郤儉
郤儉(?—188年),河南郡偃師縣(今河南省偃師市)人,郤正祖父,東漢末年益州刺史。 生平 漢靈帝時,太常江夏人劉焉見漢朝王室多難,向靈帝建議:「四方兵寇,由刺史威輕,旣不能禁,且用非其人,以致離叛。宜改置牧伯,選清名重臣以居其任。」本想求領交阯避禍的劉焉聽侍中董扶說益州有天子之氣,改向朝廷請求為益州牧。恰逢益州刺史郤儉貪殘放濫,民怨沸騰,并州刺史張壹、涼州刺史耿鄙均為人所殺,於是劉焉被封陽城侯,出任監軍使者兼職益州牧,受命逮捕郤儉治罪。 中平五年(公元188年),益州人馬相及趙祗以黃巾軍名義在綿竹糾眾起兵,侵擾破壞廣漢郡、蜀郡及犍為郡三郡,先後殺害緜竹令李升、郤儉及巴郡太守趙部。 家族 子 郤揖,曾任孟達帳下都督,後隨孟達降魏,任中書令史。 孫 郤正,字令先,蜀漢秘書令、西晉巴西太守。 參考資料
郤儉
概述
郤儉(?—188年),河南郡偃師縣(今河南省偃師市)人,郤正祖父,東漢末年益州刺史。
生平
漢靈帝時,太常江夏人劉焉見漢朝王室多難,向靈帝建議:「四方兵寇,由刺史威輕,旣不能禁,且用非其人,以致離叛。宜改置牧伯,選清名重臣以居其任。」本想求領交阯避禍的劉焉聽侍中董扶說益州有天子之氣,改向朝廷請求為益州牧。恰逢益州刺史郤儉貪殘放濫,民怨沸騰,并州刺史張壹、涼州刺史耿鄙均為人所殺,於是劉焉被封陽城侯,出任監軍使者兼職益州牧,受命逮捕郤儉治罪。
中平五年(公元188年),益州人馬相及趙祗以黃巾軍名義在綿竹糾眾起兵,侵擾破壞廣漢郡、蜀郡及犍為郡三郡,先後殺害緜竹令李升、郤儉及巴郡太守趙部。
家族 子 郤揖,曾任孟達帳下都督,後隨孟達降魏,任中書令史。 孫 郤正,字令先,蜀漢秘書令、西晉巴西太守。 參考資料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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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對記錄
- 2026-05-06 誤報排除:『益州刺史郤儉』與後文『劉焉受命逮捕郤儉治罪』不完全對應;史實上郤儉是在中平五年益州民變中被殺,並非被劉焉正式逮捕後治罪。
- 2026-05-06 確認錯誤:『先後殺害緜竹令李升、郤儉及巴郡太守趙部』有事件表述疑點;郤儉本為益州刺史,應屬被馬相等亂軍所殺,但『先後殺害』把郤儉與地方官李升、趙部並列,敘述過於簡化且容易造成事件次序與身份混淆。 → 正確:郤儉確為益州刺史,與緜竹令李升、巴郡太守趙部並列出現,屬同一時期益州動亂中死於叛亂的官員之一;『先後殺害』屬概括性敘述,雖略簡化,但整體指涉並非誤報。
編目定位
郤儉目前作為道教知識庫中的人物節點保留。本次補足以資料結構化為主:保留既有摘要,補入查核方向、使用邊界與相關線索,使讀者能判斷此節點是完整條目、待考索引、別名線索,或應與其他節點合併。
道教語境
判讀郤儉時,應先確認它在道教、道藏、宗教史或地方材料中的實際用法,再判定其屬於人物、一般詞彙、異名、地名、人名或文獻題名。可優先比對道教、道藏、宗教史、地方志、傳記、碑刻、師承等線索,並避免把未經互證的自動摘要直接作為定論。
校核流程
後續校核建議分三層:第一,尋找原始出處,包括經文、碑刻、方志、宮觀文書、科儀本或學術論文;第二,標出年代、地域、版本、作者、法派與傳承系統;第三,判斷是否需要併入更準確節點。若暫無直接證據,郤儉應維持待考狀態,只作檢索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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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線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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