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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庫全書》]]是中國古代最大的叢書,由清朝乾隆帝於乾隆三十八年(1772年)開始編修,至乾隆四十六年(1783年)編成第一套,歷時11年。整書一共收書3,503種、79,337卷,約9.97億字。《四庫全書》當中之書籍以傳統的四部分類法分類,包括「經」、「史」、「子」、「集」四部;每部之下又另以「屬」作分類,整書一共有44類、66屬。封面按其所屬的部使用了不同的顏色:經部為葵綠色、史部為紅色、子部為藍色、集部為灰色。《四庫全書》每頁16行21字,用楷書。 乾隆三十七年(1772年)起,乾隆帝多次詔令各省督撫、學政收集書籍,翌年建立了四庫全書館以編寫《四庫全書》。四庫館以皇六子永瑢等人為總裁,總理其事;其下有總纂官紀昀、陸錫熊、孫士毅三人實際主編《四庫全書》,下設纂修、總校、分校、總目協勘、督促、收掌、監造、繕寫等職位,動員近四千人。在編纂《四庫全書》的過程中,編纂者將書籍分為「應刊」、「應抄」、「應存」三類:「應刊」印刷流傳,即《武英殿聚珍版叢書》;「應抄」收入《四庫全書》,即《四庫全書總目提要》中的「著錄」者;「應存」者收於《四庫全書總目提要》,「只存其目」(存目),為其編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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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四庫全書》]]是中國古代最大的叢書,由清朝乾隆帝於乾隆三十八年(1772年)開始編修,至乾隆四十六年(1783年)編成第一套,歷時11年。整書一共收書3,503種、79,337卷,約9.97億字。《四庫全書》當中之書籍以傳統的四部分類法分類,包括「經」、「史」、「子」、「集」四部;每部之下又另以「屬」作分類,整書一共有44類、66屬。封面按其所屬的部使用了不同的顏色:經部為葵綠色、史部為紅色、子部為藍色、集部為灰色。《四庫全書》每頁16行21字,用楷書。
乾隆三十七年(1772年)起,乾隆帝多次詔令各省督撫、學政收集書籍,翌年建立了四庫全書館以編寫《四庫全書》。四庫館以皇六子永瑢等人為總裁,總理其事;其下有總纂官紀昀、陸錫熊、孫士毅三人實際主編《四庫全書》,下設纂修、總校、分校、總目協勘、督促、收掌、監造、繕寫等職位,動員近四千人。在編纂《四庫全書》的過程中,編纂者將書籍分為「應刊」、「應抄」、「應存」三類:「應刊」印刷流傳,即《武英殿聚珍版叢書》;「應抄」收入《四庫全書》,即《四庫全書總目提要》中的「著錄」者;「應存」者收於《四庫全書總目提要》,「只存其目」(存目),為其編寫提要但不收錄,「存目」者有6,793種、93,551卷。另外,「抵觸本朝」之書一概「禁燬」,約有3,100種。據統計,在禁書過程中,文字獄發生四十餘起。
《四庫全書》一共製作了七套副本,並存放於七間藏書閣中,即四庫七閣。第一部存於北京紫禁城皇宮文淵閣,第二部存於奉天故宮(今瀋陽)文溯閣,第三部存於北京郊區圓明園文源閣,第四部存於承德避暑山莊文津閣,合稱「內廷四閣」(或稱「北四閣」)。後又以江浙地區為人文淵藪,文風鼎盛,再鈔有三部,分別存在鎮江金山寺文宗閣、揚州大觀堂文匯閣及杭州西湖行宮孤山聖因寺文瀾閣,即「江浙三閣」(或稱「南三閣」),各藏抄本一部,「為便於士子入院鈔閱」。《四庫全書》各本之中有四套因太平天國之亂和英法聯軍火燒圓明園受到損壞。文淵閣藏本與薈要現藏於臺北國立故宮博物院、文津閣藏本存於北京中國國家圖書館、文溯閣藏本藏於蘭州甘肅省圖書館、文瀾閣部分原本與抄本存於杭州浙江省圖書館,另外文源閣僅存散本則分別存於香港大學馮平山圖書館、廣東省立中山圖書館與日本東洋文庫。
學者對於《四庫全書》的評價較為兩極。一方面,《四庫》禁毀書籍甚多,甚至有不留原文而直接修改內容的情況,被視為一大書厄;另一方面,以《永樂大典》為中心展開的輯佚工作保存了不少已佚的文獻,而*《四庫全書總目提要》*開創了中國目錄學,有相當的文化意義。
徵收書籍 收集書籍
於乾隆六年(1741年)以及十五年(1750年),乾隆帝就兩次下詔,希望搜羅書籍。但是當時的效果不佳,官員並未認真執行。乾隆三十七年正月四日(1772年2月7日),乾隆帝正式頒詔求書,詔文目的是為了「副在石渠,用儲乙覽」(在皇家圖書館收藏副本,以供皇帝閱覽),以得「稽古右文」(考察古代,弘揚文化)之名。在諭旨中他明確規定了搜集範圍,認為應該要先檢收「闡明性學治法,關係世道人心」的書籍,其次是「發揮傳注,考核典章,旁暨九流百家之言」的書籍,再次是歷代名文的詩文專集,而對於族譜、尺牘等則不作收錄。在諭旨中他又定了具體的收錄方式,並要求各省督撫「先將各書敘列目錄」,註明作者,要旨以供檢核。
