叔齊
叔齊(?—?),子姓,墨胎氏,名致,商紂王末期孤竹國第七任君主亞微的第三子。著名商朝遺老伯夷和第八任孤竹國國王亞憑的三弟。 簡介 叔齊本是其父親內定的王位繼承人,但由於有悖於傳統嫡長子繼承的宗法倫理,叔齊不願與伯夷爭奪王位,但伯夷也不願意違背父命。後伯夷和叔齊雙雙流亡,離開了孤竹國,禪讓君位予亞憑。伯夷和叔齊聽說西周部落周文王善待老者,遂前去投靠。 不久,文王去世。周武王受天命討伐紂王,伯夷和叔齊由於世沐殷恩,叩馬諫阻,意圖勸阻武王克殷的計劃。但周武王決心已定,不久周滅亡商朝。兩人遂憤而不食周粟,以表明對殷商的忠心,隱居在原殷商荒蕪之地首陽山,以樹皮,蕨菜為食,最終飢餓而死。 伯夷和叔齊由於不食周粟的高風亮節,後被認為是懷念故國的典範,也變成了後來改朝換代後忠於前朝的遺老遺少的代名詞。 其二人的祖國孤竹國在商朝滅亡後又存在了數百年,於齊桓公稱霸後,為了救援燕國,擊山戎時,順道將孤竹國消滅。而二人後除了國君亞憑外,再也沒有王系見於史籍。都穆《遊名山記》卷一《首陽山》記伯夷、叔齊隱居處有古柏二,「二根相距數尺,而幹上交若兄弟之相倚者」。 延伸閱讀 [在維基數據編輯] 《史
叔齊
概述
叔齊(?—?),子姓,墨胎氏,名致,商紂王末期孤竹國第七任君主亞微的第三子。著名商朝遺老伯夷和第八任孤竹國國王亞憑的三弟。
簡介
叔齊本是其父親內定的王位繼承人,但由於有悖於傳統嫡長子繼承的宗法倫理,叔齊不願與伯夷爭奪王位,但伯夷也不願意違背父命。後伯夷和叔齊雙雙流亡,離開了孤竹國,禪讓君位予亞憑。伯夷和叔齊聽說西周部落周文王善待老者,遂前去投靠。
不久,文王去世。周武王受天命討伐紂王,伯夷和叔齊由於世沐殷恩,叩馬諫阻,意圖勸阻武王克殷的計劃。但周武王決心已定,不久周滅亡商朝。兩人遂憤而不食周粟,以表明對殷商的忠心,隱居在原殷商荒蕪之地首陽山,以樹皮,蕨菜為食,最終飢餓而死。
伯夷和叔齊由於不食周粟的高風亮節,後被認為是懷念故國的典範,也變成了後來改朝換代後忠於前朝的遺老遺少的代名詞。
其二人的祖國孤竹國在商朝滅亡後又存在了數百年,於齊桓公稱霸後,為了救援燕國,擊山戎時,順道將孤竹國消滅。而二人後除了國君亞憑外,再也沒有王系見於史籍。都穆《遊名山記》卷一《首陽山》記伯夷、叔齊隱居處有古柏二,「二根相距數尺,而幹上交若兄弟之相倚者」。
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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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記/卷061》,出自司馬遷《史記》 注釋 參考書目 司馬遷. 伯夷列傳. 史記. [-61]. 司馬遷. 五帝本紀. 史記. [-61].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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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對記錄
- 2026-05-03 確認錯誤:『叔齊』的身分描述有明顯錯誤:史書中叔齊是商末孤竹君之子,與伯夷同為孤竹君之子,並非『第七任君主亞微的第三子』,也不是『第八任孤竹國國王亞憑的三弟』。 → 正確:叔齊通常記為商末孤竹君之子,與伯夷同為孤竹君之子;將其寫成『第七任君主亞微的第三子』或『第八任孤竹國國王亞憑的三弟』不符合通行史實表述。
- 2026-05-03 確認錯誤:『伯夷和叔齊雙雙流亡,離開孤竹國,禪讓君位予亞憑』的表述與通行史實不符;伯夷、叔齊出走後,孤竹國的君位傳承不是這樣的『禪讓』敘述。 → 正確:伯夷、叔齊出走後,孤竹國君位傳承並非通行史實中的『禪讓君位予亞憑』說法;此句將人物關係與繼承關係表述得不準確。
- 2026-05-03 確認錯誤:『周武王決心已定,不久周滅亡商朝』用語錯誤,應為周滅商、商亡,且不是『周滅亡商朝』。 → 正確:應表述為『周滅商』或『商亡於周』,『周滅亡商朝』語意不順且不規範,但核心意思是周滅商並非完全錯誤;此處屬表述問題。
- 2026-05-03 確認錯誤:『亞憑』與前文的王位繼承說法前後不一致:前文說叔齊是第三子、亞憑是第八任國王,但後文又說『二人…禪讓君位予亞憑』,與『亞憑已是國王』相互矛盾。 → 正確:前後確有自相矛盾:前文若稱亞憑已是國王,後文又說伯夷、叔齊『禪讓君位予亞憑』,兩者在邏輯上不一致。
- 2026-05-03 確認錯誤:『二人的祖國孤竹國在商朝滅亡後又存在了數百年』可能不準確,孤竹國一般認為在春秋時期即已滅亡,並非可確定『又存在了數百年』這種表述。 → 正確:『孤竹國在商亡後又存在了數百年』欠缺可靠依據;孤竹國一般認為於春秋時期已亡,不宜作為確定史實斷言。
- 2026-05-03 確認錯誤:『伯夷和叔齊隱居處有古柏二』屬傳說性內容,若作為確定史實表述不嚴謹;且與主條目介紹不直接相關,容易造成以傳說代史實的誤導。 → 正確:『首陽山有古柏二』屬地方傳說、遊記式記載,若當作確證史實不夠嚴謹;作為條目主體敘述也不合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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