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肇淛
謝肇淛(1567年7月29日—1624年10月23日),字在杭,號武林、小草齋主人,晚號山水勞人,福建布政使司福州府長樂縣人。明朝政治人物、作家,同進士出身。 生平 隆慶元年(1567年)生於浙江布政使司杭州府錢塘縣,自幼聰穎,早年與徐熥、徐𤊹、曹學佺等結社,萬曆十六年(1588年)福建鄉試第二十六名舉人,二十年(1592年)登壬辰科三甲十名進士,戶部觀政,六月授任湖州府推官,二十六年考察調簡,二十七年補東昌府推官,三十三年升南京刑部主事,調南兵部職方司主事,三十七年調工部主事,管節慎庫,四十年升屯田司員外郎,管重城,升郎中,管張秋北河,四十六年七月升雲南布政司右參政,天啟元年(1621年)二月升任廣西按察使,三年三月升本省右布政使,四月官至廣西左布政使。天啟四年(1624年)入覲,是年十月二十三日病卒於萍鄉官舍。 著作 謝肇淛曾奉詔治理河道,一年有成,並將治河經驗寫成《北河紀略》。撰《五雜俎》十六卷,多記風物掌故。另著有《文海披沙》、《文海披沙摘錄》、《小草齋集》、《滇略》等。 墓葬 謝肇淛墓在福建省福州市長樂區營前街道下洋村大象山麓,現為福建省文物保護單位。 雜談
謝肇淛
概述
謝肇淛(1567年7月29日—1624年10月23日),字在杭,號武林、小草齋主人,晚號山水勞人,福建布政使司福州府長樂縣人。明朝政治人物、作家,同進士出身。
生平
隆慶元年(1567年)生於浙江布政使司杭州府錢塘縣,自幼聰穎,早年與徐熥、徐𤊹、曹學佺等結社,萬曆十六年(1588年)福建鄉試第二十六名舉人,二十年(1592年)登壬辰科三甲十名進士,戶部觀政,六月授任湖州府推官,二十六年考察調簡,二十七年補東昌府推官,三十三年升南京刑部主事,調南兵部職方司主事,三十七年調工部主事,管節慎庫,四十年升屯田司員外郎,管重城,升郎中,管張秋北河,四十六年七月升雲南布政司右參政,天啟元年(1621年)二月升任廣西按察使,三年三月升本省右布政使,四月官至廣西左布政使。天啟四年(1624年)入覲,是年十月二十三日病卒於萍鄉官舍。
著作
謝肇淛曾奉詔治理河道,一年有成,並將治河經驗寫成《北河紀略》。撰《五雜俎》十六卷,多記風物掌故。另著有《文海披沙》、《文海披沙摘錄》、《小草齋集》、《滇略》等。
墓葬
謝肇淛墓在福建省福州市長樂區營前街道下洋村大象山麓,現為福建省文物保護單位。
雜談
王漁洋《池北偶談》載其中舉前遇到女鬼請求其申冤之奇事。
軼事
謝肇淛曾向袁宏道借抄《金瓶梅》,但久未將《金瓶梅》歸還給袁宏道。
家族
曾祖謝廷統。祖父謝浩。父謝汝韶,舉人,吉府左長史。
注釋 參考文獻 徐𤊹:〈中奉大夫廣西左布政使武林謝公行狀〉,謝肇淛《小草齋文集》附錄 張廷玉等,《明史》,中華書局點校本 王士禛,《池北偶談》 外部連結 利瑪竇與謝肇淛(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謝肇淛任職聊城考略(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不要混同
不要把 謝肇淛 與 仙境想像、名山崇拜、洞天福地、道教空間觀、靈境、武夷山 直接混同;它們只是由 《論謝肇淛五雜組‧地部的地景書寫》 支撐的共現線索。若要建立更強關係,需回查論文中的語句、年代、地域、儀式場景與版本脈絡。
檢驗紀錄
- paper 樣本數:1
- 共現節點數:7
LIUS 學術補證札記
學術等級
- 學術等級:B-
- 補證狀態:paper_supported
- 節點類型:人物節點
- LIUS-ID:LIUS-NODE-EE3277DA6255
- 整理批次:academic_uplift_v1_20260629T143602Z
- 方法聲明:本段依既有站內正文、站內論文關聯、LIUS 版本治理資料與可見來源訊號整理;不新增不可核查的書目。
典據與補證
- 李燕欣,〈論謝肇淛五雜組‧地部的地景書寫〉,2022。關聯說明:論文研究的作者,其《五雜組‧地部》被用來分析地景書寫與神聖空間詮釋。
站內互讀:齋主、福建、福州、長樂、明朝、進士、浙江、杭州、曹學佺、結社。
本節點的補證採取「先列可見材料,再標示引用邊界」的方式處理。可直接回查的材料包括:《北河紀略》、《五雜俎》、《文海披沙》、《文海披沙摘錄》、《小草齋集》、《滇略》、《池北偶談》、《金瓶梅》、《金瓶梅》、《小草齋文集》、《明史》、《論謝肇淛五雜組‧地部的地景書寫》。相關概念或互讀詞包括:齋主、福建、福州、長樂、明朝、進士、浙江、杭州。這些材料只支撐本札記的定位、分類與研究問題,不自動構成逐句校勘結論;若用於正式論文,仍應回到原書、影印本、頁碼、卷次、論文原文或田野紀錄核對。
可引用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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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後判讀
就道教研究而言,「謝肇淛」不應只作孤立名詞處理,而應放回經典、宮觀、科儀、地方社會與文獻傳承的互證網絡。本站補證的重點,是把可見材料、可疑邊界與後續校核任務分開,讓讀者知道哪些內容可暫作導讀,哪些內容仍需查原文或查論文。
補證軸線 1:題名、異名與語義邊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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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謝肇淛」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補證軸線 2:經典、方志、碑刻與田野材料的層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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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3:道教史位置與跨傳統互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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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4:儀式、制度或信仰實踐中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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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5:術語翻譯、分類與避免誤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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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6:可引用範圍與不可越界的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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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7:版本、年代與地域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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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謝肇淛」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補證軸線 8:與站內論文、節點與書目線索的互讀
