犒軍
伊拉克美軍勞軍活動結合伏地挺身節目 勞軍是指慰勞軍隊以提高士氣的活動。一般指藝人表演娛樂官兵的活動,也有的勞軍型態是給予軍人食品、物資,供軍人享用。歷史上更不堪的甚至有性服務,如軍妓。今日各國政府常會提供軍人消費優惠或免費,也可以算是一種勞軍型態。 範例 南海國遺民在廬江起兵,再次反叛漢朝。劉長率軍前往鎮壓。因該地氣候濕熱,漢朝軍隊死亡過半。漢文帝遣使齎帛五千匹勞軍,被劉長傲慢地拒絕;而此時被降為庶人的織向漢文帝上書獻幣獻帛,但淮南王劉長的大臣卻從中作梗,燒毀其書,將幣帛據為己有。 中華民國1955年-1981年間實行勞軍捐稅賦,每進口1美金的貨物,須繳交新台幣五角的勞軍捐,電影等娛樂票也有附加。 1958年八二三砲戰期間,紫薇到馬祖勞軍,一站一站的在劇場、醫院、碉堡慰問官兵。 參見 藝術工作總隊 中華民國婦女聯合會 美國軍中娛樂隊 註釋 ^ 此詞的「勞」在普通話中讀去聲(第四聲),在粵語中讀陽去聲(第六聲),如同「慰勞」。 這是一篇與軍事相關的小作品。您可以透過編輯或修訂擴充其內容。
犒軍
概述
伊拉克美軍勞軍活動結合伏地挺身節目
勞軍是指慰勞軍隊以提高士氣的活動。一般指藝人表演娛樂官兵的活動,也有的勞軍型態是給予軍人食品、物資,供軍人享用。歷史上更不堪的甚至有性服務,如軍妓。今日各國政府常會提供軍人消費優惠或免費,也可以算是一種勞軍型態。
範例 南海國遺民在廬江起兵,再次反叛漢朝。劉長率軍前往鎮壓。因該地氣候濕熱,漢朝軍隊死亡過半。漢文帝遣使齎帛五千匹勞軍,被劉長傲慢地拒絕;而此時被降為庶人的織向漢文帝上書獻幣獻帛,但淮南王劉長的大臣卻從中作梗,燒毀其書,將幣帛據為己有。 中華民國1955年-1981年間實行勞軍捐稅賦,每進口1美金的貨物,須繳交新台幣五角的勞軍捐,電影等娛樂票也有附加。 1958年八二三砲戰期間,紫薇到馬祖勞軍,一站一站的在劇場、醫院、碉堡慰問官兵。 參見 藝術工作總隊 中華民國婦女聯合會 美國軍中娛樂隊 註釋 ^ 此詞的「勞」在普通話中讀去聲(第四聲),在粵語中讀陽去聲(第六聲),如同「慰勞」。 這是一篇與軍事相關的小作品。您可以透過編輯或修訂擴充其內容。
歷史淵源
「犒軍」為道教醮儀與法事中酬謝神兵神將、慰勞陰兵鬼卒之科儀,其源可上溯至中國古代祭祀軍旅與祭厲、禳災之觀念。道教吸收漢魏以來方術、五斗米道及齋醮傳統後,逐漸形成以符籙召攝神將、以科儀調度兵馬的宗教實踐;至唐宋之際,隨內外壇場制度與靈寶、正一等教派儀範成熟,犒軍始由一般祈禳儀節發展為具體而定型的法事環節。其功能原在於答謝護法神兵在驅邪鎮煞、護壇保境中的勞績,同時以酒饌紙馬等象徵性供養安撫役使之眾,避免其反為禍害。後世民間道法尤重此禮,並與地方信仰、廟會醮典相互滲透,使「犒軍」成為道教科儀中兼具宇宙秩序維繫與社會禳安意義的重要項目。
主要內容
犒軍是道教齋醮科儀中用以酬謝神兵將吏、安撫靈眾的重要環節,通常置於醮儀將終或特定科段之後,具備酬勞與送遣雙重意涵。其內容多由道士設供獻饌、焚香奠酒,並誦讀相關疏文、符命,以表達對護壇神將、值日功曹、五營兵馬及隨壇靈眾的感謝,祈使其護持法事既畢而各歸所司。犒軍所用供品在地域與宮觀傳統間略有差異,常見者有酒肉、果餅、紙錢、金銀財帛等,象徵以人間禮物酬答神靈勞役。此一儀節兼具軍事語彙與祭祀性質,反映道教將神將視為具有組織秩序與執行能力之靈體系統,透過禮儀完成對其功勞的肯認與關係的再確認。亦有學者指出,犒軍在地方道法中常與鎮壇、解煞、送煞等科目相連,顯示其不僅是酬神行為,也是調整壇場靈界秩序、確保法事收束安穩的重要手段。
相關典籍
「犒軍」之儀,見於道教齋醮、禳災與驅邪科儀之中,其文獻根據分散於歷代科書、醮儀與法本之間。唐宋以降,道教科儀體系漸趨完備,諸如《無上黃籙大齋立成儀》《金籙大齋啟壇儀》等,已屢見請將帥神兵、設供犒賞之程序,顯示其兼具安撫陰兵、酬謝護法與結壇收功之功能。明清之際,科儀本與民間法本大量傳世,如《道法會元》及各類靈寶、正一科書,多保存「犒軍」相關祝詞、表章與供儀,反映其在醮壇結束、遣送兵馬時的制度化定位。另如地方道士傳抄之秘本,往往將犒軍與謝將、散壇、送聖相互銜接,說明此儀不僅屬禮敬神將之行動,亦是維繫法事秩序、完成神人交通的重要環節。
文化影響
犒軍作為道教科儀中慰勞陰兵、酬答神將的重要環節,對中國民間宗教與地方社會文化具有深遠影響。其一,犒軍將戰陣、軍旅的秩序觀念轉化為祭儀語境,使信眾在想像中建立人間與陰陽兩界的相互關聯,強化了道教對秩序、調和與護佑的象徵功能。其二,此儀式常與驅邪、禳災、祈安相結合,促成地方社群在面對疫癘、旱澇、喪葬與歲時節慶時,透過共同參與來凝聚集體認同,並鞏固廟宇與壇場的公共性。其三,犒軍在表演形式上兼具口傳科文、儀仗、香燭供獻與飲食分施,反映道教儀式對物質文化與身體實踐的整合能力,也影響部分地區的民俗祭典與戲曲演出。整體而言,犒軍不僅是宗教技術性的科儀程序,亦是連結神聖秩序、地方社會與文化記憶的重要媒介。
不要混同
不要把 犒軍 與 道士、信仰、遶境、神、三山國王、土地公 直接混同;它們只是由 《臺灣蘆洲地區神將文化變遷研究》、《屏東縣西南地區閩南聚落公廟五營之考察》、《政府支持與國家認證的民俗節慶新傳統:「金門迎城隍」的重要民俗之路》、《二十年來澎湖的出版品與地方研究(1993-2012)》 支撐的共現線索。若要建立更強關係,需回查論文中的語句、年代、地域、儀式場景與版本脈絡。
檢驗紀錄
- paper 樣本數:7
- 共現節點數:12
LIUS 學術補證札記
學術等級
- 學術等級:A-
- 補證狀態:paper_linked
- 節點類型:科儀節點
- LIUS-ID:LIUS-NODE-65F83B333AD1
