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舊儀
漢官六種是東漢時期陸續產生的六部關於漢代官制儀式的著作的總稱,包括《漢官》、《漢官解詁》、《漢官舊儀》、《漢官儀》、《漢官典職儀式選用》、《漢儀》。 班固《漢書·百官公卿表》繼承周公《周官》,對當時的官職制度進行了記錄。但其「僅列官府之目,未詳分職之名」。因此出現了大量對官制進行詳細解釋的著作。《[[隋書·經籍志》]]即記載:「漢末,王隆、應劭等,以《百官表》不具,乃作《漢官解詁》、《漢官儀》等書。」《續漢書·百官志》也記錄了漢朝官制,但司馬彪為西晉人,距離漢朝已有時日。因此《漢官》等書比班固《表》更豐富、比司馬彪《志》更原始,可以彌補其不足,擁有很高的史料價值,是秦漢官制儀式研究中不可或缺的珍貴資料。 後世學者相繼對散佚不存的《漢官》等書分別進行了輯佚工作,其中清代孫星衍所輯錄的《漢官六種》最為完整詳實,六書也從此並稱。 漢官 《隋書·經籍志》:「《漢官》五卷,應劭注。」作者和成書年代均不詳。 內容主要記錄各官職的吏屬人數和品秩,附加記錄了各郡郡治離首都洛陽的距離。 漢官解詁 《隋書·經籍志》:「《漢官解詁》三篇,漢新汲令王隆撰,胡廣注。」作於漢光武帝建武年間,原名《漢
漢舊儀
概述
漢官六種是東漢時期陸續產生的六部關於漢代官制儀式的著作的總稱,包括《漢官》、《漢官解詁》、《漢官舊儀》、《漢官儀》、《漢官典職儀式選用》、《漢儀》。
班固《漢書·百官公卿表》繼承周公《周官》,對當時的官職制度進行了記錄。但其「僅列官府之目,未詳分職之名」。因此出現了大量對官制進行詳細解釋的著作。《[[隋書·經籍志》]]即記載:「漢末,王隆、應劭等,以《百官表》不具,乃作《漢官解詁》、《漢官儀》等書。」《續漢書·百官志》也記錄了漢朝官制,但司馬彪為西晉人,距離漢朝已有時日。因此《漢官》等書比班固《表》更豐富、比司馬彪《志》更原始,可以彌補其不足,擁有很高的史料價值,是秦漢官制儀式研究中不可或缺的珍貴資料。
後世學者相繼對散佚不存的《漢官》等書分別進行了輯佚工作,其中清代孫星衍所輯錄的《漢官六種》最為完整詳實,六書也從此並稱。
漢官
《隋書·經籍志》:「《漢官》五卷,應劭注。」作者和成書年代均不詳。
內容主要記錄各官職的吏屬人數和品秩,附加記錄了各郡郡治離首都洛陽的距離。
漢官解詁
《隋書·經籍志》:「《漢官解詁》三篇,漢新汲令王隆撰,胡廣注。」作於漢光武帝建武年間,原名《漢官篇》,是跟《凡將篇》、《急就篇》類似的小學作品;後胡廣為其注釋解詁。
由於原書小學形式的限制,精要卻不夠詳細,因此主角地位逐漸被注釋代替,正文基本散亡,胡廣注卻較多被徵引。
漢官舊儀
《隋書·經籍志》:「《漢舊儀》四卷,衛敬仲撰。」
內容只記錄了西漢的制度。除記錄官制外,還花了相當篇幅來記錄禮儀制度,因此在《隋書·經籍志》被歸入儀注篇而非職官篇。除孫星衍漢官六種合輯本外,另有四庫全書館的單獨輯本。
原名《漢舊儀》,後因記載中官制居多,陳振孫《直齋書錄解題》改稱其為《漢官舊儀》,並列入職官類;馬端臨*《[[文獻通考*》]]亦從此。《永樂大典》與*《四庫全書》*用《漢官舊儀》之名,分類則列入政書類(典禮之屬)。
漢官儀
《隋書·經籍志》:「《漢官儀》十卷,應劭撰。」建安二年,漢獻帝遷至許都,「舊章堙沒,書記罕存」,應劭十分慨嘆,故著此書。
《漢官儀》是六種漢官著作中最為系統、翔實的一部,最多為後世徵引。
漢官典職儀式選用
《隋書·經籍志》:「《漢官典職儀式選用》二卷,漢衛尉蔡質撰。」常省稱為「《漢官典藏》」、「《漢官典儀》」或「蔡質《漢官》」。
內容「雜記官制及上書謁見禮式」。
漢儀
《[[新唐書·藝文志》]]:「丁孚《漢官儀式選用》一卷。」丁孚為孫權時東吳太史令。原名《漢官儀式選用》,劉昭注《續漢志》時都稱為「丁孚《漢儀》」。
注釋 參見 西漢官制 東漢官制 外部連結 《漢官六種》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國學導航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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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對記錄
- 2026-05-07 誤報排除:《漢官舊儀》作者與書名引述不一致。前文引《隋書·經籍志》作「《漢舊儀》四卷,衛敬仲撰」,但後文又說原名《漢舊儀》,後改稱《漢官舊儀》。若按此條目標題為《漢舊儀》,則「後因記載中官制居多,陳振孫……改稱其為《漢官舊儀》」與前述書名關係表述混亂,容易造成張冠李戴。
- 2026-05-07 誤報排除:「漢官典職儀式選用」與「漢儀」兩段存在疑似書名對應錯置。前文稱《漢官典職儀式選用》是蔡質撰,而後文又說《新唐書·藝文志》記丁孚《漢官儀式選用》一卷,並稱劉昭注《續漢志》時都稱為「丁孚《漢儀》」。這裡把《漢官典職儀式選用》《漢官儀式選用》《漢儀》三個名稱混用,是否同書別名未交代清楚,容易誤導。
- 2026-05-07 誤報排除:「漢儀」作者標示與前文合輯關係可能有歸屬錯誤。前文把《漢官六種》列為東漢時期的六部著作總稱,但此處單列《漢儀》為丁孚作,且與前面的《漢官儀式選用》似乎被當成不同條目處理,實際上前後關係未釐清,屬明顯結構性矛盾。
- 2026-05-07 確認錯誤:「《漢官六種》最為完整詳實,六書也從此並稱」語意不準確。六種本來就是既有書目的合稱,並非由孫星衍輯錄後才「從此並稱」;此處把學術輯本與書目合稱混在一起,屬明顯不合理表述。 → 正確:「六書也從此並稱」的說法不準確;《漢官六種》本是後人對六種漢代官儀類著作的合稱,並非到孫星衍輯錄後才開始並稱。較準確的表述應是:孫星衍輯錄本使其保存更為完備,而《漢官六種》作為合稱早已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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