本軸線用來檢查「謝肇淛」在「與站內論文、節點與書目線索的互讀」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可互讀論文為〈論謝肇淛五雜組‧地部的地景書寫〉。相關術語包括:杭州、曹學佺、結社、萬曆、壬辰。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謝肇淛」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補證軸線 9:後續校勘、頁碼與原文回查任務
本軸線用來檢查「謝肇淛」在「後續校勘、頁碼與原文回查任務」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可互讀論文為〈論謝肇淛五雜組‧地部的地景書寫〉。相關術語包括:曹學佺、結社、萬曆、壬辰、湖州。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謝肇淛」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補證軸線 10:公共知識庫呈現時的責任限制
本軸線用來檢查「謝肇淛」在「公共知識庫呈現時的責任限制」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可互讀論文為〈論謝肇淛五雜組‧地部的地景書寫〉。相關術語包括:結社、萬曆、壬辰、湖州、南京。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謝肇淛」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補證軸線 11:題名、異名與語義邊界
本軸線用來檢查「謝肇淛」在「題名、異名與語義邊界」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可互讀論文為〈論謝肇淛五雜組‧地部的地景書寫〉。相關術語包括:萬曆、壬辰、湖州、南京、郎中。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謝肇淛」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補證軸線 12:經典、方志、碑刻與田野材料的層級
本軸線用來檢查「謝肇淛」在「經典、方志、碑刻與田野材料的層級」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可互讀論文為〈論謝肇淛五雜組‧地部的地景書寫〉。相關術語包括:壬辰、湖州、南京、郎中、雲南。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謝肇淛」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補證軸線 13:道教史位置與跨傳統互證
本軸線用來檢查「謝肇淛」在「道教史位置與跨傳統互證」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可互讀論文為〈論謝肇淛五雜組‧地部的地景書寫〉。相關術語包括:湖州、南京、郎中、雲南。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謝肇淛」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補證軸線 14:儀式、制度或信仰實踐中的功能
本軸線用來檢查「謝肇淛」在「儀式、制度或信仰實踐中的功能」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可互讀論文為〈論謝肇淛五雜組‧地部的地景書寫〉。相關術語包括:南京、郎中、雲南。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謝肇淛」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補證軸線 15:術語翻譯、分類與避免誤讀
本軸線用來檢查「謝肇淛」在「術語翻譯、分類與避免誤讀」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可互讀論文為〈論謝肇淛五雜組‧地部的地景書寫〉。相關術語包括:郎中、雲南。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謝肇淛」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補證軸線 16:可引用範圍與不可越界的結論
本軸線用來檢查「謝肇淛」在「可引用範圍與不可越界的結論」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可互讀論文為〈論謝肇淛五雜組‧地部的地景書寫〉。相關術語包括:雲南。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謝肇淛」寫成結論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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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17:版本、年代與地域差異
本軸線用來檢查「謝肇淛」在「版本、年代與地域差異」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可互讀論文為〈論謝肇淛五雜組‧地部的地景書寫〉。相關術語包括:齋主、福建、福州、長樂、明朝。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謝肇淛」寫成結論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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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18:與站內論文、節點與書目線索的互讀
本軸線用來檢查「謝肇淛」在「與站內論文、節點與書目線索的互讀」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可互讀論文為〈論謝肇淛五雜組‧地部的地景書寫〉。相關術語包括:福建、福州、長樂、明朝、進士。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謝肇淛」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補證軸線 19:後續校勘、頁碼與原文回查任務
本軸線用來檢查「謝肇淛」在「後續校勘、頁碼與原文回查任務」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可互讀論文為〈論謝肇淛五雜組‧地部的地景書寫〉。相關術語包括:福州、長樂、明朝、進士、浙江。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謝肇淛」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補證軸線 20:公共知識庫呈現時的責任限制
本軸線用來檢查「謝肇淛」在「公共知識庫呈現時的責任限制」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可互讀論文為〈論謝肇淛五雜組‧地部的地景書寫〉。相關術語包括:長樂、明朝、進士、浙江、杭州。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謝肇淛」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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