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操與陳宮之戲劇行動及人物性格研究——以《三國志》、《三國志注》、小說與京劇為中心
- 題名:《中國文化大學博碩士論文系統》 - 作者:待補 - 年份:待補 - 來源層級:abstractonly - 抓取來源:legacypdf - 直接來源:待補
📚 學術摘要使用聲明
本頁面收錄論文摘要係依據台灣《著作權法》第 52 條(為學術研究合理使用) 及第 65 條(合理使用四要素判斷)整理。摘要長度不超過 300 字,並附原始來源連結。
若您是著作權人並希望下架此摘要,請來信 [email protected] 我們將於 7 日內處理。原文閱讀請點擊「來源連結」前往原資料庫。
中國文化大學博碩士論文系統
書目定位
《中國文化大學博碩士論文系統》目前作為道教研究資料庫中的論文/研究條目保存。此頁先以書目卡方式整理可確認欄位,避免把短摘要誤讀為完整論文全文。若需引用,應回到原論文、期刊頁面、學位論文庫或 DOI 頁面核對。
基本資訊
- 題名:《中國文化大學博碩士論文系統》
- 作者:待補
- 年份:待補
- 來源層級:abstract_only
- 抓取來源:legacy_pdf
- 直接來源:待補
現有摘要
基本資訊
摘要
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動機與目的 劇作家改編歷史劇,乃是增加了一種可能性,現今劇作家面臨的課題,除 了增加可能性外,仍須考慮到戲劇行動、人物性格等因素,以達面面俱到之功 效,放眼觀諸傳統戲曲,改編自歷史者不計其數,而取材自小說者更是為數眾 多,而求學問須有追根究底的精神,本文由歷史、小說、傳統戲曲中的京劇來 看曹操與陳宮是否「史有其人,人有其事」,史書方面以陳壽《三國志》所集〈魏 書〉三十卷、〈蜀書〉十五卷和〈吳書〉二十卷,加以裴松之《三國志注》所載 文獻作為研究對象。小說方面則以葉逢春本《三國志傳》為主要研究對象、輔 以《三國志通俗演義》、毛本《三國演義》等版本做為分析比較依據;京劇方面 則以《捉放曹》(〈過關〉、〈公堂〉、〈殺家〉、〈行路〉、〈宿店〉)、《戰濮陽》、《白 門樓》作為傳統老戲研究劇目分析並以李寶春所編《曹操與陳宮》為新編劇目 研究對象。本文擬以曹操與陳宮戲劇行動及人物性格之改變,探討戲曲京劇中 其戲劇行動者及戲劇行動事件以及戲劇行動三方面佈局的編劇觀。進而,希冀 探討傳統戲曲為人所異議之處,為傳統戲曲的創作增加新的可能。 第二節 前人研究成果 自清以降,學者對於三
校對記錄
道教研究定位
本條目可作為道教、道藏、宗教史、民間信仰、科儀、神仙信仰、宮觀、地方志、碑刻與文獻學研究的檢索入口。若《中國文化大學博碩士論文系統》實際討論範圍較窄,後續應依原文改寫為具體主題,例如經典校釋、人物傳記、儀式制度、地方宗教、圖像藝術或思想史問題。
校核流程
補強《中國文化大學博碩士論文系統》時,建議先確認題名是否為正式出版題名,再核對作者、年份、刊名或學位授予單位。其次檢查摘要是否直接來自出版頁、資料庫或論文本身;若摘要由搜尋結果整理而來,應標記為二手線索。最後再建立與站內節點的關聯,避免只因題名含有「道」「教」「神」「儀」等字樣就誤連到不相干主題。
引用邊界
目前內容不代表全文校讀,也不應直接作為學術引用定本。後續補強時,至少應確認:期刊或學位授予單位、卷期頁碼、作者機構、摘要原文、關鍵詞、DOI/URL、引用格式與授權狀態。若無法取得原文,應標示為「書目線索」而非「全文研究」。
待補欄位
◇法緣留言(—)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