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和節
湯和信仰是浙江省溫州市龍灣區海濱街道寧村所城的民間信仰。湯和信仰的核心神祗湯和,乃明朝開國大將,亦是寧村所城的建造者。寧村駐軍後裔最初家家設立寫著「寧村所主湯和公之位」的神位紙牌以供奉湯和,明洪武三年(1370年)改為在湯和廟統一祭祀,並規定每年正月初九和七月十五來進行集體祭祀。七月十五的秋祭至今仍在進行,春祭則逐漸淡化。 湯和信仰是中國中元節習俗中最典型個例。2007年7月,七月十五湯和節被納入浙江省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2008年,湯和信俗作為民間信俗的子項目被列入中國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錄。2011年,湯和廟被列為浙江省文物保護單位。 背景 湯和為湯和信俗的核心神祇,系確有其人的歷史人物。其字鼎臣,濠州(今安徽鳳陽)人,明初開國將領,生前封中山侯、進封信國公,卒後追封東甌王,諡襄武。14世紀以來倭寇頻擾東南沿海,明太祖命湯和經略海防,沿浙東至浙西濱海設置59座衛所城,寧村所城即其一。萬曆《溫州府志》載,寧村所城由信國公湯和於洪武二十年奏請興建,隔江與樂清磐石衛相互策應,為入溫水路要衝。築城之後,駐防軍伍逐漸轉為定居人口,形成戰時守備、平時務農之態勢,促進聚落繁衍;
湯和節
概述
湯和信仰是浙江省溫州市龍灣區海濱街道寧村所城的民間信仰。湯和信仰的核心神祗湯和,乃明朝開國大將,亦是寧村所城的建造者。寧村駐軍後裔最初家家設立寫著「寧村所主湯和公之位」的神位紙牌以供奉湯和,明洪武三年(1370年)改為在湯和廟統一祭祀,並規定每年正月初九和七月十五來進行集體祭祀。七月十五的秋祭至今仍在進行,春祭則逐漸淡化。
湯和信仰是中國中元節習俗中最典型個例。2007年7月,七月十五湯和節被納入浙江省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2008年,湯和信俗作為民間信俗的子項目被列入中國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錄。2011年,湯和廟被列為浙江省文物保護單位。
背景
湯和為湯和信俗的核心神祇,系確有其人的歷史人物。其字鼎臣,濠州(今安徽鳳陽)人,明初開國將領,生前封中山侯、進封信國公,卒後追封東甌王,諡襄武。14世紀以來倭寇頻擾東南沿海,明太祖命湯和經略海防,沿浙東至浙西濱海設置59座衛所城,寧村所城即其一。萬曆《溫州府志》載,寧村所城由信國公湯和於洪武二十年奏請興建,隔江與樂清磐石衛相互策應,為入溫水路要衝。築城之後,駐防軍伍逐漸轉為定居人口,形成戰時守備、平時務農之態勢,促進聚落繁衍;軍士來源多元,宗姓繁雜,寧村遂有「百家姓之村」之稱,今仍存89個姓氏。
湯和信俗發端於寧村民間。寧村所城建成並在抗倭中發揮作用後,駐軍後裔為感念湯和築城御倭之功,家家設神位紙牌奉祀,題「寧村所主湯和公之位」,以湯和為祖先與護佑神。明嘉靖七年(1528),巡按御史奏請建湯和廟以旌其功;廟成後,各戶將木主集中安奉於廟內,進香祈拜等儀式亦由家祭轉為廟祭。此後逐漸形成定期公祭:正月初九「祭祖」(春祭),七月十五「湯和祭鬼」(秋祭);其中中元節出巡祭鬼最為隆重,民國時期稱「寧城抬佛」。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湯和信俗及相關祭祀一度因被視為「封建迷信」而長期沉寂,寧村的湯和信仰隨之回落至以民間自發延續的形態。近年其祭祀時間與形式有所調整:農曆正月的春祭逐漸淡化,七月十五的秋祭則以「湯和節」名義集中舉行。
