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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子·貴義

《墨子·貴義》為《墨子》內篇之一,通篇以「義」為立論核心,專論何以「義」居於萬事萬物之上,以及士人、君主、百姓如何依義而行。就內容而言,此篇並非抽象形上之玄談,而是以強烈的實踐倫理姿態,論證「義」具有超越私利、整飭政治、安定社會的最高價值。墨家所謂「義」,不僅是道德判準,更是衡量治國、用人、言行是否合乎天下公利的標準;因此《貴義》在墨家倫理學中居承上啟下之地位,與《兼愛》《尚賢》《非攻》等篇互為表裡。 若從思想史觀之,《貴義》一篇尤其重要。儒家之「義」多與禮、仁相互發明,重在內在德性與社會秩序;墨家則更著重「義」與「利」的相即關係,認為真義必以利天下為歸宿。此篇多次以「天下之義」「國家百姓人民之利」為語彙,鮮明呈現墨家「兼相愛,交相利」的倫理立場。故《貴義》不只是《墨子》中的單篇,而是墨家義利觀最集中的一則綱領性文本,後世研究墨學、先秦倫理與政治哲學者,幾乎無不引之為重要證據。 就道藏分類而言,《墨子》本屬先秦諸子,非道教經典,故不列入洞真、洞玄、洞神、太玄、太平、太清、正一等任何一部道藏部類。然從道教學術史的角度看,墨家關於「天志」「明鬼」「尚同」的論述,與道教早期的神學政治、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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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子·貴義

概述

《墨子·貴義》為《墨子》內篇之一,通篇以「義」為立論核心,專論何以「義」居於萬事萬物之上,以及士人、君主、百姓如何依義而行。就內容而言,此篇並非抽象形上之玄談,而是以強烈的實踐倫理姿態,論證「義」具有超越私利、整飭政治、安定社會的最高價值。墨家所謂「義」,不僅是道德判準,更是衡量治國、用人、言行是否合乎天下公利的標準;因此《貴義》在墨家倫理學中居承上啟下之地位,與《兼愛》《尚賢》《非攻》等篇互為表裡。

若從思想史觀之,《貴義》一篇尤其重要。儒家之「義」多與禮、仁相互發明,重在內在德性與社會秩序;墨家則更著重「義」與「利」的相即關係,認為真義必以利天下為歸宿。此篇多次以「天下之義」「國家百姓人民之利」為語彙,鮮明呈現墨家「兼相愛,交相利」的倫理立場。故《貴義》不只是《墨子》中的單篇,而是墨家義利觀最集中的一則綱領性文本,後世研究墨學、先秦倫理與政治哲學者,幾乎無不引之為重要證據。

就道藏分類而言,《墨子》本屬先秦諸子,非道教經典,故不列入洞真洞玄洞神太玄太平太清正一等任何一部道藏部類。然從道教學術史的角度看,墨家關於「天志」「明鬼」「尚同」的論述,與道教早期的神學政治、天人感應觀念確有可比之處;《貴義》又談「義人在上,天下必治」,其以道德秩序聯繫天地鬼神的思路,亦常為道教思想史研究者所旁及。故雖非道經,仍可視為中國古代宗教倫理思想之重要旁證。

學術地位上,《貴義》屬《墨子》中較能集中顯示墨家價值論的一篇。近代以來,學者特別重視其「義—利」關係與其反對命定論、提倡人力實踐的精神。清代以後,隨著諸子學復興,《墨子閒詁》、諸家校勘與出土文獻研究相繼推進,《貴義》篇的文本價值與思想深度愈加彰顯。今日研究者多將其視為理解墨家「功利而不苟利、務實而不失義」的重要窗口。

成書背景

《墨子》今本通行五十三篇,然其形成非出一人一時之手,而是墨子及其後學在戰國中後期逐步累積、整理、傳抄而成。就《貴義》而言,篇中語氣與論證方式呈現濃厚的墨家後學特徵:一方面承接墨子「義利並重」的根本立場,另一方面又可見在戰國末期與儒、法、名、陰陽諸家爭論中,對「義」的重新凸顯。學界通常認為,此篇定型不早於戰國中期,成文環境與墨家學派在諸子競逐中的論辯情境密切相關。

託名方面,雖篇首以墨子言說為主,但現代文獻學普遍認為,今本《墨子》大量篇章並非墨子親筆,而是門人、再傳弟子乃至戰國末秦漢之際的墨家學者所編。由於墨子學派重視「言必有徵、行必有果」,其後學在傳述師說時,常以問答、設難、譬喻等形式保持論辯性。故《貴義》雖屬託名墨子,仍不宜簡單視為「偽作」,而應理解為墨家學派集體思想的成熟表述。

