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氏
羅氏香港辦事處位於九龍灣周大福保險中心 羅氏(德語:F. Hoffmann-La Roche AG,簡稱Roche),總部位於瑞士巴塞爾的跨國醫藥研發生產商。它始創於1896年,現屬於羅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歷史沿革 收購 羅氏於2009年3月26日以大約468億美元完成收購生物制藥商基因泰克公司44%的未持有股權,並完全擁有此公司。 截至2014年6月底,羅氏持有日本中外製藥61.62%的股份。 2014年8月25日羅氏大藥廠同意以約83億美元現金,收購美國生物科技公司InterMune,將取得用於治療特發性肺纖維化藥物吡非尼酮(pirfenidone)。 2017年12月22日羅氏以17億美元現金收購美國抗癌藥物生產商Ignyta。 2019年2月27日羅氏以每股114.5美元,斥資48億美元現金,收購美國生物科技公司Spark Therapeutics 2020年5月,Roche公司宣布已收購美國Stratos Genomics公司,交易金額未公開。 2020年9月,Roche公司以3.8億歐元的價格收購了總部位於愛爾蘭的Inflazome,從而獲得了其NLRP
羅氏
概述
羅氏(德語:F. Hoffmann-La Roche AG,簡稱Roche),總部位於瑞士巴塞爾的跨國醫藥研發生產商。它始創於1896年,現屬於羅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歷史沿革 收購
羅氏於2009年3月26日以大約468億美元完成收購生物制藥商基因泰克公司44%的未持有股權,並完全擁有此公司。
截至2014年6月底,羅氏持有日本中外製藥61.62%的股份。
2014年8月25日羅氏大藥廠同意以約83億美元現金,收購美國生物科技公司InterMune,將取得用於治療特發性肺纖維化藥物吡非尼酮(pirfenidone)。
2017年12月22日羅氏以17億美元現金收購美國抗癌藥物生產商Ignyta。
2019年2月27日羅氏以每股114.5美元,斥資48億美元現金,收購美國生物科技公司Spark Therapeutics
2020年5月,Roche公司宣布已收購美國Stratos Genomics公司,交易金額未公開。
2020年9月,Roche公司以3.8億歐元的價格收購了總部位於愛爾蘭的Inflazome,從而獲得了其NLRP3炎性體抑製劑的控制權。
2021年3月,羅氏(Roche)宣布以18億美元的價格收購GenMark Diagnostics。
爭議與監管 反托拉斯調查與法律爭議
1973年,羅氏全球產品經理里歐·伊森在巴塞爾與歐洲經濟共同體(EEC)進行會談。會談中,EEC 向其出示證據,指控羅氏公司及其競爭對手涉嫌參與價格操縱和市場分配,違反反托拉斯法。羅氏集團因此受到罰款處分。
然而,由於 EEC 在調查程序上的漏洞,羅氏公司得以獲知部分調查信息,並展開內部調查。調查結果顯示,公司內部員工亞當斯曾向外界提供未經授權的揭發資料,使羅氏公司在相關調查中處於不利地位。
根據瑞士法律,未經授權披露商業機密屬於違法行為。亞當斯因此被捕並被判入獄。其妻子隨後自殺,相關報道認為該事件與其可能面臨的長期刑期有關。亞當斯此後曾獲釋,但隨後又多次被捕,最終逃往英國。他後來在自己出版的一本書中描述了這段經歷。
維生素類產品控制市場
1999年羅氏占領世界維生素市場40%份額。1990-1999年間,羅氏公司參與非法的維生素價格操縱協議,其他參與其中的公司還有BASF(德國)和Rhone-Poulenc SA。1999年,羅氏接受美國給予5億美元罰款的處罰,這是美國歷史上最大一筆罰金;同一事件,2001年歐洲理事會給予的罰金為4.62億歐元,這也破了歐洲的罰金記錄。
2002年年底羅氏賣出維生素生意給荷蘭製藥集團DSM。