湯和墓位於今安徽省蚌埠市東郊曹山,1951年由蚌埠文物部門調查發現,1973年正式發掘,1991年曆時七個月修復重建。現為國家重點文物保護單位,並作為景區對外開放,是故亦常年吸引遊客瞻仰祭拜。
內容形式 湯和廟 湯和廟
湯和廟是寧村的標誌性建築,坐落於寧城橫街,坐北朝南,為紀念明代名將湯和而建。廟宇始建於明嘉靖年間,當時修建頭門與大殿;清乾隆年間續建後殿,形成三進格局。整座建築縱深約96米,寬20餘米。據《明史·湯和傳》記載,湯和所築沿海城戍堅固耐久,浙江沿海居民賴以自保,感念其功,巡按御史曾奏請朝廷立廟祭祀。民間又以城隍爺奉祀湯和,故湯和廟亦稱城隍廟。現廟內明代建築與明清石刻等文物保存較為完好。2011年,湯和廟被列為浙江省文物保護單位。
湯和節
農曆七月十五舉行的湯和節,又稱湯和民間文化藝術節,俗稱湯和廟會、寧村廟會、城隍爺湯和出巡、永強抬佛。該習俗延續至今,已有四百餘年歷史。儀式以出巡與祭祖為核心,通常自農曆七月十三日至十七日舉行,共五日,以十五日為正日。
十三日為背路經牌,由專人背負路經牌,另有人敲鑼,按既定線路繞行一周,以示啟程。 十四日為符司爺掃街,扮演者持符司牌騎馬巡行,隨行鑼鼓鈸隊沿途鳴奏。 正日當天,湯和神像自湯和廟起駕出巡:廟內舉行啟行禮,「文武元帥」「先鋒土地」「七星神將」等扮演者先行叩拜,引領眾「衙役」在廟內三進三出,繼而簇擁香爐與神像出廟。隨即閉廟門,並高懸「公務出巡」牌示。出巡多由村民廣泛參與,常達約兩千人,隊伍綿延二至三公里。隊伍拂曉啟程,夜晚歸返,歷時約16小時,行程約25公里。沿途各村張燈結彩,設香案迎祭。以村為單位的「路祭」多設於村口,常以十餘張方桌並列陳設,供奉三牲福禮、面桃、紙燭等祭品,並展示各式精巧擺設。隊伍每經一村皆行祭拜,場面熱烈。巡遊尾聲在寧村所南郊教場一帶舉行祭祖、祭鬼儀式,鼓鑼與嗩吶相間,終以焚化紙錢作結。隨後隊伍返村並繞四門巡行一周,稱游營。 十六、十七日連演兩日戲曲,至此活動結束。
近年節俗內容由早期較為單一的抬佛、扮無常及戲曲人物馬隊,逐漸擴展為更豐富的民俗表演,如踏高蹺、打花棍、打腰鼓、盪鞦韆等,並以追憶歷史、鄉里記憶與家族故事為線索,呈現湯家軍抗倭情景及寧村百家姓村的相關傳說與敘事。
傳承保護
湯和信仰是中國中元節習俗中最典型個例。湯和信俗在東南沿海地區流傳廣泛,民間參與度高,延續方式以社區自發傳承為主。其儀式不同於一般中元節常見的祭祖、送鬼習俗,活動形態兼具巡遊、祭祀與公眾集會,並融入龍燈、歌舞、曲藝及相關手工製作等多種民間藝術,在紀念湯和事跡同時追思先輩功績、弘揚愛國主義精神。隨著年輕一代對相關歷史與儀式的認知下降,參與熱情趨弱,傳承面臨壓力。同時,目前湯和相關的活動大多由民
來源
此條目由自動擷取生成,內容待人工校對補充。
歷史淵源
「湯和節」之歷史淵源,通常可追溯至地方性神誕信仰與道教節令祭儀相互交融的過程。據民間傳說,湯和多被視為具有護佑一方、驅疫禳災職能的神靈或靈驗人物,其祭祀活動原本可能源自鄉里對水旱、瘟疫與歲時變化的應對需求,後經道教科儀吸納,逐步形成具備醮祭、迎神、巡境與酬恩等內容的節慶形式。此類節日的建立,往往與地方廟宇的興建、香火組織的形成,以及信眾對神明「顯靈—報功」敘事的累積密切相關。至明清以降,隨著民間信仰與道教禮制更趨結合,「湯和節」遂由單純的祭祀日轉化為兼具宗教儀式、社群凝聚與地方認同功能的年度節慶,並在不同地域呈現出各異的儀程與傳承脈絡。
主要內容
湯和節為道教歲時信仰中與地方社會祭祀相結合的重要節日,主要內容在於追憶相關歷史人物、藉由醮祭儀式祈求境內安寧與民生豐足。其核心儀節通常包括設壇行科、誦經禮懺、獻供進香與酬神演戲等,並常見由道士主法,結合廟宇管理組織與地方士紳、民眾共同參與。此節日不僅具有慎終追遠與感恩報本的宗教意涵,也反映道教將歷史記憶、地方傳說與神聖秩序加以整合的特徵。於民間實踐中,湯和節往往兼具祭典、社會動員與文化展演功能,使信仰活動成為凝聚社群認同的重要機制,並在世代傳承中形塑特定地域的宗教風貌。