版本流傳方面,今見《墨子》文本主要依賴唐宋以後傳本系統,並經清代學者大量校勘整理。宋元以來傳本多有殘缺訛脫,至明清之際始漸趨完整。清代畢沅孫詒讓等人對《墨子》之校勘貢獻最大,其中孫詒讓墨子閒詁》尤為現代研讀《貴義》之重要依據。今人又可據中國哲學書電子化計劃等整理本對照傳統版本,復原篇章語句與章節分段,惟個別字句仍有異文,凡不能確定者宜標「待考」。

主要結構

《貴義》在今本《墨子》中通行置於第九卷,通篇可視為一個以「義」為中心的論辯單元。若依經文實際語勢,大致可分為以下幾段:

一、以命題開篇,直陳「義」之尊貴,提出「義,天下之大器也」一類論斷,確立全篇主旨。 二、由「義」推及社會政治秩序,論「義人在上,天下必治」;並以反面證成,指出失義則亂。 三、引入命、利、誶等概念,批判「執有命者」之說,主張以人力承擔天下之責。 四、以君子行義之方式收束,將義落實為具體行動,而非空言。

若按今本章句細分,則《貴義》可看作由「義的價值判準」「義與治亂」「反命論」「行義方法」四層推展。此篇未如《天志》《明鬼》那樣以長篇設問構成,而是以連續排比、反詰與格言式語句強化論斷力。故在結構上,它更接近墨家倫理宣言,而非純粹的學術論證。

核心思想

《貴義》的第一要義,在於重新界定「義」的地位:義不是附屬於權勢的修辭,也不是禮教系統中次一級的德目,而是判斷一切政治與行動的最高原則。墨子在此不是以抽象本體論談義,而是以天下治亂為衡量標準,認為凡能使百姓安、生產足、兵革息者,即近於義;凡足以敗亂社會、害民傷生者,即失於義。此種價值觀將倫理與政治合為一體,形成墨學最具特色的「實踐理性」。

第二,篇中明顯貫徹義利合一的思想。墨家並不否認「利」,反而認為真正的「義」必然導向最大公利。這一點與後世常把墨家誤解為「功利主義」不同:墨家不是以個人私利為準,而是以天下百姓之利為準。故《貴義》反覆強調「國家百姓人民之利」,其實是在說明「義」的社會普遍性——義之所至,非一人一家之便,而是眾人共享的秩序與福祉。

第三,《貴義》對「命定」思維持批判態度。篇中所言「執有命者」之說,實即反對把社會亂象歸咎於天命不可移。墨子認為,若承認萬事皆命定,則人將失去行義的責任;若人人以命自解,則天下之義必遭傾覆。這種思想不僅是倫理勸誡,也是一種強烈的人文主義:人應自擔其責,不可把道德失敗外推給天命。

第四,行義不是口號,而是身體力行。墨家向來重視「苦身為民」的實踐精神,《貴義》雖篇幅不長,卻與墨家一貫的簡樸、勤勉、節用、救世之風相通。義不是高懸於上,而是在行動中被證成;故墨家弟子能以「摩頂放踵」的精神奔走天下,正因其相信義之價值足以超越個人安逸。

重要段落

一、 「萬事莫貴於義。」

白話:世間所有事情之中,沒有比「義」更尊貴的了。

此句可視為全篇綱領。墨子以極簡短的斷語,把「義」提升到最高價值層次。此處的「貴」並非單指價格高低,而是指價值判準中的優先性與尊崇性。墨家在此並未從形上學證明義的「存在」,而是從倫理政治上斷定義的「應然地位」。

二、 「今用執有命者之言,是覆天下之義,覆天下之義者,是立命者也,百姓之誶也。」

白話:如今採納那些相信一切都由命運決定的說法,就是把天下的義理推翻;推翻天下義理的人,就是樹立命定之說的人,也是使百姓陷入毀敗的人。

此段極具戰國論辯風格。墨子把「有命」之說視為對社會倫理的摧毀,因為一旦人們相信命定,就不再積極行義。句中「誶」字,通行多解為毀傷、敗壞,個別版本字形或釋義或有異,待考。此段展現墨家反宿命、重實踐的精神。

三、 「然則所為欲義在上者,何也?曰:義人在上,天下必治。」

白話:那麼,為什麼一定要讓義居於上位呢?回答是:如果掌權的人以義為先,天下一定會得到治理。

此段由價值判準轉入政治秩序。墨子不是空泛地歌頌道德,而是明確主張「義人在上」具有治理效果。這表明墨家的政治倫理是功能性的:道德若不能導向治世,便不足以稱義;而能治世者,方可證其為義。

四、 「上帝山川鬼神,必有以知之。」

白話:上天、山川與鬼神,必然會知道這一切。

此句表面上屬於神學語彙,實則服務於道德監督。墨子並非以純粹超驗神秘來論義,而是借「上帝山川鬼神」作為道德裁判的象徵性權威。這與《天志》《明鬼》篇的論點相通:義不只是人間約束,也受到天人神靈系統的見證。此處所指之「上帝」,一般為先秦天神觀念,非後世一神教義理,宜加區別。

