羲和馭日
杭州滿隴桂雨公園中羲和駕日的雕塑。 羲和,中國神話人物。 傳說她是帝俊的妻子,與帝俊生了十個兒子,都是太陽(金烏),住在東方大海的扶桑樹上,輪流在天上值日。羲和也是她兒子們的車夫——太陽的使者——日御。後來,十個兄弟不滿先後次序,十日並出,被后羿射殺其中的九個。 屈原的《[[離騷》]]有:「吾令羲和弭節兮,望崦嵫而勿迫。」一句。 堯典 《[[尚書·堯典》]]有「乃命羲和,欽若昊天,曆象日月星辰,敬授民時」,羲和為唐虞時掌曆法之官。帝堯任命羲氏(羲仲、羲叔)、和氏(和仲、和叔)掌管天文,制定曆法,授民農時。 注釋 這是一篇與神話、傳奇相關的小作品。您可以透過編輯或修訂擴充其內容。
羲和馭日
概述
羲和,中國神話人物。
傳說她是帝俊的妻子,與帝俊生了十個兒子,都是太陽(金烏),住在東方大海的扶桑樹上,輪流在天上值日。羲和也是她兒子們的車夫——太陽的使者——日御。後來,十個兄弟不滿先後次序,十日並出,被后羿射殺其中的九個。 屈原的*《[[離騷*》]]有:「吾令羲和弭節兮,望崦嵫而勿迫。」一句。
《[[尚書·堯典》]]有「乃命羲和,欽若昊天,曆象日月星辰,敬授民時」,羲和為唐虞時掌曆法之官。帝堯任命羲氏(羲仲、羲叔)、和氏(和仲、和叔)掌管天文,制定曆法,授民農時。
注釋 這是一篇與神話、傳奇相關的小作品。您可以透過編輯或修訂擴充其內容。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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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對記錄
- 2026-05-05 誤報排除:將羲和同時寫成『帝俊的妻子』與《尚書·堯典》中『乃命羲和』的曆法官,兩段內容對象相近但來源系統不同,未加區分,容易造成神話人物與官名混同;其中『羲和』在《堯典》語境通常指羲氏和氏的合稱,不是同一位神話人物。
- 2026-05-05 誤報排除:『帝堯任命羲氏(羲仲、羲叔)、和氏(和仲、和叔)』這裡把《堯典》中的四人分寫為兩組,且『羲氏』與『和氏』的表述過於簡化,容易誤導成四位都叫羲和的後代或神名,與原文的『羲和』作為羲、和二氏合稱的理解不一致。
編目定位
羲和馭日目前作為道教知識庫中的概念節點保留。本次補足以資料結構化為主:保留既有摘要,補入查核方向、使用邊界與相關線索,使讀者能判斷此節點是完整條目、待考索引、別名線索,或應與其他節點合併。
道教語境
判讀羲和馭日時,應先確認它在道教、道藏、宗教史或地方材料中的實際用法,再判定其屬於概念、一般詞彙、異名、地名、人名或文獻題名。可優先比對道教、道藏、宗教史、地方志、概念史、科儀、內丹等線索,並避免把未經互證的自動摘要直接作為定論。
校核流程
後續校核建議分三層:第一,尋找原始出處,包括經文、碑刻、方志、宮觀文書、科儀本或學術論文;第二,標出年代、地域、版本、作者、法派與傳承系統;第三,判斷是否需要併入更準確節點。若暫無直接證據,羲和馭日應維持待考狀態,只作檢索入口。
補強欄位
下一輪人工或自動校讀可補入五類資料:一是直接文獻出處,二是同名異義與別名,三是相關人物、地點、神祇或經卷,四是可引用的現代研究,五是與站內既有節點的合併或分流建議。這些欄位能把羲和馭日從短摘要提升為可追溯條目,也能避免重複建立相近節點。
使用邊界
本節點不作最終定義,也不作可引用定本。若內容涉及神格、儀式、人物生平、經典卷次、地方宮觀或研究論文,應以可靠來源重校後再提升為正式條目。若後續確認主題離開道教語境,應改列備註、別名或移出主圖譜。
相關線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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