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名
法名,又稱戒名、法諱,為佛教出家眾(僧人)使用的名字,類似於基督教的教名;魏晉南北朝時由釋道安首次使用「釋」(釋迦牟尼佛)作為僧人的姓氏,至今沿用。佛教出家眾在進行出家儀式時,由主持儀式的和尚賜與。在完成出家儀式後,佛教僧侶就會拋棄原來的俗家姓名,改用法名,象徵拋棄世俗的自我。佛教在家眾信徒,在參與三皈依、授戒儀式,或信徒過世的喪禮時,可以由主持和尚賜與一個法名,在家眾信徒在日常生活中,仍然會使用原有姓名,只有在參與佛教活動時,才會使用法名。 在漢傳佛教傳統中,在法名之外,依循漢人習慣,有時會由和尚取第二個姓名,對應於表字,稱法字。在法名與法字之外,依循取別號的習俗,僧侶通常可以自行取第三個姓名,稱法號。一般來說,法名終身不改,但是僧侶可以取數個不同的法號。對待長老,資淺的出家眾自稱其法名,但是一般俗人為表尊敬,亦會以法號來稱呼僧侶。法名與法號在民間常混同不分,但在漢傳佛教之外的地方只有法名沒有法號。 概述 法號是出家時由教授和尚所取,作為出家人特有的名稱,也是中華文化中特有的,只在漢字文化圈中見到;法名(英語:Dharma Name),不論是出家的道士、僧人,或者在家的居士,都
法名
概述
法名,又稱戒名、法諱,為佛教出家眾(僧人)使用的名字,類似於基督教的教名;魏晉南北朝時由釋道安首次使用「釋」(釋迦牟尼佛)作為僧人的姓氏,至今沿用。佛教出家眾在進行出家儀式時,由主持儀式的和尚賜與。在完成出家儀式後,佛教僧侶就會拋棄原來的俗家姓名,改用法名,象徵拋棄世俗的自我。佛教在家眾信徒,在參與三皈依、授戒儀式,或信徒過世的喪禮時,可以由主持和尚賜與一個法名,在家眾信徒在日常生活中,仍然會使用原有姓名,只有在參與佛教活動時,才會使用法名。
在漢傳佛教傳統中,在法名之外,依循漢人習慣,有時會由和尚取第二個姓名,對應於表字,稱法字。在法名與法字之外,依循取別號的習俗,僧侶通常可以自行取第三個姓名,稱法號。一般來說,法名終身不改,但是僧侶可以取數個不同的法號。對待長老,資淺的出家眾自稱其法名,但是一般俗人為表尊敬,亦會以法號來稱呼僧侶。法名與法號在民間常混同不分,但在漢傳佛教之外的地方只有法名沒有法號。
概述
法號是出家時由教授和尚所取,作為出家人特有的名稱,也是中華文化中特有的,只在漢字文化圈中見到;法名(英語:Dharma Name),不論是出家的道士、僧人,或者在家的居士,都可以有法名。
各地習俗 中國
中國最早出現的法名可能是從東晉的道安法師開始,他主張凡是出了家的人都姓「釋」,出家人在家時有在家的名字,出家以後便使用法名,法名多半與佛法相應,因為開始學佛法了,所以便給予一個法名。法名本來只有出家人才有,但是現在受三皈依的在家眾也有法名,在日常生活中,仍使用原有名字,在參與佛教活動時,則使用法名,比如劉德華法名是「慧果」(淨土宗),李連杰法名「成就金剛」(藏密)。如果在家眾正式出家,除了拋棄原有俗名外,也可能會拋棄在家時使用的法名,另取一個新的法名,或者一人在各宗派有不同的法名。如聖嚴法師在臨濟宗與曹洞宗有一個法名「聖嚴」,後來又得到臨濟宗新的一個法名「知剛」。
僧人捨壽圓寂後,寺廟可能會追尊謚號,也往往稱之為法號。
在日本,通常死者都會有一個日本佛教式的法名,通常由僧侶授予法名並收取香火錢。例如日本大名織田信長,死後法名為「總見院殿贈大相國一品泰巖大居士」。豐臣秀吉法名為「國泰祐松院殿靈山俊龍大居士」。
一般按字數和用字分等,字數愈長愈高級,不同佛教宗派的用字等級也不同。以安倍晉三之「紫雲院殿政譽清淨晉壽大居士」為例,「院殿」代表這是最高級的戒名,一般必定出自極高之門閥,「紫雲」來自於日本淨土宗開山祖師法然,據說法然曾在夢中見到西方升起一片紫雲,夢醒後決心開創淨土宗,一般來說,與開山祖師有關的字較少授予信眾;亦有安倍晉三位極人臣、德高如雲之意;「政譽」代表安倍晉三長時間擔任首相,有很高的政治榮耀;「清淨」是佛教中無欲無求的狀態,也代表涅槃;「晉壽」則是代表安倍本人的名字,與「晉三」日文發音音近;最後「大居士」則是最高級別位號。日本網民估計,此全長12個字之法名(不計「大」字)。