此諭旨並沒有得到各省督撫重視。貴州巡撫奏報,指該省「鮮有撰述,歿邀聖明采擇」,其他省份則「未見一人將書錄奏」。乾隆帝見此,於三十七年十月十七日再次下令,令督撫們「恪遵前旨,飭催所屬,速行設法訪求」。在十一月至次年二月底,各省才先後回報查訪情況,但是效果都不佳,如廣東、廣西、雲南、貴州都無書可采,奉天、直隸、湖北所得也只得數部,所得書籍最多的浙江省也不過116種,而且大多也是「近人解經論詩文私集」,收集工程不見成效。
有見於此,在乾隆三十八年(1773年)三月二十八日,乾隆帝再之下詔訪求圖書,當中見上次地方官大多觀望不前,這次特意說明他「豈有下詔訪求書籍,顧於書中尋摘瑕疪,罪及藏書之人乎」,說明他收集書籍不會怪罪於藏書者。此外,他又再次強調官府徵集書籍保證歸還,並擴大收集書籍範圍,以及說明收集書籍限期,並予之半年期限。次日,他又專諭兩江總督高晉、江蘇巡撫薩載、以及浙江巡撫三寶,指「其所隸州群藏書什倍於別省」,並點名訪求,特意責成他們收集藏書。
在此半年期間,各省官員和朝廷使用了不少方法以收集書籍。在搜求方面,當地的官員會按當地的郡邑志乘所記述的書籍訪購,又或者利用當時的書商以收買書籍。私人藏書家所收藏的書籍甚多,是徵求書籍的重要對象。為了鼓勵他們進書,朝廷設立了以下辦法:
進書凡超過五百以上者,賞賜內府銅活字本《古今圖書集成》一部,如浙江鮑士恭、范懋柱、汪啟淑等因為進書超過五百而各得一部*《古今圖書集成》*; 超過一百者,賞賜《佩文韻府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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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對記錄
- 2026-05-05 誤報排除:《四庫全書》的總收書數、卷數與副本數有明顯錯誤:通行說法是收書約3,461種、79,338卷,並製作7部副本;文中寫成3,503種、79,337卷,且後面又稱「七套副本」但前文稱「第一套」等表述混亂。
- 2026-05-05 誤報排除:「應抄」與「應存」的對應關係寫錯:應抄者收入《四庫全書》,應存者只存目錄於《四庫全書總目提要》,原文把兩者互換了。
- 2026-05-05 誤報排除:存目數字不正確或至少與常見統計不符:通行說法是存目書約6,793種、93,551卷,但文中沒有把「應存」與這組數字明確對應,且前後敘述有混亂。
- 2026-05-05 誤報排除:《四庫全書》前四部副本所藏地點有誤:第三部不是「北京郊區圓明園文源閣」,而是圓明園內文源閣;第四部文津閣也不在承德避暑山莊。通稱「北四閣」的地點描述有偏差。
- 2026-05-05 確認錯誤:「《四庫全書》各本之中有四套因太平天國之亂和英法聯軍火燒圓明園受到損壞」表述不準確。受嚴重影響的主要是南方三閣及圓明園文源閣相關藏本,不是笼統說「四套」都因這兩件事受損。 → 正確:四庫七部中受太平天國戰亂、英法聯軍火燒圓明園等影響而受損者,通常不只限於單一藏本;若以「四套」概括,屬概略性說法,需看上下文是否指前四閣藏本。
- 2026-05-05 確認錯誤:文瀾閣藏本現藏地點寫錯:文瀾閣本主要藏於浙江省圖書館,並非「杭州浙江省圖書館」這種說法所指的單一機構更名可直接成立;而文中把「部分原本與抄本」並列也不準確,應是不同歷經搶救、修補與殘存情況。 → 正確:文瀾閣本現與浙江圖書館系統相關,相關表述若只是指其今藏於浙江省圖書館並不必然錯誤;「部分原本與抄本」的說法也未必構成明確事實錯誤,更多是措辭不精確。
- 2026-05-05 確認錯誤:個別人名疑有明顯錯誤或用字不對:乾隆下詔對象中的浙江巡撫「三寶」可疑,常見相關人物為三寶(滿洲官員)並非巡撫,且與此處歷史職銜搭配不合。 → 正確:「三寶」確為清代滿洲官員名號之一,若文中用作浙江巡撫的稱呼,需結合原文與時職考證;僅憑此句難以判定為明顯錯誤。
- 2026-05-05 誤報排除:「進書凡超過五百以上者…」後文被截斷,造成條例不完整,但這屬內容缺漏,不是事實性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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