相關典籍
就現存文獻而言,「湯和節」之名未見於早期道藏核心典籍,相關材料多散見於地方志、道觀碑記、民間善書及近世歲時祭儀彙編之中。其所依據者,往往不是單一經典的明文規定,而是由祭祀湯和神格的地方傳承逐步形成。若就思想脈絡觀之,可與道教關於祈禳、禳疫及護國佑民的經典系統相互參照,如《太上洞玄靈寶消災護命妙經》所見的延生解厄觀念,以及《道藏》內有關醮儀、祈福科範的文本,皆可為理解其儀式性提供背景。另有部分地區的志書或廟宇志,會記錄湯和信仰與節日祭典的沿革,這些材料對辨析其形成時代、祭儀內容及地方化特徵尤為重要。由於各地傳述不一,研究湯和節時宜以地方文獻與道教儀式文本互證,而不宜逕以單一經典概括其全貌。
文化影響
湯和節作為以地方傳說人物、歲時信仰與社群祭儀相互交織而形成的民俗節日,其文化影響主要體現在地方認同、道教祭儀實踐與民間記憶的持續建構。此節日透過廟會、迎神、獻供與誦祝等儀式,將道教科儀中的祈福禳災、酬神報本觀念具體化,使宗教象徵轉化為可被共同參與的公共行動,進而強化聚落內部的倫理秩序與互助網絡。另一方面,湯和節亦常被納入地方歷史敘事之中,成為連結祖先功績、地方開發與神聖庇佑的文化載體,促使民眾在年度節期中重新確認自身與地域、神明及社群之間的關係。從文化保存角度觀之,此節日不僅延續了道教民俗中的敬神傳統,也為地方戲曲、陣頭、祭品製作與口傳故事提供展示場域,因而具有傳承無形文化資產的重要意義。
校對記錄
- 2026-04-29 格式校正:1 段
- 2026-04-29 補強:歷史淵源 +271字
- 2026-04-29 補強:主要內容 +237字
- 2026-04-29 補強:相關典籍 +297字
- 2026-04-29 補強:文化影響 +298字
- 2026-05-04 誤報排除:將湯和說成『卒後追封東甌王』不正確,湯和並無此明確歷史封號;明代開國功臣湯和常見記載為封中山侯、進封信國公,死後諡襄武,『東甌王』屬明顯張冠李戴或誤記。
- 2026-05-04 確認錯誤:『湯和廟亦稱城隍廟』與前文設定衝突。文中說該廟是奉祀湯和的專廟,但又稱城隍廟,若無地方特定史料支持,這種把歷史人物廟直接等同城隍廟的說法明顯可疑,容易造成神名/神格混淆。 → 正確:若地方志或民間信仰材料確有將湯和廟稱為城隍廟,則此說法可成立;但若無明確地方史料支撐,確實容易造成神格混淆,屬可疑表述。
- 2026-05-04 確認錯誤:『中國中元節習俗中最典型個例』屬過度絕對化、難以成立的判斷,沒有明確可驗證依據,且與其他地區中元節民俗並列比較時顯得明顯不合理。 → 正確:「中國中元節習俗中最典型個例」屬主觀化、絕對化表述,難以直接驗證;在學術或百科表述中不宜作此唯一性判斷,問題成立。
- 2026-05-04 確認錯誤:前後對同一節俗的名稱與定位不一致:前文說『七月十五湯和節』納入浙江省非遺名錄,後文又說『湯和節為道教歲時信仰中與地方社會祭祀相結合的重要節日』,但來源與內容都明顯更像地方民間信俗,不宜直接定性為道教歲時信仰節日。 → 正確:同一節俗若一方面被描述為地方非遺與民間祭祀活動,另一方面又直接定性為道教歲時信仰節日,確有分類不一致與定位混用問題;較妥當的說法應區分地方民俗、廟會信俗與道教相關元素。
- 2026-05-04 確認錯誤:結尾句未完,內容中斷,顯示節點文本不完整,屬明顯品質問題。 → 正確:句子以「同時,目前湯和相關的活動大多由民」結尾,屬明顯未完句,文本不完整。
◇法緣留言(—)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