五、 「若使天下之人,皆能相愛而不相惡,則天下治矣。」

白話:如果天下的人都能彼此相愛而不彼此仇恨,那麼天下就會太平。

此意與《兼愛》相呼應,雖此句在不同整理本中具體字面或有出入,然其義理脈絡明確。義之實踐,最終落在「相愛」「不相惡」的社會關係上。墨家把抽象的義轉化為可操作的倫理行動,顯示其強烈的社會改革意圖。

六、 「故義,天下之大本也。」

白話:所以,義是天下最根本的根基。

此句若據不同傳本或鄰近章句可有異文,故當視作篇旨性概括,待考;然其思想確實可由《貴義》通篇推出。墨家所謂「本」,即使政治、倫理、群體秩序得以成立的根基。義不是末端裝飾,而是全體制度運作的根本原理。

七、 「義人在上,天下必治;義人在下,天下必亂。」

白話:如果重義的人居於上位,天下一定會治理好;如果重義的人居於下位,天下就一定會混亂。

此段為典型對舉句式,顯示墨家對政治人選的重視。此處「上」「下」不僅是官階之別,也象徵價值秩序的主導與被動。墨家的「尚賢」思想在此再度浮現:不是出身、血統、禮數決定治理能力,而是是否真正秉義。

八、 「量腹而食,度身而衣。」

白話:按自己的肚量決定吃多少,按自己的身形決定穿多少。

此句在墨家語境中常用來表現節用、自律與反奢侈。雖此句未必專屬《貴義》一篇,但其精神與本篇高度一致。義之踐行,不在口頭宣示,而在日常生活的節制與適度。墨家藉由身體生活的管理,將倫理落實為可見、可行、可驗的實踐。

相關神靈/宗派/儀式

《貴義》雖屬先秦諸子,不是宗教科儀經典,但文中涉及的神聖權威與思想資源,與中國古代宗教觀念互有交錯。相關者包括:上帝鬼神山川之神天志明鬼尚賢兼愛非命。其中「上帝山川鬼神」一語,顯示墨家以神聖監督作為道德秩序之後盾;而「執有命者」所批判的,則是削弱責任倫理的宿命觀。

從宗派角度看,《貴義》可置於墨家倫理學脈絡中理解,並與後世經世之學、實用主義思想互相映照。若從道教比較研究觀之,墨家的天神監察觀與道教早期的符籙齋醮精神雖不同屬,但皆重視天地神明對人間行為的見證。然二者義理基礎有別,墨家偏向公共倫理,道教偏向修真與度人,此點不可混同。

學術評價

學界一般認為,《貴義》是理解墨家價值論的核心篇章之一。其最大貢獻,在於把「義」由禮教語境中抽離出來,重新置於天下治亂與百姓生計的框架中加以界定。這使墨家思想呈現出明顯的公共性、實效性與批判性。從中國思想史角度看,《貴義》與儒家「仁義」之辯,法家「法術勢」之論,共同構成戰國思想競逐的重要面向。

另有學者指出,《貴義》的文本雖短,卻含多重論述層次:一面批判宿命,一面肯定神靈監察;一面強調道德原則,一面要求政治效果。這種兼具倫理與神學色彩的論述,體現了先秦思想尚未完全分化的特徵。亦有人認為,其中若干語句在今本流傳過程中經歷整理、拼接或異文增補,故對個別句讀與詞義仍需依版本學、出土文獻與校勘成果繼續研求。

就總體評價而言,《貴義》不僅是墨家「重義」的宣言,也是中國古代「公共道德」思想的一則早期典型。它所反對的,不只是個人私欲,更是以命自解、以權壓義、以空言亂實的社會機制。其精神至今仍具啟發性:真正可貴的,不是口頭上對義的標舉,而是能否在現實秩序中使義落地成行。

校對記錄

  • 2026-05-06 誤報排除:《貴義》不屬於《墨子》“內篇”,而是通行本第19篇(屬雜篇/後出篇章系統),不是內篇之一。
  • 2026-05-06 確認錯誤:原文稱《墨子》今本“通行五十三篇”,但通行本通常是53篇,其中篇章分類為內、外、雜等;前文又把《貴義》列為內篇,兩者分類互相矛盾。 → 正確:《墨子》今本一般說法為通行53篇,其中內篇、外篇、雜篇等分類並存;若同時將《貴義》稱為內篇,則與通行本篇目分類不符。
  • 2026-05-06 誤報排除:《貴義》篇中的“上帝山川鬼神,必有以知之”並非可直接等同為“義不只是人間約束,也受到天人神靈系統的見證”的泛化結論;該句出自墨家鬼神信仰語境,但原文此處過度延伸到整篇核心,屬明顯概括失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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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 scripture:mozi_guiyi · 最後更新:2026/5/7· 版本:20260507 · 版本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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