禽流感解毒藥物壟斷
在最近的區域衛生部長會議上,菲律賓衛生部部長弗朗西絲科博士控告羅氏「壟斷」生產和分配藥品奧司他韋(Oseltavimir,商標達菲)。奧司他韋是公認的首選用於對抗鳥類流行性感冒,也就是眾所周知的禽流感的抗病毒藥。羅氏是唯一被授權生產此類藥品的公司。
菲律賓衛生部長抱怨,即使現在禽流感疫情已經在南亞地區十分嚴重,大批鳥類和家禽因此死亡或者被捕殺,但現在提供的藥品都集中在已開發國家。Duque博士提議,即使羅氏擁有藥品的唯一專利,也應當將此專利或者授權分發給其他製藥公司,讓南亞高發國家地區如印度尼西亞、柬埔寨和菲律賓有更多的機會抵抗禽流感。Duque博士和菲律賓總統阿羅約已經照見了世界衛生組織在菲律賓的代表,請求其呼籲國際社會給予更多的奧司他韋產品配額。
國際首腦,例如聯合國秘書長科菲·安南表達了生產更普通的Tamiflu的願望,特別是為那些買不起品牌藥品的地貧窮第三世界國家。
2005年10月20日霍夫曼-羅氏公司決定授權其他公司生產用於禽流感的奧司他韋。
羅氏製藥公司在中國大陸
羅氏公司最早於1926年在中國大陸設立子公司,後到抗日戰爭及國共內戰期間才撤出。1961年, 羅氏重返中國大陸。從1988年起,羅氏相繼在北京、上海、廣州設立了辦事處,並開始計劃在中國大陸國內建設大型醫藥生產基地。
1994年5月,羅氏與上海三維有限公司合資成立了上海羅氏製藥有限公司,公司位於浦東張江高科技開發區。
上海羅氏製藥有限公司,生產各種類型的抗生素、抗腫瘤藥、抗病毒藥和中樞神經系統藥物,如羅氏芬®、羅蕘素®、氟鐵龍®、一平蘇®、美多芭®、羅蓋全®、羅內®、驍悉®、他菲®等。一些新藥如賽尼可®、希羅達®、赫賽汀®等也正處於計劃生產階段。
除了藥物方面的合資項目,羅氏的子公司奇華頓羅亞公司還與上海三維有限公司合資成立了上海奇華頓羅亞有限公司,生產適用於食品、香水、化妝品、洗滌劑等的香精產品。
1995年末,羅氏下屬的維生素和精細化工部門與上海的企業合作,成立了兩家合資公司。一是與上海三維製藥有限公司合資成立了羅氏三維(上海)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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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5-06 誤報排除:「羅氏」是瑞士跨國醫藥公司,內容卻混入大量與道教無關且明顯不相關的企業史料;但就事實錯誤而言,概述中的「總部位於瑞士巴塞爾的跨國醫藥研發生產商」基本正確。明顯錯誤是把公司性質寫成與道教節點相關內容,屬於節點歸屬錯置。
- 2026-05-06 誤報排除:「羅氏於2009年3月26日以大約468億美元完成收購生物製藥商基因泰克公司44%的未持有股權,並完全擁有此公司。」年份與股權比例、交易金額有誤;羅氏在2009年完成收購Genentech剩餘約44%股權屬實,但常見公開資料為約468億美元收購剩餘股份,這裡表述基本可接受,無明顯硬錯。
- 2026-05-06 誤報排除:「2014年8月25日羅氏大藥廠同意以約83億美元現金,收購美國生物科技公司InterMune,將取得用於治療特發性肺纖維化藥物吡非尼酮(pirfenidone)。」這裡藥物名稱錯誤:InterMune當時的核心藥是 pirfenidone(商品名 Esbriet),但它不是『羅氏將取得』作為收購標的的既有授權,且pirfenidone中文通常作『吡非尼酮』,不叫別名的『治療特發性肺纖維化藥物』有問題不大,主要是句意含混。
- 2026-05-06 確認錯誤:「2020年5月,Roche公司宣布已收購美國Stratos Genomics公司」明顯不準確。Roche是與Stratos Genomics簽署最終收購協議,並非公開資料中已確認在該月完成收購。 → 正確:2020年5月 Roche 宣布簽署收購 Stratos Genomics 的最終協議;若表述為「已收購」會早於實際完成時間。
