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蜀漢

蜀漢(221年5月15日-263年12月23日),國號為漢,後世通稱蜀漢、蜀國、蜀、西蜀或季漢,共歷二世二帝,享國祚約43年,在三國演義中被描寫為繼承東漢的正統王朝,是中國歷史上三國時期西南方其中一個國家。220年,魏王曹丕迫使漢獻帝「禪讓」而稱帝,改國號為「魏」,東漢正式滅亡。221年,漢中王劉備於成都以漢朝宗室身份稱帝,宣布承繼漢室,國號仍為「漢」,企圖與北方的曹魏分庭抗禮。222年,劉備傾國之力進攻由孫權領導的東吳政權,報復呂蒙白衣渡江,偷襲荊州,史稱「夷陵之戰」。吳軍主帥陸遜見劉備將部隊駐紥在山林中,又正值盛夏,於是採用火攻,蜀漢軍隊大敗。223年,劉備去世,諡號「昭烈皇帝」;太子劉禪繼位,由丞相諸葛亮實際主政。諸葛亮主政期間,繼承劉備遺志發動五次北伐,期望攻佔隴西、克復中原;諸葛亮於234年去世後,姜維又發動了十一次北伐,均遭到魏軍阻擋而未能有進一步的進展。263年,曹魏攻入蜀地,劉禪投降,蜀漢滅亡。 國號 劉備以延續漢朝的正朔尊稱國號為「漢」,有時自稱「季漢」。魏晉政權皆不承認蜀漢政權承繼漢室、國號為「漢」,以其主要領土古稱蜀地而稱之為「蜀」,使「蜀」成為其俗稱,通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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蜀漢

概述

蜀漢(221年5月15日-263年12月23日),國號為漢,後世通稱蜀漢、蜀國、蜀、西蜀或季漢,共歷二世二帝,享國祚約43年,在三國演義中被描寫為繼承東漢的正統王朝,是中國歷史上三國時期西南方其中一個國家。220年,魏王曹丕迫使漢獻帝「禪讓」而稱帝,改國號為「魏」,東漢正式滅亡。221年,漢中劉備成都以漢朝宗室身份稱帝,宣布承繼漢室,國號仍為「漢」,企圖與北方曹魏分庭抗禮。222年,劉備傾國之力進攻由孫權領導的東吳政權,報復呂蒙白衣渡江,偷襲荊州,史稱「夷陵之戰」。吳軍主帥陸遜見劉備將部隊駐紥在山林中,又正值盛夏,於是採用火攻,蜀漢軍隊大敗。223年,劉備去世,諡號「昭烈皇帝」;太子劉禪繼位,由丞相諸葛亮實際主政。諸葛亮主政期間,繼承劉備遺志發動五次北伐,期望攻佔隴西、克復中原;諸葛亮於234年去世後,姜維又發動了十一次北伐,均遭到魏軍阻擋而未能有進一步的進展。263年,曹魏攻入蜀地,劉禪投降,蜀漢滅亡。

國號

劉備以延續漢朝的正朔尊稱國號為「漢」,有時自稱「季漢」。魏晉政權皆不承認蜀漢政權承繼漢室、國號為「漢」,以其主要領土古稱蜀地而稱之為「蜀」,使「蜀」成為其俗稱,通稱「蜀國」。蜀漢為曹魏所滅亡,晉又取代魏國陳壽著《三國志》(蜀漢出身,蜀漢滅亡後仕西晉)為保持政治正確,承認魏、晉為東漢獻帝以後之正統皇朝,正文敘述上亦不稱「漢」,續以「蜀國」「蜀」稱之;同為曾出仕蜀漢的李密在《陳情表》中稱呼蜀漢為「偽朝」;《資治通鑑》稱之為「漢」。後來歷史為將其區別於西漢和東漢,稱之為「蜀漢」、「季漢」。