- 整理批次:academic_uplift_v1_20260629T103522Z
- 方法聲明:本段依既有站內正文、站內論文關聯、LIUS 版本治理資料與可見來源訊號整理;不新增不可核查的書目。
典據與補證
- 何雅芬,〈臺灣蘆洲地區神將文化變遷研究〉,2024。關聯說明:慰問神兵神將的道教儀式。
- 黃贊蒼,〈屏東縣西南地區閩南聚落公廟五營之考察〉,2023。關聯說明:五營相關的農曆歲時慶典儀式。
- 唐蕙韻,〈政府支持與國家認證的民俗節慶新傳統:「金門迎城隍」的重要民俗之路〉,2017。關聯說明:迎城隍廟會中的道教犒軍儀式。
- 林文鎮、許宗傑,〈二十年來澎湖的出版品與地方研究(1993-2012)〉,2013。關聯說明:澎湖常見的祭祀科儀之一。
- 林秀芳,〈民間信仰與文化資產之研究:以麟洛王爺奶奶回娘家活動為例〉,2013。關聯說明:研究提到的正一科儀,用於軍事相關的宗教實踐。
- 林秀昭、簡炯仁,〈北客南遷高雄地區的開發與義民爺信仰之研究〉,2007。關聯說明:道教科儀項目,涉及軍旅祭祀,為與義民爺武德屬性相關的儀式。
- 〈村落與信仰:村落守護神──澎湖五營元帥〉。關聯說明:論文提及的農曆初一、十五儀式。
本節點的補證採取「先列可見材料,再標示引用邊界」的方式處理。可直接回查的材料包括:《無上黃籙大齋立成儀》、《金籙大齋啟壇儀》、《道法會元》、《臺灣蘆洲地區神將文化變遷研究》、《屏東縣西南地區閩南聚落公廟五營之考察》、《政府支持與國家認證的民俗節慶新傳統:「金門迎城隍」的重要民俗之路》、《二十年來澎湖的出版品與地方研究(1993-2012)》。相關概念或互讀詞包括:馬祖、粵語、道教醮儀、神兵、陰兵、鬼卒、科儀、祭祀。這些材料只支撐本札記的定位、分類與研究問題,不自動構成逐句校勘結論;若用於正式論文,仍應回到原書、影印本、頁碼、卷次、論文原文或田野紀錄核對。
可引用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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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後判讀
就道教研究而言,「犒軍」不應只作孤立名詞處理,而應放回經典、宮觀、科儀、地方社會與文獻傳承的互證網絡。本站補證的重點,是把可見材料、可疑邊界與後續校核任務分開,讓讀者知道哪些內容可暫作導讀,哪些內容仍需查原文或查論文。
補證軸線 1:題名、異名與語義邊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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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犒軍」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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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4:儀式、制度或信仰實踐中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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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5:術語翻譯、分類與避免誤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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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6:可引用範圍與不可越界的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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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8:與站內論文、節點與書目線索的互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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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犒軍」寫成結論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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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9:後續校勘、頁碼與原文回查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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