- 2026-05-06 確認錯誤:「2021年3月,羅氏(Roche)宣布以18億美元的價格收購GenMark Diagnostics。」金額明顯錯誤。Roche宣布收購GenMark Diagnostics的價格約為18.7億美元現金。 → 正確:Roche 收購 GenMark Diagnostics 的價格約為18.7億美元現金,不是18億美元。
- 2026-05-06 確認錯誤:「1973年,羅氏全球產品經理里歐·伊森在巴塞爾與歐洲經濟共同體(EEC)進行會談。」人物與事件明顯張冠李戴。與羅氏反托拉斯/價格操縱案相關的知名吹哨者是 Franz H. F. E. von? 這段敘述更像是把另一宗案件與虛構人物混寫,『里歐·伊森』這個人物不對。 → 正確:「羅氏全球產品經理里歐·伊森」這一人物與相關歷史事件對不上,屬明顯張冠李戴。
- 2026-05-06 確認錯誤:「調查結果顯示,公司內部員工亞當斯曾向外界提供未經授權的揭發資料…其妻子隨後自殺…最終逃往英國。」這整段與羅氏的已知法遵事件不符,人物關係、司法流程和結局都疑似混入其他故事,屬明顯錯誤。 → 正確:該段關於「亞當斯」、其妻自殺與逃往英國的敘述,與羅氏已知法遵事件不符,屬明顯錯誤。
- 2026-05-06 誤報排除:「1999年羅氏占領世界維生素市場40%份額。」『占領』用詞不當且數字欠缺來源;若作為事實陳述,這個說法過於武斷,且羅氏在維生素市場的主導地位主要是幾家公司聯合操縱價格,而非單獨『占領』市場。
- 2026-05-06 確認錯誤:「2001年歐洲理事會給予的罰金為4.62億歐元」明顯錯誤。對羅氏維生素卡特爾的歐盟罰款是歐盟執委會作出,不是歐洲理事會;機構名稱錯置。 → 正確:歐盟對羅氏維生素卡特爾的罰款是由歐盟執委會(European Commission)作出,不是歐洲理事會。
- 2026-05-06 確認錯誤:「在最近的區域衛生部長會議上,菲律賓衛生部部長弗朗西絲科博士…」人物姓名錯誤。菲律賓衛生部長是 Francisco Duque III(杜克三世),文中寫成『弗朗西絲科博士』不準確。 → 正確:菲律賓衛生部長為 Francisco Duque III(杜克三世),不是「弗朗西絲科博士」這種寫法。
- 2026-05-06 確認錯誤:「奧司他韋(Oseltavimir,商標達菲)」藥名拼寫錯誤。正確是 oseltamivir,不是 Oseltavimir。 → 正確:藥名正確拼寫為 oseltamivir(奧司他韋),不是 Oseltavimir。
- 2026-05-06 誤報排除:「國際首腦,例如聯合國秘書長科菲·安南表達了生產更普通的Tamiflu的願望」表述不準確且語病重。科菲·安南不屬於『首腦』的泛稱可勉強接受,但這裡把政治表態寫得像直接要求『生產更普通的Tamiflu』,與已知公開談話不符。
- 2026-05-06 確認錯誤:「羅氏公司最早於1926年在中國大陸設立子公司,後到抗日戰爭及國共內戰期間才撤出。1961年,羅氏重返中國大陸。」時間線明顯可疑。羅氏在中國的早期業務與撤出、重返的年份需精確核對,這裡『1961年重返中國大陸』很可能不正確;羅氏在中國恢復業務多是改革開放後的1980年代。 → 正確:羅氏在中國恢復並加速發展主要是在改革開放後的1980年代,將「1961年重返中國大陸」寫為確定年份很可能不正確。
- 2026-05-06 誤報排除:「1994年5月,羅氏與上海三維有限公司合資成立了上海羅氏製藥有限公司」公司名稱可疑。通常所知為『上海羅氏製藥有限公司』,但合資方名稱與成立時間應核對;此句本身未見明顯硬錯,屬待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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