實上分年紀錄,表述需更精確。 → 正確:原句「兩軍在少梁交戰兩年」確有可能造成誤解,但與後文前417年魏軍再在少梁築城並不矛盾;此為敘事濃縮,未必構成事實錯誤。
- 2026-05-06 確認錯誤:「葬於丘里悼公西」的葬地說法可疑,語義上像是把「悼公西」誤當地名,需核對是否為「丘里」或其他墓地記載。 → 正確:「葬於丘里悼公西」的表述出自史傳記載,不能僅因語義上看似像地名誤讀就判定錯誤;目前證據不足以支持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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