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情書意:《吳郡圖經續記》、《新定續志》
- 題名:《詩情書意:吳郡圖經續記、新定續志》 - 作者:待補 - 年份:2009 - 來源層級:abstractonly - 抓取來源:legacypdf - 直接來源:待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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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情書意:吳郡圖經續記、新定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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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資訊
- 題名:《詩情書意:吳郡圖經續記、新定續志》
- 作者:待補
- 年份: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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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有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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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詩情書意:《吳郡圖經續記》、《新定續志》 國家圖書館古籍善本雜詠之二 盧錦堂 ◎ 國家圖書館退休同仁 ◆《吳郡圖經續記》 吳郡圖經續記稀,宋刻地志蕘翁祈。 仍因聽玉成雙璧,金付五十遂抱歸。 三卷三冊/(宋)朱長文撰/宋紹興四年(1134)孫佑蘇州刊本 特藏總號03243/版匡高21公分,寬15.1公分,左右雙邊 每半葉9行,行17至19字不等/版心白口,單黑魚尾,下方記刻工 朱長文(10391098),字伯原,號樂圃,蘇州吳縣人。宋嘉祐四年(1059)進士。足疾不 朱長文( ) 字 仕,後以蘇軾薦充本州教授。元祐中召為太常博士。遷秘書省正字、樞密院編修。 宋大中祥符中詔修圖經,每一州郡命官編輯呈上,內容詳略各繫乎其人,但最後依所立類 例予以整理,不得不有所刪節,務求一致。元豐初,朱長文參考載籍、探摭舊聞,綴輯《吳郡 圖經續記》三卷,包括城邑、戶口、物產風俗、學校、倉務、海道、人物、山水、往迹、冢墓 等共28門,各門又分若干節,凡圖經已備者不錄。後又稍加潤飾繕寫,獻於郡府,備作諮閱。 元符初,朝請郎通判蘇州權管州事祝安上從朱氏子處取得此書,並付公庫刊行。至紹興,孫佑 來守此邦,時兵火之餘
校對記錄
- 2026-05-07 確認錯誤:同段出現兩處朱長文生平文字互相矛盾或至少嚴重錯亂:前文稱其「宋嘉祐四年(1059)進士。足疾不 朱長文( ) 字 仕」,後文又接「元祐中召為太常博士。遷秘書省正字、樞密院編修。」其中「足疾不仕」與後續官職敘述在文句上明顯斷裂,且「朱長文( ) 字 仕」疑為錯字/漏字。 → 正確:此處文字疑有斷裂與漏字,應整理為朱長文生平介紹;「足疾不仕」與後續官職並不必然矛盾,因為常見表述是因足疾未即仕,後又經推薦出任教職與官職。原文「朱長文( ) 字 仕」顯示排版/漏字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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