歷史

中國歷史系列條目 石器 時代 舊石器時代 中石器時代 古國時代 前39世紀 ︱ 前19世紀 新石器時代 [註] 原史 時代 銅石並用時代 夏 前21世紀—前17世紀 商 前17世紀—前11世紀 周 前11世紀 ︱ 前256 西周 前11世紀—前771 東周 前770—前256 春秋 前770—前5世紀 戰國 前5世紀—前221 秦 前221—前207 漢 前202 ︱ 220 西楚 前206—前202 西漢 前202—9 新 9—23 更始政權 23—25 東漢 25—220 三國 曹魏 220—266 蜀漢 221—263 孫吳 222—280 晉 266 ︱ 420 西晉 266—316 東晉 317—420 五胡十六國 304—439 南 北 朝 420 ︱ 589 劉宋 420—479 北魏 386—535 南齊 479—502 南梁 502—557 西魏 535—557 東魏 534—550 南陳 557—589 北周 557—581 北齊 550—577 隋 581—619 唐 618—907 武周 690—705 五 代 907 ︱ 960 後梁 907—923 十國 907—979 楊吳-南唐 閩  吳越 前蜀 後蜀 南平 馬楚 南漢 北漢 遼 (契丹) 916—1125 西遼 1124—1218 後唐 923—937 後晉 936—947 後漢 947—951 後周 951—960 宋 960 ︱ 1279 北宋 960—1127   西夏 1038—1227 南宋 1127—1279 金 1115—1234 蒙古帝國 1206—1368 元 1260或1271—1368 北元 1368—1388 明 1368—1644 南明 1644—1662 後金 1616—1636 清 1636或1644—1912 中華民國 大陸時期 1912—1949 中華人民共和國 1949— 中華民國 臺灣時期 1949—

相關條目

中國歷史年表

四川歷史系列條目 劉備統治時期

東漢末年,群雄割據,漢景帝後裔劉備經過幾十年的征戰終於取得半個荊州,後發動益州之戰攻取劉璋治下的益州,又在漢中之戰成功從曹操手中奪取漢中,於219年自封漢中王。建安二十四年(219年)劉備鞏固後方後,荊州守將關羽認為時機成熟,出兵北伐曹操,於樊城之戰前期大敗曹軍,並圍困樊城。但在220年,孫權背盟偷襲荊州,關羽被迫撤軍,後在麥城之戰兵敗被殺,關羽兵敗荊州失守使劉備元氣大傷。同年曹丕逼漢獻帝禪讓,當時流傳獻帝遇害的消息,劉備遂於221年在成都稱帝,封軍師諸葛亮為丞相,並設立漢高祖太廟合祭漢朝皇帝,以漢室宗親的身份承繼漢祚,國號仍為「漢」,稱「東漢」為「中漢」,而劉備稱帝後這段時期稱為「季漢」。而曹魏則一直稱之為蜀國

同年,劉備以為關羽報仇的名義,親自發兵討伐孫權,意圖奪回荊州,然大將張飛在戰爭前不幸被部下張達、范彊刺殺,後來更於222年夏季被陸遜在夷陵之戰中打敗,最終只得退守白帝城。劉備於223年四月駕崩,諡號為昭烈帝。皇太子劉禪繼位,由託孤大臣諸葛亮、李嚴扶助朝政。諸葛亮立即與東吳修好,恢復聯吳抗曹的政策,自蜀滅前,雙方

LIUS 學術補證札記

學術等級

  • 學術等級:B-
  • 補證狀態:source_citation_supported
  • 節點類型:地理/宮觀節點
  • LIUS-ID:LIUS-NODE-48432BBEE4AD
  • 整理批次:academic_uplift_v1_20260629T234952Z
  • 方法聲明:本段依既有站內正文、站內論文關聯、LIUS 版本治理資料與可見來源訊號整理;不新增不可核查的書目。

典據與補證

  1. 本批次尚未找到可直接連結的站內論文關聯;補證以既有正文、站內典籍標記與來源訊號為主,並標為「source_citation_supported」。

站內互讀:三國演義東漢王朝中國三國南方曹丕禪讓漢中劉備

本節點的補證採取「先列可見材料,再標示引用邊界」的方式處理。可直接回查的材料包括:《三國志》、《陳情表》、《資治通鑑》。相關概念或互讀詞包括:三國演義、東漢、王朝、中國、三國、南方、曹丕、禪讓。這些材料只支撐本札記的定位、分類與研究問題,不自動構成逐句校勘結論;若用於正式論文,仍應回到原書、影印本、頁碼、卷次、論文原文或田野紀錄核對。

可引用範圍

本節點可作為「蜀漢」的站內學術札記引用入口。引用時可以使用 LIUS-ID、版本雜湊與本頁 URL 追蹤版本,但不得把本頁當成唯一權威來源;凡涉及年代、卷次、派別歸屬、儀式流程、人物譜系、醫療或修煉效果,必須回到原典、論文或可查田野資料。

