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國
中國東北地區歷史 閱論編 渤海(韓語:발해/渤海;俄語:Бохай,698年-926年)是於公元698年到926年、以粟末部為主的靺鞨族君主制、多民族王國,建國者為大祚榮。渤海國的前身為現今中國東北部、朝鮮半島北部、俄羅斯東南部地區各時期的「高句麗」、「肅慎」、「挹婁」、「沃沮」、「勿吉」、「靺鞨」等多個地方民族部落或政權。 渤海國在建國後受唐冊封,唐王朝在黑水靺鞨居住地牡丹江流域置忽汗州,設忽汗都督府,亦稱「渤海都督府」,冊其首領為都督,封「渤海郡王」,史稱「渤海王國」;其國人自稱「靺鞨」、「靺鞨國」或「渤海國」。中國史籍《[[新唐書》]]稱之為「海東盛國」。 渤海國所統治的領土在極盛期時,曾包括今嫩江至松花江河道一線以南的黑龍江省部分地區、吉林省大部、遼寧省、濱海邊疆區的南半部以及朝鮮半島北部。 渤海國有五個首都,包括上京龍泉府、東京龍原府、中京顯德府、南京南海府和西京鴨綠府;當中最大的龍泉府為五京之首,仿照唐朝都城長安形制營建,其遺址位於今中國黑龍江省寧安市渤海鎮。自渤海國三世文王大欽茂時期起,龍泉曾兩度成為渤海國都,先後長達160餘年,也是當時中國[[東北地區]]最大
渤海國
概述
閱論編
渤海(韓語:발해/渤海;俄語:Бохай,698年-926年)是於公元698年到926年、以粟末部為主的靺鞨族君主制、多民族王國,建國者為大祚榮。渤海國的前身為現今中國東北部、朝鮮半島北部、俄羅斯東南部地區各時期的「高句麗」、「肅慎」、「挹婁」、「沃沮」、「勿吉」、「靺鞨」等多個地方民族部落或政權。
渤海國在建國後受唐冊封,唐王朝在黑水靺鞨居住地牡丹江流域置忽汗州,設忽汗都督府,亦稱「渤海都督府」,冊其首領為都督,封「渤海郡王」,史稱「渤海王國」;其國人自稱「靺鞨」、「靺鞨國」或「渤海國」。中國史籍*《[[新唐書*》]]稱之為「海東盛國」。
渤海國所統治的領土在極盛期時,曾包括今嫩江至松花江河道一線以南的黑龍江省部分地區、吉林省大部、遼寧省、濱海邊疆區的南半部以及朝鮮半島北部。
渤海國有五個首都,包括上京龍泉府、東京龍原府、中京顯德府、南京南海府和西京鴨綠府;當中最大的龍泉府為五京之首,仿照唐朝都城長安形制營建,其遺址位於今中國黑龍江省寧安市渤海鎮。自渤海國三世文王大欽茂時期起,龍泉曾兩度成為渤海國都,先後長達160餘年,也是當時中國[[東北地區]]最大城市及政治、經濟、文化、軍事及外交中心。
10世紀,渤海國被契丹遼太祖阿保機所滅,故地建附庸東丹國,但渤海人不斷逃亡,最終在金朝興起後融入同樣為靺鞨後裔的女真統治集團。
國名
渤海國初名「振」(震),為大祚榮襲其父的大唐封爵「震國公」。而關於「震」的含義說法不一,比較通行的看法是認為取自周易震卦卦名,有人分析粟末靺鞨自隋朝就受到儒家文化影響很深,大祚榮更是熟知漢文經史,因此以地處東方而以震為國號。朝鮮學者朴時亨所著渤海史則認為「震」是威震四方之意,但武則天封「震國公」用威震四方之意幾乎不可能。也有學者指出應該與乞四比羽被唐朝封為許國公一起考慮,並認為從音韻學上來說,「許」「震」可能為「靺鞨」的別稱「肅慎」的諧音。「渤海國」名則來自於唐朝的「渤海郡王」封號。渤海國的疆域並未濱臨渤海,以「渤海」為封號,有人認為「渤海」是「靺鞨」的音近變音。
