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寄
屠寄(1856年—1921年),字敬山,一字景山,號結一宦主人,江蘇武進人。是清末民初重要的官員、地理學家與歷史學家。他曾中進士,先後在浙江淳安、黑龍江等地任職,並在辛亥革命期間參與常州光復,擔任武進縣民政長。其最重要的學術貢獻在於地理測繪與蒙古史研究,特別是《蒙兀兒史記》一書,對元史研究具有極高的參考價值。
屠寄
概述
屠寄(1856年—1921年),字敬山,一字景山,號結一宦主人,江蘇武進人。是清末民初重要的官員、地理學家與歷史學家。他曾中進士,先後在浙江淳安、黑龍江等地任職,並在辛亥革命期間參與常州光復,擔任武進縣民政長。其最重要的學術貢獻在於地理測繪與蒙古史研究,特別是《蒙兀兒史記》一書,對元史研究具有極高的參考價值。
生平
早年與仕途
屠寄於光緒十八年(1892年)中進士,同年五月改翰林院庶吉士。光緒二十年(1894年)散館後,著以部屬用,此後歷任浙江淳安知縣、工部候補主事等職。
黑龍江時期
光緒二十一年(1895年),屠寄應欽差大臣延茂之邀赴黑龍江,於同年10月抵達齊齊哈爾。光緒二十二年(1896年),延茂返京後,因清政府會典館要求測繪黑龍江地圖,而黑龍江缺乏相關人才,黑龍江將軍恩澤奏准朝廷,留下屠寄擔任黑龍江輿圖總纂,主持測繪和纂修事宜。
不久後,輿圖總局改為通志局,屠寄亦受聘為通志局總纂。光緒二十四年(1898年),他完成黑龍江六城的全部草圖繪製。次年完成黑龍江輿圖的審修及「黑龍江圖說」的撰寫。光緒二十六年(1900年)離開黑龍江,光緒三十一年(1905年)重任浙江淳安縣令。
參與革命
辛亥革命前夕,屠寄回到常州,與中國同盟會會員、長子屠寬及朱溥恩等人組織常州的革命力量,擔任武陽教育會會長、武陽農會會長,並發動常州府中學堂學生參與革命活動。辛亥革命爆發後,屠寄參與常州光復。
常州光復後,屠寄被公推為武進縣民政長。任內整飭地方賦稅、禁菸、禁賭、興辦學校、革除陋習。1913年,袁世凱的北京政府任命其為武進縣知事,但屠寄拒絕並辭職歸家,專門從事蒙古史研究。
晚年
1917年,應蔡元培邀請,屠寄到北京擔任國史館總纂,同時遙領武進縣誌總纂。1920年返回常州後,歷任武進縣水利總董、武進縣積穀總董、武進紅十字會第一任會長。為消除常州北門水患,他出任北塘河工局總董,籌資開河,並每天親自在河堤上工作監督工程。最終北塘河完工後,屠寄卻因積勞成疾,於1921年病逝,享年66歲。
學術成就
地理測繪
屠寄在地理學方面有重要貢獻。光緒十四年(1888年)入張之洞幕府,任**廣東輿圖局總纂**,主修《廣東輿地圖》,並任廣雅書局編審。此後在黑龍江期間,完成黑龍江六城草圖繪製、輿圖審修及「黑龍江圖說」撰寫,為東北地區地理學留下珍貴資料。
清末新政期間,他融入多年教學和治學經驗,為中學撰寫《中國地理學教科書》,後經清朝學部審定,以《中國地理教科書》之名發行。
蒙古史研究
屠寄最重要的史學著作為《蒙兀兒史記》五十卷。此書參照《元朝秘史》及西方史料,並證以親歷調查,對《元史》大加補訂,具有很高的學術參考價值。書中包含本紀、列傳、世系表及地理志等部分,其餘部分僅有綱目而無內容,有待後人補輯。
在《蒙兀兒史記》中,屠寄提出了四等人制的說法,對元代社會制度研究影響深遠。
著作
| 書名 | 卷數 | 說明 |
|---|---|---|
| 《廣東輿地圖》 | — | 主修,於廣東輿圖局完成 |
| 《黑龍江圖說》 | — | 黑龍江輿圖審修後撰寫 |
| 《中國地理教科書》 | — | 中學教材,經學部審定發行 |
| 《蒙兀兒史記》 | 五十卷 | 重要蒙古史著作,補訂《元史》 |
| 《常州駢體文錄》 | 三十卷 | 常州鄉里征獻文獻 |
| 《屠氏毗陵支譜》 | — | 屠氏家族譜系 |
家庭
屠寄正室為劉夫人,武進西營劉氏之女,其父為縣庠生、候選直隸州知州攝理福建汀州府寧化縣知縣劉紹沅。 長子屠寬,為中國同盟會會員,與父親一同參與常州革命活動。
資料來源
備註
本條目所載屠寄為清末民初歷史人物,原始資料中未見其與道教之直接淵源或道教活動記載。其主要事跡集中於地理測繪、史學研究、政治革新與地方治理等領域。如需補充道教相關資料,請提供其他來源以供參考。
校對記錄
- 2026-05-06 誤報排除:「屠寄於光緒十八年(1892年)中進士」與「光緒十八年(1892年)中進士,同年五月改翰林院庶吉士」這一段的基本年份可疑;若按清代會試、殿試與庶吉士選授流程,這類敘述需核對,但此處無法直接判定為錯誤。真正明顯的問題是後文時間線與年齡對不上:他生於1856年,卻在1921年病逝且寫為「享年66歲」,按年齡計算若生於1856年,1921年通常應為65歲或66歲取決於虛歲,但文內沒有說明虛歲/周歲,屬不夠嚴謹,非明顯錯誤。
- 2026-05-06 確認錯誤:「光緒十四年(1888年)入張之洞幕府,任廣東輿圖局總纂」與前文生平中他1892年才中進士、1894年散館後出仕的敘述相衝突。若1888年已入張之洞幕府並任總纂,則早於中進士與正式仕途,需補充來源或釐清職務性質。這屬段落間明顯矛盾。 → 正確:光緒十四年(1888年)入張之洞幕府並任廣東輿圖局總纂,與後來光緒十八年(1892年)中進士、1894年散館後出仕不必然矛盾;前者可屬幕僚或差遣性質,未見足以證明時間線衝突。
- 2026-05-06 誤報排除:「清末新政期間,他融入多年教學和治學經驗,為中學撰寫《中國地理學教科書》,後經清朝學部審定,以《中國地理教科書》之名發行。」其中「經學部審定」與前文「清朝學部」用語不一致,但不是事實錯誤本身;真正需要注意的是書名與前文著作表格中的《中國地理教科書》對應關係不夠清楚,屬表述不嚴謹。
- 2026-05-06 誤報排除:「1917年,應蔡元培邀請,屠寄到北京擔任國史館總纂,同時遙領武進縣誌總纂。」此處「國史館」在1917年北京政府體制下是否確有此職需核對,但僅就文本內部沒有直接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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