院殿號:紫雲院殿 譽號:政譽 戒名:清淨晉壽 位號:大居士 其他宗教
在道教中,出家道士也會使用另一個姓名,也被稱為法名,或是道號。道士羽化後的諡號,甚至一般的善信、檀越仙遊之後的稱號,或也稱法號。
參見 教名 經名 俗名 參考文獻 外部連結 張, 雪松. 晚明以來僧人名號及譜系研究 (PDF). 玄奘佛學研究. 2011年三月, 十五: 247––271 [20 Dec 2019]. (原始內容存檔 (PDF)於2020-12-02). 佛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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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5-05 確認錯誤:將「法名、戒名、法諱、法號」混為一談且定義互相矛盾:前文說法名是佛教出家眾使用的名字,後文又說法號是出家時由教授和尚所取,作為出家人特有的名稱;再後面又說法名之外可另取法字、法號,且「一般來說,法名終身不改,但是僧侶可以取數個不同的法號」。這些說法彼此不一致,容易造成概念錯置。 → 正確:「法名」「戒名」「法諱」「法號」在不同宗教與脈絡中常有交叉使用,但不應簡化為完全同義;佛教、道教及日本佛教用語亦有差異。若條目同時把法名、法號都寫成出家人名號,且又說法名可終身不改、僧侶可有數個法號,
- 2026-05-05 確認錯誤:把「道士」納入法名的主要定義有明顯混淆。法名、戒名、法諱在此條目中主要是佛教用語,文中卻寫成「不論是出家的道士、僧人,或者在家的居士,都可以有法名」,這與前文對佛教語境的定義不一致,也將道教用語與佛教用語混同。 → 正確:在漢語宗教語境中,「法名」不僅可指佛教出家眾所受之名,在部分道教與在家受皈依者的用法中也可能出現;但若條目開頭將其主要界定為佛教出家眾用語,後文又直接納入出家的道士、居士,確有定義範圍不一致的問題,需
- 2026-05-05 確認錯誤:「中國最早出現的法名可能是從東晉的道安法師開始」與前文「由釋道安首次使用『釋』作為僧人的姓氏,至今沿用」之間表述不一致;且「法名本來只有出家人才有,但是現在受三皈依的在家眾也有法名」中的「法名」來源與前面把它等同於出家人名號的說法前後不完全一致。 → 正確:「釋」作為僧人姓氏的使用,通常歸於道安提倡的傳統;而「法名本來只有出家人才有,但是現在受三皈依的在家眾也有法名」說的是後世用法擴展,兩者並不必然矛盾。不過若條目未清楚區分「法名」與「釋姓/僧名」的層次
- 2026-05-05 確認錯誤:日本佛教戒名的敘述中,將安倍晉三戒名各部分的解釋寫成確定事實,但其中多處屬推測性詮釋,不能當作明確史實;例如把「紫雲」「政譽」「清淨」「晉壽」逐一對應到特定含義,屬於未經證實的解讀。 → 正確:對日本佛教戒名個別字詞(如「紫雲」「政譽」「清淨」「晉壽」)的來源與寓意,若未有明確出典,較適合表述為「一般解讀」或「可能含義」,不宜直接寫成確定史實。
- 2026-05-05 確認錯誤:『一般按字數和用字分等,字數愈長愈高級』是過度概括的說法,並不屬於可直接當作普遍規則的明確事實;不同宗派、寺院與個案差異很大。 → 正確:戒名/法號的字數與用字等級,確實常見於部分宗派、寺院或地區的慣例,但並非可普遍套用的單一規則;「字數愈長愈高級」屬概括性說法,應加上適用範圍與例外。
- 2026-05-05 確認錯誤:把道教的出家道士、善信去世後的稱號都稱為法號,與前文將法號定義為漢傳佛教僧侶可自行取的第三個姓名互相衝突,屬概念混用。 → 正確:「道教出家道士的另一個姓名、道號、羽化後諡號、善信仙遊後稱號」與佛教語境中的「法號」並非同一概念;若條目將這些不同系統的名號都統稱法號,確有混用問題,應分別說明道教道號、佛教戒名/法名及相關諡號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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