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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東晉看道教法科儀類別之衍變

著作人:蕭登福📅 2007

- 題名:《由東晉看道教法科儀類別之衍變》 - 作者:蕭登福 - 年份:2007 - 來源層級:待補 - 抓取來源:待補 - 直接來源:待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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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東晉看道教法科儀類別之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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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資訊

  • 題名:《由東晉看道教法科儀類別之衍變》
  • 作者:蕭登福
  • 年份:2007
  • 來源層級:待補
  • 抓取來源:待補
  • 直接來源:待補

現有摘要

基本資訊

摘要

道 法科儀 由東晉 看 類別之衍變  蕭登福 台中技術學院共同學科教授 祭神以壇場科儀為主,周秦兩漢 九祖罪根,或薦拔先祖九幽之魂,或自 大型的壇場,如郊天、祀地、社壇、宗 謝犯戒之罪,或懺謝今生宿世罪業,或 廟、封禪泰山等,大抵為帝王所立。私 消災祈福,或求仙服丸,或拯拔罪業憂 人立壇,較為可考者為張陵的二十四 苦等等,所求既異,壇祀亦別。最早將 治。這些大小型壇場,被漢後道派所沿 道教齋醮壇場法會做出歸類的,應為生 承,至東晉靈寶派而道教壇場科儀大 於 晉 末 死 於 宋 世 的 陸 修 靜 ( 4 0 6 - 備。 477),他在所撰集的《洞玄靈寶五感 文》中,將當時齋壇法會形式,依其 祈求目的不同,區分為上清齋法及靈寶 一 、 陸 修 靜 將 東 晉 道 教 齋 壇 法 會 區 分 為 九 等 十 二 法 齋法。上清分為二齋法,靈寶分為九等 十法;上清齋無為,靈寶齋有為。上清 無大型壇儀之論,壇場儀制,主要成之 東晉靈寶派以壇場齋醮為主,其 於靈寶派,而其形制,則是承自周秦兩 壇場有戶外、戶內之分,有大型、小型 漢以來的郊天、祀地壇及三張壇法。 之別。但如依其祈求目的不同來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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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 paper:dca9bc096695 · 最後更新:2026/6/12· 版本:20260611 · 版本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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