歷史 現藏於日本大原美術館的渤海國咸和四年銘佛龕 遷徙與定居
最早記載勿吉粟末部的史書是*《魏書》*卷100《勿吉傳》。當時的靺鞨剛從北方遷移至粟末江流域,與當時的南扶餘人的君主制國家—高句麗(前37—668年)因爭奪土地逐漸產生衝突,至晚在公元471年-476年以前,粟末部已與高句麗連年征戰。至隋朝初年,粟末靺鞨在與高句麗的戰爭中逐漸處於劣勢,因此粟末靺鞨人大多臣服於高句麗。不願臣服於高句麗的8個粟末部落,在首領突地稽的率領下逃往遼河以西,被當時的隋文帝安置於遼西柳城與幽州昌平一帶。 在隋與高句麗的戰爭中粟末靺鞨人也參加了對高句麗的征戰。
高句麗末期
公元666年,唐高宗乾封元年,唐高宗派李勣和薛仁貴伐高句麗,臣屬於高句麗的白山靺鞨部與粟末靺鞨部跟隨高句麗對唐軍進行了抵抗。
公元668年,唐高宗總章元年,高句麗滅亡。唐朝政府為了防止高句麗政權復辟,並有效控制高句麗遺民與臨近靺鞨、契丹、奚、等部民,強行將「粟末靺鞨附高麗者」徙居遼西營州,高句麗治下的一部分粟末靺鞨人、白山靺鞨人被與高句麗遺民一同強行遷至營州(今遼寧朝陽)一帶。而渤海高王大祚榮的父親乞乞仲象(當時即為部落酋長)就在這部分粟末靺鞨人當中。乞乞仲象一家自668年被遷到營州到公元698年大祚榮率部眾重新遷回「粟末故地」期間在營州生活了近30年,乞乞仲象之子大祚榮正是在這一時期出生並長大成人。
營州之亂
公元696年,武則天萬歲通天元年,松漠都督府都督契丹人李盡忠以及其內兄孫萬榮起義,反抗唐的統治。白水靺鞨酋長乞四比羽、粟末靺鞨酋長乞乞仲象也參與了此次反叛。
公元698年,武則天為安定東北邊疆局勢,在對契丹實行武力圍剿的同時,對參加反唐的粟末靺鞨採用招撫政策,封白水靺鞨首領乞四比羽為許國公、粟末靺鞨首領乞乞仲象為震國公,赦免其反唐之罪。但是乞四比羽拒絕受封,被唐軍追擊殺死;乞乞仲象率部向東逃亡中病故。
震國建立
公元698年(武則天聖歷元年),乞乞仲象之子大祚榮代父率所部繼續逃亡至東牟山,降周的契丹大將李楷固追擊其至天門嶺,被大祚榮擊敗,是為天門嶺之戰。大祚榮藉此在粟末靺鞨與高句麗故地的忽汗州敖東城建國稱王,以唐朝廷封其父為震國公之震國作國號,自稱震王(亦作「振」),都舊國(今吉林省敦化市敖東城),史稱「震國」或「靺鞨國」。
受封更名「渤海國」
大祚榮多次遣使向長安稱臣,公元713年(唐玄宗先天二年)唐賜封大祚榮為「左驍衛大將軍」、「渤海郡王」,令其統治所居之忽汗州,加封其為「忽汗州都督」。大祚榮自此將國名由「靺鞨」更改為「渤海」,以忽汗州(號上京龍泉府,今黑龍江省寧安市西南東京城)為上京,史稱「渤海國」。
762年,君主開始獲唐朝冊封為「渤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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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5-05 誤報排除:渤海國的存在年代寫成「698年-926年」基本可接受,但文中稱其「10世紀被契丹遼太祖阿保機所滅」不夠準確;遼太祖耶律阿保機在916年稱帝,滅渤海是在926年,屬遼太祖時期,這句本身可成立,但後文未交代清楚時間點,且「10世紀」過於籠統。