補證後判讀

就道教研究而言,「蜀漢」不應只作孤立名詞處理,而應放回經典、宮觀、科儀、地方社會與文獻傳承的互證網絡。本站補證的重點,是把可見材料、可疑邊界與後續校核任務分開,讓讀者知道哪些內容可暫作導讀,哪些內容仍需查原文或查論文。

補證軸線 1:題名、異名與語義邊界

本軸線用來檢查「蜀漢」在「題名、異名與語義邊界」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三國志》。相關術語包括:三國演義、東漢、王朝、中國、三國。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蜀漢」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補證軸線 2:經典、方志、碑刻與田野材料的層級

本軸線用來檢查「蜀漢」在「經典、方志、碑刻與田野材料的層級」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陳情表》。相關術語包括:東漢、王朝、中國、三國、南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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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3:道教史位置與跨傳統互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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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4:儀式、制度或信仰實踐中的功能

本軸線用來檢查「蜀漢」在「儀式、制度或信仰實踐中的功能」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三國志》。相關術語包括:中國、三國、南方、曹丕、禪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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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5:術語翻譯、分類與避免誤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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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6:可引用範圍與不可越界的結論

本軸線用來檢查「蜀漢」在「可引用範圍與不可越界的結論」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資治通鑑》。相關術語包括:南方、曹丕、禪讓、漢中、劉備。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蜀漢」寫成結論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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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7:版本、年代與地域差異

本軸線用來檢查「蜀漢」在「版本、年代與地域差異」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三國志》。相關術語包括:曹丕、禪讓、漢中、劉備、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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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8:與站內論文、節點與書目線索的互讀

本軸線用來檢查「蜀漢」在「與站內論文、節點與書目線索的互讀」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陳情表》。相關術語包括:禪讓、漢中、劉備、成都、北方。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蜀漢」寫成結論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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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9:後續校勘、頁碼與原文回查任務

本軸線用來檢查「蜀漢」在「後續校勘、頁碼與原文回查任務」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資治通鑑》。相關術語包括:漢中、劉備、成都、北方、曹魏。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蜀漢」寫成結論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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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10:公共知識庫呈現時的責任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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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11:題名、異名與語義邊界

本軸線用來檢查「蜀漢」在「題名、異名與語義邊界」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陳情表》。相關術語包括:成都、北方、曹魏、孫權、東吳。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蜀漢」寫成結論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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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12:經典、方志、碑刻與田野材料的層級

本軸線用來檢查「蜀漢」在「經典、方志、碑刻與田野材料的層級」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資治通鑑》。相關術語包括:北方、曹魏、孫權、東吳、呂蒙。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蜀漢」寫成結論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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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13:道教史位置與跨傳統互證

本軸線用來檢查「蜀漢」在「道教史位置與跨傳統互證」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三國志》。相關術語包括:曹魏、孫權、東吳、呂蒙。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蜀漢」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補證軸線 14:儀式、制度或信仰實踐中的功能

本軸線用來檢查「蜀漢」在「儀式、制度或信仰實踐中的功能」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陳情表》。相關術語包括:孫權、東吳、呂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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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補證軸線 15:術語翻譯、分類與避免誤讀

本軸線用來檢查「蜀漢」在「術語翻譯、分類與避免誤讀」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資治通鑑》。相關術語包括:東吳、呂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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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補證軸線 16:可引用範圍與不可越界的結論

本軸線用來檢查「蜀漢」在「可引用範圍與不可越界的結論」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三國志》。相關術語包括:呂蒙。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蜀漢」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補證軸線 17:版本、年代與地域差異

本軸線用來檢查「蜀漢」在「版本、年代與地域差異」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陳情表》。相關術語包括:三國演義、東漢、王朝、中國、三國。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蜀漢」寫成結論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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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18:與站內論文、節點與書目線索的互讀

本軸線用來檢查「蜀漢」在「與站內論文、節點與書目線索的互讀」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資治通鑑》。相關術語包括:東漢、王朝、中國、三國、南方。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蜀漢」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補證軸線 19:後續校勘、頁碼與原文回查任務

本軸線用來檢查「蜀漢」在「後續校勘、頁碼與原文回查任務」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三國志》。相關術語包括:王朝、中國、三國、南方、曹丕。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蜀漢」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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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 location:蜀漢 · 最後更新:2026/7/4· 版本:20260704 · 版本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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