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犒軍」寫成結論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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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10:公共知識庫呈現時的責任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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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犒軍」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補證軸線 11:題名、異名與語義邊界
本軸線用來檢查「犒軍」在「題名、異名與語義邊界」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可互讀論文為〈二十年來澎湖的出版品與地方研究(1993-2012)〉。相關術語包括:米道、齋醮、符籙、靈寶、祈禳。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犒軍」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補證軸線 12:經典、方志、碑刻與田野材料的層級
本軸線用來檢查「犒軍」在「經典、方志、碑刻與田野材料的層級」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可互讀論文為〈民間信仰與文化資產之研究:以麟洛王爺奶奶回娘家活動為例〉。相關術語包括:齋醮、符籙、靈寶、祈禳、護法。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犒軍」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補證軸線 13:道教史位置與跨傳統互證
本軸線用來檢查「犒軍」在「道教史位置與跨傳統互證」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可互讀論文為〈北客南遷高雄地區的開發與義民爺信仰之研究〉。相關術語包括:符籙、靈寶、祈禳、護法。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犒軍」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補證軸線 14:儀式、制度或信仰實踐中的功能
本軸線用來檢查「犒軍」在「儀式、制度或信仰實踐中的功能」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可互讀論文為〈村落與信仰:村落守護神──澎湖五營元帥〉。相關術語包括:靈寶、祈禳、護法。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犒軍」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補證軸線 15:術語翻譯、分類與避免誤讀
本軸線用來檢查「犒軍」在「術語翻譯、分類與避免誤讀」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可互讀論文為〈臺灣蘆洲地區神將文化變遷研究〉。相關術語包括:祈禳、護法。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犒軍」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補證軸線 16:可引用範圍與不可越界的結論
本軸線用來檢查「犒軍」在「可引用範圍與不可越界的結論」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可互讀論文為〈屏東縣西南地區閩南聚落公廟五營之考察〉。相關術語包括:護法。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犒軍」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補證軸線 17:版本、年代與地域差異
本軸線用來檢查「犒軍」在「版本、年代與地域差異」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可互讀論文為〈政府支持與國家認證的民俗節慶新傳統:「金門迎城隍」的重要民俗之路〉。相關術語包括:馬祖、粵語、道教醮儀、神兵、陰兵。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犒軍」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法緣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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