- 2026-05-05 確認錯誤:「唐朝政府…強行將『粟末靺鞨附高麗者』徙居遼西營州」這段表述有明顯史實問題:營州之亂後,唐朝確有安置與遷徙相關部眾,但把大批「粟末靺鞨附高麗者」作為一個明確、統一的遷徙對象表述過於武斷,且與前文「高句麗治下的一部分粟末靺鞨人、白山靺鞨人」混用,對象不清。 → 正確:唐代在營州之亂後確有遷徙、安置高句麗遺民及相關靺鞨部眾的措施,但將其概括為『強行將「粟末靺鞨附高麗者」徙居遼西營州』屬過度簡化,對象與過程表述不夠精確。
- 2026-05-05 確認錯誤:「公元668年…乞乞仲象一家自668年被遷到營州到公元698年大祚榮率部眾重新遷回『粟末故地』期間在營州生活了近30年」這裡的『重新遷回粟末故地』缺乏明確史實依據,且大祚榮是由營州東走建國,並非通行說法中的『遷回故地』。 → 正確:大祚榮是由營州東走並最終在東北地區建國,將其表述為『重新遷回粟末故地』缺乏明確史實依據。
- 2026-05-05 確認錯誤:「白水靺鞨酋長乞四比羽、粟末靺鞨酋長乞乞仲象也參與了此次反叛」有誤:史實上通常是指契丹李盡忠、孫萬榮之亂中,乞四比羽與乞乞仲象起兵反唐,但不宜概括成『參與此次反叛』而不交代其與契丹亂的關係,容易造成張冠李戴。 → 正確:乞四比羽、乞乞仲象與契丹李盡忠、孫萬榮之亂的關係需交代清楚;若僅說『參與此次反叛』,容易使指涉不明。
- 2026-05-05 誤報排除:「乞四比羽拒絕受封,被唐軍追擊殺死;乞乞仲象率部向東逃亡中病故」基本脈絡可接受,但前後文稱乞乞仲象在營州生活近30年並在698年病故,與他在696—698年間的活動銜接過於簡化,容易造成時間線不清。
- 2026-05-05 確認錯誤:「大祚榮藉此在粟末靺鞨與高句麗故地的忽汗州敖東城建國稱王,以唐朝廷封其父為震國公之震國作國號,自稱震王(亦作『振』),都舊國」這段有明顯術語混亂:『都舊國』不是常見、正確的政權名稱;『震王/振』與『震國』的用法也混雜,表述不夠準確。 → 正確:『都舊國』不是標準、通行的政權名稱;相關表述應更正為渤海國早期都城與國號演變的常見說法。
- 2026-05-05 誤報排除:「大祚榮多次遣使向長安稱臣,公元713年…唐賜封大祚榮為『左驍衛大將軍』『渤海郡王』,令其統治所居之忽汗州,加封其為『忽汗州都督』」其中『忽汗州都督』與前文『設忽汗都督府』、以及渤海國官方體制的說法容易混淆;唐朝冊封的是『忽汗州都督』一類的羈縻官號,不等於唐實際統治該地。這裡若用作渤海國正式行政隸屬,容易誤導。
- 2026-05-05 確認錯誤:「大祚榮自此將國名由『靺鞨』更改為『渤海』」的說法過於簡化且不精確:『渤海』作為國號與唐冊封『渤海郡王』確有關聯,但不是可以直接等同為大祚榮『更改國名』的單一步驟,史料與研究中通常會區分唐冊封稱號與政權自稱。 → 正確:『渤海』作為國號與唐冊封『渤海郡王』相關,但不能簡化為大祚榮單方面『將國名由靺鞨更改為渤海』。
- 2026-05-05 確認錯誤:末尾內容被截斷,明顯不完整。 → 正確:內容截斷,無法完成查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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